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检察院简介
(一)部门职能 B6!8wq,+8JP34f
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接受市人民检察院领导,对东河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K,!2gW3?4ya2!7p
(二)部门主要职责 M61hl7!2aX5?3m
1、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上级人民检察院、同级党委工作部署,制定检察工作目标,完成各项检察工作任务。 U6=9Af26pA9:9E
2、依法办理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案件,实施立案侦查监督、侦查活动监督。 P4~9Al9+6dh1!7k
3、依法办理审查起诉、提起公诉、抗诉案件,对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活动实行监督工作。 s9~3PF6:9D0,=9B
4、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实行监督,维护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公平公正,维护监管秩序稳定。 F4?,IX4-,0b9.,c
5、受理公民的报案、举报、控告和刑事申诉,依法处理举报线索,办理刑事申诉、国家赔偿、司法救助案件。 E3+9qQ2?2cT,=8G
6、对人民法院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c31Jt9!4Ro5?5Z
7、开展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检察工作。 N3~3nP24Th3?7b
8、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J8-2gJ4?8IX4+7S
9、负责我院检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对检察人员进行教育培训,负责检察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 h5:9wY9?5ER9-6d
10、规划落实检察机关财务装备工作,开展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检察技术工作。 k7;2yB,=2gr8,R
11、负责其他应当区级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k8!80Q6-9O0,+3h
二、机构设置 07-8MS1!2DD9?2O
办公室(下设法警队),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 N2-6GN1?4Hb5!7o
我院共有行政政法编制数为56人。实有行政政法在职人员51人。 b9.7SY87a09~2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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