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廉政研究与教育中心简介
吉林大学廉政研究与教育中心成立于2013年7月,由中共吉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与吉林大学共建,设在吉林大学并依托吉林大学行政学院,吉林大学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商学院、经济学院、哲学社会学院、管理学院、文学院、东北亚研究院协同建设。中心主要围绕廉政理论与实务、廉政法律与制度、廉政文化建设与传播、廉政建设技术支撑体系等主题进行科学研究和咨询服务;面向全国纪检监察系统招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研究生,开展纪检监察干部在职培训;面向在校学生和社会公众开设廉洁教育公开课,提升大学生和社会公众的反腐倡廉意识。 I3~4gA6;2QZ3.1O
中心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廉洁政治建设为使命,以廉政理论研究与纪检监察干部人才培养为重点,整合廉政理论研究专家学者和反腐倡廉实际工作者两方面力量,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努力把中心建设成站在廉政理论研究前沿、传播廉政文化、培养专门人才、参与反腐倡廉决策咨询、开展反腐倡廉国际合作的重要基地。 h,=3NI6:3No8-5G
中心的主要任务包括:1、科学研究。积极开展反腐倡廉的法学研究、政治学研究、经济学研究、哲学研究、社会学研究、心理学研究、管理学研究和国际比较研究,推动开展多学科交叉研究,不断提升廉政理论研究水平。2、人才培养。积极探索面向纪检监察干部的相关专业研究生招生、培养模式,开展纪检监察干部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和短期培训工作,提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3、廉洁教育。积极开展廉洁教育,努力传播廉政文化,为吉林大学本科生开设廉洁教育方向的课程,并在吉林大学开设面向社会公众的廉洁教育公开课。4、交流合作。加强与国外有关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召开学术会议,邀请国外知名学者来中心讲学和开展合作研究。 J9~9aD1:5Bo3=2m
中心成立由中共吉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吉林大学领导组成的中心工作指导委员会,商议决定共建中的重大事宜。中心实行学术委员会指导下的主任负责制。聘请知名专家学者组成学术委员会,作为中心的决策机构,负责审核批准中心的发展规划,确定研究项目,组织项目招投标,鉴定科研成果,审定人才培养计划和培训工作方案。中心现任学术委员会主任是吉林大学党委常务副书记兼副校长、哲学社会科学资深教授王胜今教授。 f2:7Jz8!8VH6:1y
中心设主任1人,常务副主任1人、副主任若干人。主任、常务副主任、副主任组成管理委员会,负责落实学术委员会的各项决议,协调校内外相关单位,组织科研团队开展研究,招收和培养研究生,举办各种培训,开展学术交流等。中心现任主任是吉林大学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刘晓民教授。 管理委员会下设中心办公室,挂靠行政学院,由吉林大学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负责协调。 U2:8IL3~4HX9~3y
中心研究人员主要聘自四个方面:一是吉林大学相关学科、相关院系的学术带头人和研究团队;二是国内高校和研究机构的从事相关研究的专家学者;三是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央政法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监察部、中共吉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等单位有关领导及专家学者;四是国外大学及研究机构从事相关研究的知名学者。 P,;5CD,;4Gg1+4y
中心实行开放流动的运行机制。中心根据发展规划设计研究课题,通过委托研究、课题公开招标等方式,聘任科研人员来中心工作。承担科研项目的研究人员被聘为中心的兼职研究人员,并需要在中心从事1-3个月的客座研究,中心为其提供研究条件。 K3.7fy1-4Ql,!1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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