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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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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北京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莲花池东路甲5号白云时代大厦A座24层

北京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详情

北京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简介

北京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是由从事环境保护的科研院所、企业与事业单位自愿结成的全市性行业性社会团体,是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本会会员分布和活动地域为全市。目前,共有会员219家。 Y8;1WQ9?3iJ8~7z

北京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成立于1994年8月10日,历经六次选举换届。2019年8月28日,第七届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七届理事会、监事会。协会成立以来,充分发挥了联系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与纽带作用,以竭诚服务的工作态度,开拓创新的进取精神,积极开展各项活动,得到了企业与社会的认同。 x3+4lF4+,MR9;9s

本会的宗旨是:团结北京地区从事环境保护的教学、研究发展、设计、加工制造、环境监测与服务和管理的企业及事业单位,通过开展政策研究、技术培训与交流、技术产品发布、产业调查、技术产品推广服务等活动,服务会员、服务环保行业、服务社会、服务政府,促进首都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u5+3XW4-9SG3?8x

本会的住所设在北京市西城区莲花池东路甲5号院白云时代大厦A座24层。 i9;2Zs9!9hl1-8V

本会的业务范围:开展专业研究、专业培训、信息交流、技术交流、承办委托、咨询服务、新技术新产品开发、编辑专业刊物。 x2:1Tz3-,Nc6:1W

协会章程

北京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章程 Z5;,Jr9.6SJ4~1P

(本章程于2019年8月28日经第七届第一次会员大会投票表决通过,自2019年9月1日起实施) l2?4on92gd7.9V

第一章 总则 t5.8hN9:,ME3~9U

第一条 北京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是由从事环境保护的科研院所、企业与事业单位自愿结成的全市性行业性社会团体,是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K,:3MT4?3tD6.4H

本会会员分布和活动地域为全市。 a4~7kH,-7Et6;7C

第二条 本会的宗旨是:团结北京地区从事环境保护的教学、研究发展、设计、加工制造、环境监测与服务和管理的企业及事业单位,通过开展政策研究、技术培训与交流、技术产品发布、产业调查、技术产品推广服务等活动,服务会员、服务环保行业、服务社会、服务政府,促进首都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v5!2Fv96Ob5!6Y

本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自觉加强诚信自律建设。 O2+7rL1=9Tn4.7v

第三条 本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规定建立党的组织,承担保证政治方向、团结凝聚群众、推动事业发展、建设先进文化、服务人才成长、加强自身建设等职责。本会邀请党组织负责人参加或列席本会管理层会议。党组织对本会重要事项决策、重要业务活动、大额经费开支、接收大额捐赠、开展涉外活动等提出意见。 W9=2fy9.7yy6~3D

本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北京市民政局,党建领导机关是中共北京市行业协会商会综合委员会。 K7=10h5-,RU,.5J

本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党建领导机关、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G8:2Z03=8KL6-7c

第四条 本会负责人包括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监事长。 R2+5DH2,av,:,V

第五条 本会的住所设在北京市西城区莲花池东路甲5号院1号楼1单元2407号。 p9;6JE3+7HY1:3M

本会的网址:www.bjiaep.com,微信公众号:bj_iaep。 M8~5mM3;8Dg3=6p

第二章 业务范围 l2=7EP8!2KO4;1c

第六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X5-9qK1-4By8;7E

开展专业研究、专业培训、技术交流、承办委托、咨询服务、新技术新产品开发、编辑专业刊物。 U9~3Ip,;4wW3?2O

(一)受政府部门委托,参与制定环境保护产业发展政策、行业发展规划、有关行业标准;参与组织申报、初审和推荐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用技术和示范工程; d,:,JS2?3VI7?6c

(二)组织开展国内外有关经济技术交流、考察、咨询与合作;举办环保技术产品发布与推介;组团参加环保技术产品展览会; b2-,B06-5ek8.2Z

(三)举办有关法规政策、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营技术、环境监测技术及环境管理服务等相关培训; F5?2kw7.3Jj2~7l

(四)开展行业调查,编辑专业刊物。 F2;1RK7-9WG4-,d

(五)接受与本行业利益有关的决策论证咨询,提出相关建议,维护会员和行业的合法权益; Q3.7wH9~2lZ,?4e

(六)沟通本行业与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之间的联系,协助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开展管理工作,协助会员单位解决实际问题; Z7~4GM5!1vL1.9H

