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检察院简介
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检察院的主要职责是: F9.9FT,+,m05.60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贯彻落实省、市、区党委工作部署和要求。 Z5?4Ro9=9Mc,,0
(二)依法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o1?7zq2?8qI3+3j
(三)贯彻落实上级人民检察院工作部署。 g3:9On5?5ls1;,v
(四)对本院承办的刑事案件进行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 O4,SR5.4If9!2O
(五)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以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g9~,sb4+7Jh4+2X
(六)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r7=6ye8=3jg4!9b
(七)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对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R6.,VA3!1en,?8x
(八)受理向本院的控告、申诉,承办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 A9-9YX7-9nL98j
(九)开展检察理论研究工作。 z,~3Ee,?4xL7:9B
(十)负责机关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机关教育培训工作。 R3~7Rp9:8uv3~2U
(十一)负责财务装备工作、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D1?2ml2~4Ks8;8u
(十二)负责其他应当由本院承办的事项。 B4:9ej3.5pQ8+7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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