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检察院简介
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检察院的主要职责是: L,+1Uh4=6Zq3:6b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贯彻落实省、市、区党委工作部署和要求。 h6?9lM5.4Ty8,b
(二)依法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x4~3CW3!2JL4.,G
(三)贯彻落实上级人民检察院工作部署。 E8+2lk9~7WL4:1F
(四)对本院承办的刑事案件进行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 b46H08!,0K,+1i
(五)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以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O2!8oc8?6KR6=9K
(六)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w1!4Pr2.5dW5!6H
(七)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对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y5+1qy1-5eX1+3z
(八)受理向本院的控告、申诉,承办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 n8.5Ut3~6HO5+6X
(九)开展检察理论研究工作。 r2.3DN4~3aH6+5N
(十)负责机关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机关教育培训工作。 G5:5VT7:2hi4!3o
(十一)负责财务装备工作、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D,+5ef4.8Qv5.4C
(十二)负责其他应当由本院承办的事项。 H9=2jz,;2wx4,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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