(七)加强会员和行业自律,建立规范行业和会员行为的机制,促进会员诚信经营,维护会员和行业公平竞争; c9~,uk91na5:1Y

(八)开展本团体宗旨允许业务和政府部门授权或者委托的其他事项。 07=6pm23TY2-5i

业务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依法经批准后开展。 I5-9lD,-6tw2+9t

第三章 会员 F2!4KF8-9Bo44j

第七条 本会的会员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a7~9ke5!5FV4!6Y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y9:5zv3=2i04:6q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F3+9Sd3.8yj4~7e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R7!9es3.9NG8+3B

(三)在本行业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B1?,UJ7;9cu,~3h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f,?7Gv3-20n4?80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u6-5yd5-5OI9+2j

(二)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包括: L7~8nz2?7iE1-2q

1.会员登记表; m67fz1?9ae1=80

2.单位会员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d4.6E0,:3cc8!2m

3.个人会员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Y9;7mB7~1Qn7:3S

(三)由理事会讨论通过; b4+3JL4.6xD,?,D

(四)由本会颁发会员证,并予以公告。 g4+9aH7+6qw1.3T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A1.8Hy6.6IQ,?7v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d1:5WX7-8Wb9?1I

(二)对本会工作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z5?2ov7=3uL3:1c

(三)参加本会活动并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k9?6Nn5.9Fj1+6j

(四)退会自由。 I1.5Yc5;1Zb7+1I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h1-,oT9~9pg9~70

(一)遵守本会的章程和各项规定; t,:3ka31bf1~6j

(二)执行本会的决议; P1?1Ib9=9xU1.6J

(三)按规定交纳会费; r4!4vk,~2tV4=7g

(四)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S2:5PD1?7zx1~6B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B2:2fH,~4mx6.8O

第十二条 会员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给予下列处分: d9;1md2?5yA6;1C

(一)警告; X7-7Jj7.6Vw,,a

(二)暂停行使会员权利; t2!3DM1?8Ak4~6w

(三)除名。 I7.9ES4~5Kd8+8D

第十三条 会员退会须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 S5~1Mz6?7Bd3:7o

第十四条 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动丧失会员资格: u,=4jF2+1SD5:5n

(一)2年不按规定交纳会费; p7;9RU5!6OO,.1q

(二)2年不按要求参加本会活动; A5:7Fk2:2Yh1:4w

(三)不再符合会员条件; h7:8gG9.8kV9.,A

(四)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P8?3Tn2~2Vw9:,z

(五)个人会员被剥夺政治权利。 H2;5pE2~2YH49q

第十五条 会员退会、自动丧失会员资格或者被除名后,其在本会相应的职务、权利、义务自行终止。 T7?,b05~1tl3.9c

第十六条 本会置备会员名册,对会员情况进行记载。会员情况发生变动的,应当及时修改会员名册,并向会员公告。 R5=8WT,=6vW5-2h

第四章 组织机构 o8;5dJ7:,VZ2=,S

第一节 会员大会 n5=4HR5~8LN7~4S

第十七条 会员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其职权是: d65bZ9=8HC2.2q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s3-8TW4=2dY4?6R

(二)决定本会的业务范围、工作目标和发展规划; m7;,Eb89YU5~,C

(三)制定和修改、理事、负责人产生办法,报党建领导机关备案; q7,pW2+6TP7;1b

(四)选举和罢免理事、监事; U3-6Xm9-3P08.8E

(五)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 04~8hG83OJ,.,l

(六)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O8?8Uk4-2Ps9.1X

(八)审议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m4~1wD8-,vx7.3C

(九)决定名称变更事宜; X5~2WQ3:,Eh9-5F

(十)决定终止事宜; O5.8Sr,;9CP2!1t

(十一)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S,?1ne5!4Zs,~2T

第十八条 会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 05;7jd23Tj6?1u

本会召开会员大会,须提前15日将会议的议题通知会员。 Q1?2xQ4:3tB9+1y

会员大会应当采用现场表决方式。 d7~2dD8;6hr3.3l

第十九条 经理事会或者本会30%以上的会员提议,应当召开临时会员大会。 m9?3XP9:,ep4-7w

临时会员大会由会长主持。会长不主持或不能主持的,由理事会或会员推举本会一名负责人主持。 f9~,AZ1!4iu53j

第二十条 会员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决议事项符合下列条件方能生效: W6;4qq7;1nQ2:1i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决定本会终止,须经到会会员2/3以上表决通过; l5:6G07?2RN39O

