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港华燃气有限公司主要担负着芦溪县行政管辖区域燃气管线的基础设施建设与施工管理、所有燃气终端客户的燃气供应以及管理工作,并提供燃气和燃气设备的相关应用和技术咨询等。公司于2013年2月开通管道天然气,现建有天然气储配站1座,接收门站1座,高中压调压站1座,高中压区域调压柜4个,客服中心1个,管网总长度超过80公里,日售气量约17万方,服务的工业用户107家,商业用户30余户,多个民用小区已通气。
萍乡学院坐落于中国近代工业主要发祥地之一——江西省萍乡市。萍乡学院是一所以工学为主,文理为基础,多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溯源于1941年创办的省立萍乡简易师范学校,1949年更名为萍乡师范学校,1978年开办大专班,1982年成立萍乡教育学院,1993年更名为萍乡高等专科学校,2013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院校——萍乡学院。2016年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80载办学春秋,为社会输送了10余万名毕业生。首届毕业生刘天泉是中国工程院院士。
校党委办公室是党委的日常办事机构和综合协调机构,处在承上启下、协调左右、联系内外的中枢位置,担负着综合协调、参谋助手和服务党委、服务部门与基层、服务师生的重要职责。校行政办公室是全校行政系统的运转中枢,是综合协调的办事机构,是对内服务师生、对外沟通交流的窗口。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积极发挥综合协调、督促检查作用,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
萍乡学院纪委是主管全校党的纪律检查的工作机构,对校党委负责。
根据《江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萍乡学院“三定”规定有关内容的批复》(赣编办文〔2015〕4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萍乡学院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萍办字[2015]8号)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对萍乡学院党委组织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如下
党委宣传部是学校党委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全校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等工作的组织管理。同时,承担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职能。
统战部是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主管学校民主党派建设、党外人士队伍建设、党外知识分子队伍建设、海外统战工作以及民族、宗教等工作的党委职能部门。
人事处是在校党政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学校人才强校政策的贯彻与落实、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的制定与实施、人力人才资源的开发与管理、校内人事制度的改革与完善、以人为本理念的倡导与示范的行政职能部门。
萍乡学院团委下设12个学院团总支和1个教工团总支。近年来,校团委以团中央基层团组织创先争优“四个好”为工作标准, 探索实施“青马培养工程”、“一团一品工程”、“亮出团旗工程”、“三千实践工程”,在思想引领、成长服务、组织建设、服务社会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萍乡学院教务处(学位管理办公室)是学校管理教学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统筹管理全校的教学工作,合理配置教学资源,建立正常教学秩序。
萍乡学院招生就业处 地址: 江西省萍乡市萍安北大道211号
萍乡学院科学研究处(学报编辑部) 地址: 江西省萍乡市萍安北大道211号
萍乡学院计划财务处是负责学校财务收支及资金管理的校一级财务机构,其主要工作是在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根据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积极组织收入,编制学校综合财务计划,提出学校年度财务预算的初步意见,并且根据学校预算安排,监督、控制预算的执行,合理调度资金,及时拨付各项支出,满足学校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及后勤服务等各项工作的资金需要。
后勤管理处在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根据学校对后勤工作的总体要求代表学校行使后勤行政管理职能,负责学校的后勤保障工作。管理处下设综合管理科、监督管理科、基建维修科、医务室四个科室。
萍乡学院保卫处是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并在公安、消防和国家安全机关的指导下,负责学校安全管理与服务的职能部门。内设综合科、治安消防科、政保科三个科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