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庆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简介
安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为市委、市政府的工作机构,列市委机构序列,在市委、市政府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的领导和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的指导下,负责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是全市机构编制工作的主管部门。 x4~8Rb5:1Oi6:,j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和上级机构编制部门关于地方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政策、法规,研究拟定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总体方案,指导全市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工作。 D8=7LH5=6dC,-5i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法规,研究拟定全市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v7=7TB,;6x01.2T
(三)统一管理全市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及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 a1-,FN8:2nK2;,f
(四)审核市委、市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的方案;审核市人大、市政协、市法院、市检察院机关和市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的方案;协调市委各部门、市政府各部门、市委部门与市政府部门之间以及市与县(市、区)的职责分工。 t39jW1?4ni9-5w
(五)审核县(市、区)党政机关、乡镇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设置与调整方案;指导县(市、区)党政机关、乡镇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改革工作;审核县(市)副科级以上和区属行政机构的设置与调整;指导县(市、区)、乡镇(街道)以及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T9!5Zt8-6Lc,;,R
(六)研究拟定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全市副科级以上和冠以安庆市名称的事业单位的设置;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定各类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标准;审核(或审批)市属事业单位的设立、调整和人员编制方案;审批市辖区各类事业单位的设立、调整和人员编制方案。 R7-1yZ92Ab9-2c
(七)负责贯彻落实国务院《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承担市直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县(市、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e9?4eI,?3LH,+3y
(八)负责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以及机构编制管理政策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县(市、区)级政府机构改革方案落实情况和市政府部门“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评估工作。 N9=5jN3:2XP2=3s
(九)负责全市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负责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职责审核工作;负责全市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及市本级事业单位人员招录(聘)前编制使用计划的审核工作;负责指导规范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非营利性单位网上名称工作。 D1?4MT6+,cr6!8L
(十)负责机构编制工作的情况综合、信息交流、干部培训和统计等工作。 k5:7tX2.9wo7;5x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y4;5zy8.3Ex7-4c
机构设置
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设4个内设机构和1个直属行政机构: c2+4Qs7;8cv1~5q
(一)综合科 N5!1rk6.5uK,-6W
承办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访等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公文审核、宣传、信息工作;研究制定机关内部管理制度;承担机关编制人事、资产财务、信息化建设和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全市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政务和公益专用中文域名注册管理等网上名称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q9-6iV4~5eX3~1I
(二)行政机构编制科 U2;8CR8?7W05-50
研究提出市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全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系统的机构编制;审核市级党政各部门和人大、政协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市直副科级以上行政机构、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常设办事机构的设置;承办市级党政各部门职能调整的具体工作,协调市级党政部门与各县(市、区)的事权划分;指导和协调市直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党政群机关人员招录(聘)前编制使用计划的审核工作。 H9?6zm3!3qg8:,C
审核县(市、区)党政机关、乡镇机关,人大、政协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设置与调整方案;审核县(市)副科级以上和区属行政机构的设置与调整;审核全市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的机构设置;协调县(市、区)、乡镇事权划分与职能调整;指导、监督县(市、区)、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y6!2uZ9!7UN8~2x
(三)事业机构编制科 N3.2Qr7~9AN5:3L
贯彻执行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法规;研究拟定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市直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定各类事业单位管理办法和编制标准;审核全市副科级及以上事业单位和冠以安庆市名称的事业单位机构设置;指导和协调县(市、区)、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参照公务员管理、市本级事业单位人员招录(聘)前编制使用计划的审核工作。 H,.9Rt9.2Fz,;6s
(四)监督检查科 M7=,m09=2eo9:1e
监督检查各县(市、区)、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有关机构编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情况;监督检查和评估市直各部门“三定”规定的执行情况,并对县(市、区)、乡镇政府机构改革方案落实情况进行评估;监督检查省和市下达各县(市、区)、各部门的编制总额和机构设置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执行情况;受理违反机构编制法规、纪律的检举和投诉,承办“12310”举报电话受理工作,对违反机构编制纪律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承担机构编制管理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工作;指导各县(市、区)机构编制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全市党政群机关人员、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机构编制统计工作。 T6.6Dt7:,Ir6!1c
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R7:6NG9+8EV3-6N
为市编办直属行政机构,正科级,定行政编制3名,其中领导职数1名(高配副县级)。主要负责履行《行政许可法》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赋予的行政许可实施主体的职责;负责本级登记管辖范围内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检查指导县(市、区)以下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监督本级登记管辖范围内的事业单位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处理违反《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行为;组织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的汇总和联网工作;管理本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档案和其他有关信息资料。 y4+6jZ6-9FM3?,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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