(二)选举理事,实行等额选举,当选理事得票数不得低于到会会员的2/3; E9:4GG3,Vf1:3g

罢免理事,须经到会会员2/3以上投票通过; R1!9rR4;,iC1!2k

(三)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须经到会会员2/3以上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A3!9p06:5hr8=6g

(四)其他决议,须经到会会员2/3以上表决通过。 L1.4Tm2!2Fi3~4R

第二节 理事会 Y1-7Gx1.,vF4-,b

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 J3~4Vk5.8Jw3.,n

理事人数最多不得超过60人,不能来自同一会员单位。 W3~9Tx3=2Gi1;7C

本会理事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K4=6CG2;2MR1=9h

(一)政治素质良好、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O72Xx8.4tw8+7z

(二)熟悉行业情况,热心协会事业,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经验和能力; v8+2pX,.2OC5+2n

(三)个人社会信用记录良好,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 K2-7xC3.1hZ5;2a

(四)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正常履职。 P4-,xg8-7Uz5:1X

第二十二条 理事的选举和罢免: p9:3Ea9:7HV,;,V

(一)理事会换届,应当在会员大会召开前2个月,由理事会提名,成立由理事代表、监事代表、党组织代表和会员代表组成的换届工作领导小组; K3-7HP39PI3=2Z

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拟定换届方案,应在会员大会召开前2个月报党建领导机关审核; B,:6Mg45WC7:5n

经党建领导机关同意后,召开会员大会,选举和罢免理事; R5-4eJ59Ps9+8k

(二)根据会员大会的授权,理事会在届中可以增补、罢免部分理事,最高不超过原理事总数的1/5。 t5;3tI3.,mw,-1W

第二十三条 每个理事单位只能选派一名代表担任理事。单位调整理事代表,由其书面通知本会,报理事会备案。 p3+7AR2;6lN3+60

第二十四条 理事的权利: r8.8Fu2=1uD6.,F

(一)理事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c7:,hv2?3ih8:,a

(二)对本会工作情况、财务情况、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M1~,Fz2:4qx6?4c

(三)参与制定内部管理制度,提出意见建议; r5;3dZ3=1nc2~4X

(四)向会长或理事会提出召开临时会议的建议权。 M,!4qW9~3zk2+3C

第二十五条 理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本会利益,并履行以下义务: X3;1s02?2um1=5j

(一)出席理事会会议,执行理事会决议; J1-1Yz5-9lS2+5Q

(二)在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越权; A8;3Iv5;5Xi27a

(三)不利用理事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 B2:8qZ4;50o8=6s

(四)不从事损害本会合法利益的活动; q9.9Xc7?3dB5;6f

(五)不得泄露在任职期间所获得的涉及本会的保密信息,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07~6Y07!5Oc6;3o

(六)谨慎、认真、勤勉、独立行使被合法赋予的职权; L2:1NS2!,eL91i

(七)接受监事对其履行职责的合法监督和合理建议。 d3~,PP9;8dY,=8x

第二十六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H8:1mc2:5CD7=1w

(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G8.,ag8!6oj1;7X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根据会员大会的授权,在届中增补、罢免部分理事,最高不超过原理事总数的1/5; A3:4pU1!,Ex3?6w

(三)决定名誉职务人选; u2=1Ay46mJ9,k

(四)筹备召开会员大会,负责换届选举工作; a75Xn5+8IS6~1r

(五)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a7?5Rv91hI6!9i

(六)决定设立、变更和终止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办事机构和其他所属机构; n2;9Sz6=,PE3:3R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所属机构主要负责人的人选; D1!5rZ,?2aQ4!1c

(八)领导本会各所属机构开展工作; Z9,tG8:5do7-4V

(九)审议年度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 D9~2JH1;1ZL2?9q

(十)审议年度财务预算、决算; V2+,Jn3;2lH6!9Y

(十一)制定财务管理制度、民主决策制度、安全责任制度等重要的管理制度; g,+4lH3~3QO6.2R

(十二)决定本会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的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 Z8:3jm5.1mF2-9q

(十三)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P49pO9+6O0,~9J

第二十七条 理事会每届5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者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党建领导机关审核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j,!1iy7?8CM,!5K

第二十八条 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K3;5bp4!2RP9?9c

理事每届内2次不出席理事会会议,自动丧失理事资格。 x,+1RF5.,Fx3~4t

第二十九条 负责人由理事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从理事中选举产生。 09.7Ss3?5vV5+4a

