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检察院简介
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检察院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依法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和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对全区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起诉公诉,并对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案件依法派员出席法庭,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掌握社会治安动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和犯罪嫌疑人的自首以及刑事赔偿工作。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进行研究并提出职务犯罪的预防对策;负责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法制宣传。负责检察技术工作和物证检验、鉴定及计算机网络的建设和管理。对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进行研究,向上级院提出司法解释建议,制定检察工作的有关规定、办法和实施细则。负责全院干警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依法管理检察官和其他检察人员的工作。协同区主管部门管理我院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组织全体干警积极参加上级院及有关部门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院的计划、财务、装备工作。对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请抗诉。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行政编制99名,实有人员89人。 u,?8wH3+6GB2;1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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