2013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同意设立保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行使基层人民法院职权,管辖本区域内的案件。经过三年多的筹建工作,于2016年12月1日开始受理高新区的民商事、执行、非诉执行案件,2017年1月1日受理高新区的刑事案件。
高阳县人民院位于高阳县正阳路西段,成立于1951年。法院综合审判大楼于2003年建成并投入使用,建筑面积4253平方米。
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法院建于1984年1月,系市辖区基层人民法院,是国家初级审判机关。竞秀区面积122平方千米,人口42.67万。辖5个街道、5个乡,71个行政村、88个社区。
1950年1月涞水县人民法院成立,1958年10月涞水县建制撤销,涿州设涞水镇人民法庭,1962年1月恢复涞水县建制,涞水县人民法院重新组建,1966年5月至1973年1月涞水县“文化大革命”期间,法院工作瘫痪,涞水法院审判权统一由军管会行使,1973年1月涞水县撤销军管会,恢复涞水县人民法院。法院办公楼现坐落于涞水县府前街200号。
涞源县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蠡县人民法院前身系县人民政府法制科,始建于1947年,1950年2月22日正式成立蠡县人民法院。蠡县人民法院设下列内设机构: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政治部、综合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司法警察大队。
法院现有干警133名,有28个内设机构和7个人民法庭。审判楼一座,设有大小审判庭12个,羁押室12个,警卫室2个、安检室2个、调解接待室3个,实行办公区与审判区分离。办公楼两座,2016年8月分为东院、西院两个地点办公。着力打造三个中心:诉讼服务中心、信访接待中心、执行指挥中心,努力为群众提供“可感受、可互动、可共享、可持续”一站式司法服务。
清苑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11月,法院审判办公楼坐落于清苑县光明东街65号,全院现有80人,本科及以上学历70人,硕士研究生3人。
我院单位性质为国家审判机关,现有编制87人,实有公务员身份人员71人,其他身份人员11人。班子成员7人,其中院长1人,副院长3人,执行局局长1人,纪检组长1人,政治处主任1人。
顺平县人民法院的前身是完县司法处,始建于1937年12月。1950年1月撤销司法处,建立完县人民法院。1993年9月8日,完县更名为顺平县,完县人民法院随之更名为顺平县人民法院。法院审判办公楼现位于顺平县永禄东大街,全院现有人员72人。
唐县人民法院坐落于河北省唐县光明路34号。唐县人民法院现有政法专项编制90人。内设政治部、审判管理办公室、综合办公室、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法警大队九个职能部门,另有王京、高昌、仁厚镇、北罗、白合、军城、川里七个基层法庭。
望都县人民法院始建于一九五O年。其前身为一九三八年十月望都县抗日民主政府设立的司法科。一九四五年五月建立望都县人民法庭。一九五O年春,原司法科和人民法庭一并撤销,同时成立望都县人民法院。“文革”期间,由于极左路线的干扰,人民法院遭到严重破坏,一九七三年重新恢复望都县人民法院。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人民法院重新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
徐水区人民法院始建于1950年,现有9个内设机构和14个人民法庭。其中,9个内设机构分别是: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政治部、综合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和司法警察大队;14个人民法庭分别是:安肃人民法庭、漕河人民法庭、大因人民法庭、遂城人民法庭、高林村人民法庭、大王店人民法庭、崔庄人民法庭、户木人民法庭、东史端人民法庭、留村人民法庭、正村人民法庭、瀑河人民法庭、东釜山人民法庭、义联庄人民法庭。
易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8月1日,前身是易县人民政府法制科,法院审判办公楼坐落于开元南大街32号,全院有人员93人,正式在编人员中,本科以上学历占总人数的73%,其中硕士研究生4人,占总人数的4%。
涿州市人民法院位于涿州市开发区平安北街,其前身为涿县人民法院,于一九四九年成立。一九八七年,涿县改为涿州市,涿县人民法院改成涿州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