罢免理事、负责人,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投票通过。 o2=3Ek,:2FX5?5S

第三十条 选举负责人,实行等额选举,按得票数确定当选人员,但当选的得票数不得低于总票数的2/3。 f25hP2;8qO4+,v

第三十一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不得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A,;,Ih,:8qP,+9v

第三十二条 经会长或者1/5的理事提议,应当召开临时理事会会议。 E8~1Ww2;2XM8:4T

会长不能主持临时理事会会议,由提议召集人推举本会一名负责人主持会议。 w,;2Rn8!3AZ9-4S

第三节 负责人 Q9!3kk4-8tb1=5a

第三十三条 本会负责人包括会长1名,副会长15名,秘书长1名。 T2?5su3~2SE6=9S

本会负责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J1=,DZ7-7Wa5+2K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 R2-7dq5;4Mm9?4L

(二)遵纪守法,勤勉尽职,个人社会信用记录良好; y6:7kg3-80f5+10

(三)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经验和能力,熟悉行业情况,在本会业务领域有较大影响; n4+9Vu8=9sD8.4t

(四)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责,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E7=,Jt8;6vw1:4X

(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h,:6ur6!4NI8,y

(六)能够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维护本会和会员的合法权益; f7+7KG7?4He4?2M

(七)无法律法规、国家政策规定不得担任的其他情形。 N9-3Wx7+5Oi5+2X

会长、秘书长不得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会长、秘书长,会长和秘书长不得由同一人兼任,并不得来自于同一会员单位。 h96nh2?1Zc5!7f

第三十四条 本会负责人任期与理事会相同,连任不超过2届。 D8!9LE1-6By8~3w

第三十五条 副会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 l1:1iX,9US1-4s

因特殊情况,经会长推荐、理事会同意,报党建领导机关审核同意并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后,可以由副会长或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 o6:5WJ3;3LF1-9U

法定代表人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f9-6EG5=7Xc3;6F

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社团的法定代表人。 P1-50z8-8Ba2!3N

第三十六条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负责人被罢免或卸任后,不再履行本会法定代表人的职权。由本会在其被罢免或卸任后的20日内,报党建领导机关审核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o8:8Qy4;7kw3-1b

原任法定代表人不予配合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的,本会可根据理事会同意变更的决议,报党建领导机关审核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a2+7TJ,=6Jo,:8Z

第三十七条 会长履行下列职责: I5;8lr7-9Jr7,l

(一)提名副会长、监事长、秘书长人选; c8.9br2:3mD9:1H

(二)召集和主持理事会; e1!1CW6-6CT72W

(三)检查会员大会、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c3;1W06=4iH9!2Q

(四)向会员大会、理事会报告工作; L2!7CM8~7xm4.7H

会长应每年向理事会进行述职。不能履行职责时,由其委托一名副会长代为履行职责。 h5=7lW9-2pC7;,f

第三十八条 副会长、秘书长协助会长开展工作。秘书长行使下列职责: X7=,Uc1!,Wt,=7v

(一)协调各机构开展工作; y7?6KA5:7SK,:9K

(二)主持办事机构开展下列日常工作: q1:5iA4~6Uh,;4q

1.提名副秘书长及所属机构主要负责人人选,经会长同意后,提交理事会决定; t,:4da7-4Sj89x

2.提名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报会长审定; R5!8yV1-4CN2!,W

3.拟订年度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报理事会审议; J7~4aj1!8zK8?6Y

4.拟订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报告,报理事会审议; S97WY7=1C07:5F

5.拟订内部管理制度,报理事会批准。 K1!9Xm1;9Wf4!2I

(三)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d9+2iQ2:,HZ2;7E

第三十九条 会员大会、理事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纪要。形成决议的,应当制作书面决议,并由主持会议人员核签。会议纪要、会议决议应当以适当方式向会员通报或备查,并至少保存10年。 x4.6eH7.3gK2:3L

理事、负责人的选举结果须在20日内报党建领导机关审核,经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备案并向会员通报或备查。 c9+5Ua6;90p7?3C

第四节 监事会 K4.8Eq6;1Or2:6l

第四十条 本会设监事会,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期满可以连任。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监事长1名,副监事长1名,由监事会推举产生。监事长和副监事长年龄不超过70周岁,连任不超过2届。 s,?30y5?7oG4:,C

