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检察院简介
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检察院的主要职责是: K,:7Kr5;6Dj5!7f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贯彻落实省、市、区党委工作部署和要求。 m3;7kr2;6Ur1=9A
(二)依法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F,.5KA3-7gF1?3a
(三)贯彻落实上级人民检察院工作部署。 Q,~5Ag3?6ka4=,I
(四)对本院承办的刑事案件进行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 K,-,sF1=1WH1:4K
(五)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以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K8;7PC8.,wW7+7H
(六)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Y4-8NA4-,mL7?9i
(七)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对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P6~4AU6:8KL9;2D
(八)受理向本院的控告、申诉,承办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 m3-6XJ9?6KB6-6O
(九)开展检察理论研究工作。 B9.3NQ57Xw1-3g
(十)负责机关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机关教育培训工作。 a4;8LO4-8dc6?3H
(十一)负责财务装备工作、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S,~9ln8:4m01.8h
(十二)负责其他应当由本院承办的事项。 x8-5tL8!1yi8-4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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