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人大网(盐城市滨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简介
1、人大概况 E,?9PA9?4lW9+7n
盐城市滨海县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从1954年依法选举产生第一届人大,至2017年共选举产生15届人大。2017年1月,召开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同时产生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领导机构,以及县人大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等两个专委会。 T8-6u0,!9oV3.1M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县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会议。 X6?9nz6;8Ri7-7h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县人民代表大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省、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保证国家计划和国家预算的执行;审查和批准本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及执行情况的报告;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选举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人,选举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听取和审查本级各国家机关工作报告,改变或者撤销本级人大常委会不适当的决议。撤销本级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M6;7sA,;3aB9;2b
2. 县人大常委会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在大会闭会期间,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和人事任免权,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g2.5cB6?,HY1+,i
3. 县人大常委会设办公室、研究室,以及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农村委员会、科教文卫委员会(民族宗教侨务委员会)、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委员会、人事代表联络委员会等机构。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研究室是县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在常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各委员会是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对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S9;2Nx,.2ND2=8z
2、滨海县人大常委会职能简介 A6-9fr7?3eK8.1I
1981年4月,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依据组织法选举设立滨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为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对县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滨海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现由主任1人、副主任3人、委员27人组成。常委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如果担任上述职务,必须向常委会辞去常委会的职务。常委会任期同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它行使职权到下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新的常委会为止。 N6-8IS5=9IZ3~8y
常委会会议由主任召集,每两个月至少举行一次。常委会的决议,由常委会以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k6-2pO22Ot6=8R
滨海县人大常委会行使下列职权: W2-6WH56ZK33t
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B6+4YM5?4iz5?4w
领导、主持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z4~8qv5!4xa9~4I
召集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V,;7uJ8:8GQ1?8v
讨论、决定本县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T3!,Ue6!4zr9+,N
根据县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县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f7?,pk,?6rh,?3D
监督县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c7!7dm2:7sZ1+,f
撤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及人大主席团的不适当的决议;撤销县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议和命令; s4;,Uc2;3WB4:7B
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县长的个别任免; o6!7yP,-2pF,=9t
在县长和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县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市人民检察院和人大常委会备案; r8?8gi1~1jt7+2f
根据县长的提名,决定县人民政府各职能局局长的任免;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F71ov,.4rW3+7h
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市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g4-4k03-1zn3=2j
3、滨海县人大常委会机构设置、主要工作职责 l8:1Le9~8ML9:4E
县人大常委会设办公室、研究室,以及内务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科教文卫委员会(民族宗教侨务委员会)、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委员会、人事代表联络委员会等机构。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研究室是县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在常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各委员会是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对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c,~1nj7~7qV7~4G
一、办公室(综合办事机构) i42CQ1!9CA8?,Q
1.负责常委会党组和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事项及常委会领导交办事项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 h,.3Me4+5MX1:4y
2.协助常委会分管领导组织机关日常工作;协调各工作委员会的工作关系,负责常委会机关机要通信、新闻宣传、刊物信息、理论研究、报刊征订、档案保密、财务及机关后勤工作。 w1!6NS,1sF6!4P
3.负责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和主任会议及有关重要会议的筹备和会务工作,负责或组织有关部门起草常委会的重要文稿和起草常委会主要领导讲话稿。 w7?5RJ7.60H2?7A
4.负责机关在职和离退休干部、职工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M2-4yA5;3ae8.8e
5.负责对外联络和接待工作。 S,!7bk9+9Hv5-4D
6.完成县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付的其他工作任务,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P,=,zR4!5Zc9-8W
二、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J4:6Mq9;3JJ9;3J
1、围绕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重点开展调查研究,提出研究报告;负责向人大常委会领导提供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重要动态信息。 j3+7Uz38cX2+,j
2、负责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其他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 Q9+,Jx1~8kC9!2w
3、负责开展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理论研究和研究成果交流工作。 z6!90x7!9wm4=3o
4、负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传,联系宣传主管部门和新闻媒体,指导本县人大宣传工作,组织、协调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和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及常委会其他工作活动的新闻报道。 z3?2eh4:3XF,+8N
5、参与滨海人大网站、滨海人大微信公众号日常管理,负责网页的更新。 M7?5Xa1-6tU8!2i
6、联系指导乡(镇)人大主席团、街道人大工委的理论研究工作。 f4!7Yu8:9cA38V
7、承办市人大常委会及其相关委员会安排完成的相关工作。 K9~6Bi9:7NK7+9i
8、完成县人大常委会及其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j6-5Bm3:,vW4?6v
三、内务司法委员会 M9;2HJ1~5iy1=5v
对司法部门有关工作情况和执法情况,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组织、督促办理同本工作委员会有关的议案,并提出初审意见;负责常委会机关信访工作,受理人民群众的申诉和控告;承办对司法部门办案情况的监督工作和人大代表的有关建议、批评和意见;完成县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付的其他工作任务,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a8?6xm7!7LN5~6c
四、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 L4~5aV5?3Pq44G
对有关财政、经济、水务、农业农村、林业、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市场监管等方面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国民经济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了解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的编制和执行情况及重要的经济动态;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财政预算(草案)报告、决算(草案)报告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调整方案进行初审;组织、督促办理同本工作委员会有关的议案,并提出初审意见;承办人大代表的有关建议、批评和意见;完成县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付的其他工作任务,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p5!3IS3~1SX,.9L
五、科教文卫(民宗侨务)委员会 S4:8fZ7=5KJ,!5Q
对有关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旅游、民族、宗教、侨务、外事等方面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和对县人大常委会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旅游、民族、宗教、侨务、外事等有关工作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组织、督促办理同本工作委员会有关的议案,提出初审意见;承办人大代表的有关建议、批评和意见;完成县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付的其他工作任务,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O2;7tX8~6aa7~6p
六、人事代表联络委员会 b85FG3~7CD5:1w
负责县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收集、整理、督办工作,提出初审意见;负责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依法进行选举和罢免的有关工作;指导乡镇一级人大的选举工作;负责联系本县的市人大代表和县人大代表,并组织其闭会期间的活动;负责县人大常委会与乡镇人大的日常联络;承办县人大常委会的人事任免和有关被任命人员的述职、考核、宪法宣誓等工作;完成县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付的其他工作任务,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w4?2OX7+3wF2~9d
七、环境资源与城乡建设委员会 d4+4aN9:7Qc2=7p
对有关城乡建设和环境资源保护方面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和对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决议、决定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提出意见和建议;组织督促办理有关城乡建设和环境资源保护方面的议案,并提出初审意见;对城乡建设和环境资源保护等方面的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承办人大代表的有关建议、批评和意见;完成县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付的其他工作任务,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c6?7ai8?3EF,!1C
八、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V2~5PS1?9UF8=4z
对县人民政府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的情况进行调查,围绕农业和农村方面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有关农业和农村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县人民政府有关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决定和命令进行调查;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属于农业和农村工作方面的部分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办理意见并督促落实;受理县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对农业和农村工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建议;办理县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k,!6sN7+9ER1.2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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