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明山区人民检察院简介
本溪市明山区人民检察院位于本溪市明山区大峪新区,前身为1959年4月成立的本溪市牛心台区人民检察院,1966年8月更名为彩屯区人民检察院,文革后1978年8月恢复重建,更名为立新区人民检察院,1985年1月本溪重新划区后,正式定名为本溪市明山区人民检察院。 c3?6VZ1?5yY9!2A
明山区人民检察院设有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实有干警44人。 I29kV2;4MN3?7q
多年来,明山区人民检察院始终秉承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工作理念,坚定不移地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在推动地区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先后获得“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辽宁省文明单位”、“辽宁省先进基层检察院”、 “本溪市先进集体”、“本溪市人民满意政法单位”、“本溪市青年文明号”、“本溪市先进检察院”等荣誉称号,并被省人民检察院授予集体二等功。 V7!,TY,1TW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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