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大学安全处简介
长春大学保卫处是在学校党委的直接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的业务指导下,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维护学校政治稳定、校园安全和秩序的职能部门。保卫处下设综合科、调研科、治安科、防火科、校卫队等5个机构,现有人员24人。主要职责是:坚持“预防为主、打防结合”的工作方针,认真做好校园内的国家安全、治安、消防、交通、警卫、门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外来人口和户籍管理和服务等方面的工作以维护校园的安全和稳定,保障学校教学、科研、生产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保护学校公共财产和师生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 m4?9T03?6Uh7!,t
由于学校领导重视,学校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以及师生员工的积极配合,学校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工作近年来取得了显著成绩,先后多次被长春市委、市政府、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和朝阳区委、区政府授予“维护稳定工作先进集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标兵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保卫处多年被长春市公安局评为“长春市文化保卫系统甲级保卫组织”。 a7=2bA7?1ui2=2M
安全处工作职责: F2;1DD7-9op82x
一、贯彻国家各项安全保卫工作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各项有关规定,严密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保卫学校安全。 C8:2Vv2!1DF9:9N
二、掌握学校安全情况,定期综合分析,并提出安全保卫工作的计划和措施。 x1!,Ca53cs,-5y
三、坚持预防为主,落实各项防范制度,积极开展法制安全教育,预防各项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y8+7oD6;9JE1~9A
四、领导“三科一队”,依靠基层组织,搞好“四防”工作。 n3?1Bq2+,nt9=,w
五、负责查破一般案件,协助公安机关侦破重大案件,配合有关部门协查案件。 B6-4IE6!8tT5-6t
六、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动态反映,加强秘密力量建设,做好外事保卫工作,确保外宾安全。 Y,-3NU3?8nS8!5k
七、严密要害部位安全保卫制度,确保要害部位的安全,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监督检查,落实责任制。 A1:8Qs5-7vV,:1d
八、认真做好安全防火工作,坚持“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检查、督促防火措施的落实,整改火险隐患,减少和避免火灾事故发生。 z,!5Lx5-5Ja4;8S
九、制定安全保卫工作奖励办法,对在治安防范、安全防火和对敌开展隐蔽斗争等方面取得明显成绩的单位或个人,及时向学校申报奖励和表彰。对违反治安管理法规,防火制度等造成后果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有关规定进行教育和处理。 06~5f01?5Dq21w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R9?,av3-5Ro,~9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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