本会接受并支持委派监事的监督指导。 F,=4bZ1=5ky4:,H

第四十一条 监事的选举和罢免: w7!1XJ9?3Ig99t

(一)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u1:9hO1.7ZB,!1X

(二)监事的罢免依照其产生程序。 j8?1yJ3;5IU,-6f

第四十二条 本会的负责人、理事和本会的财务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p2!9qY5.6Hq,2P

第四十三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D2~,mS7;,fS8;7v

(一)列席理事会会议,并对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建议; A2.,JN13Qa8.,k

(二)对理事、负责人执行本会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严重违反本会章程或者会员大会决议的人员提出罢免建议; s31bM1+2Xa2.3L

(三)检查本会的财务报告,向会员大会报告监事会的工作和提出提案; j7;6zO,=2lP8=5C

(四)对负责人、理事、财务管理人员损害本会利益的行为,要求其及时予以纠正; S5?4lD,:,SU6:1a

(五)向党建领导机关、行业管理部门、登记管理机关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本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C5-8sA6-,bx87y

(六)监督会员大会与理事会的选举、罢免程序; X22tz7!2wt46D

(七)对会员违反本会章程、纪律,损害本会声誉的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理; i6?3Xu8=,aR2=3A

(八)决定其他应由监事会审议的事项。 P7?2Ur3!9rX2!6N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1次会议。监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监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监事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Q9:1is4+1bU3!,o

第四十四条 监事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会章程,忠实、勤勉履行职责。 J76Fs8~1bF,?5W

第四十五条 监事会可以对本会开展活动情况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监事会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本会承担。 Z7-9XM7~,qh3;2j

第五节 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Q2.9cJ1=3Vu,:2x

第四十六条 本会在本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内,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本会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是本会的组成部分,不具有法人资格,不得另行制订章程,不得发放任何形式的登记证书,在本会授权的范围内开展活动、发展会员,法律责任由本会承担。 r1?7Lr2!5Qc29R

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开展活动,应当使用冠有本会名称的规范全称,并不得超出本会的业务范围。 S3=2ls,;8l08!8w

第四十七条 本会不设立地域性分支机构,不在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下再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u7-5AS1;,pu,8l

第四十八条 本会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名称不以各类法人组织的名称命名,不在名称中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北京”、“首都”等字样,并以“分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等字样结束。 k7:7tA1-2nU4~2m

第四十九条 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负责人,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连任不超过2届。 Z2.1ft5.3Pd5~5G

第五十条 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财务必须纳入本会法定账户统一管理。 d35UE6:8Dn9:7b

第五十一条 本会在年度工作报告中将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有关情况报送登记管理机关。同时,将有关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U8!5ON8-3RZ6=6g

第六节 内部管理制度和矛盾解决机制 Q6+5ng5-4DI1!9j

第五十二条 本会建立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完善相关管理规程。建立《财务制度》、《民主决策制度》、《会费管理办法》、《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安全责任制度》等相关制度。 X9~3Q03.7wH75R

第五十三条 本会建立健全证书、印章、档案、文件等内部管理制度,并将以上物品和资料妥善保管于本会场所,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非法侵占。管理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s8:6LW6~6TN4;2w

第五十四条 本会证书、印章遗失时,经理事会2/3以上理事表决通过,在公开发布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可以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重新制发或刻制。如被个人非法侵占,应通过法律途径要求返还。 k8!6vE7-5sW,,y

第五十五条 本会建立民主协商和内部矛盾解决机制。如发生内部矛盾不能经过协商解决的,可以通过调解、诉讼等途径依法解决。 p8.8GJ4-3LW4~5S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Y9~,nb2.6ml9;5u

第五十六条 本会收入来源: u5.6zV5;2Yi34O

(一)会费; F5+6yA6?2RS1:,A

(二)捐赠; c7:1Zx1?8XD9-9r

(三)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提供服务的收入; o2~9yb8=1xZ,6Y

(四)利息; B5-4Iz3:6it2=,e

(五)其他合法收入。 c1~,Zq6;5nm7~2P

第五十七条 本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制定或者修改会费标准,应当召开会员大会,应当有2/3以上会员出席,并经出席会员2/3以上表决通过,表决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b4.,Ex87XH,.7Q

第五十八条 本会的收入除用于与本会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非营利事业。 z5;,SE5?,Fi2;,z

第五十九条 本会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o1?6rv2-1uQ4+4a

第六十条 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g2!3GK67vC,;2p

第六十一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X8~3Yd,;6nN6?1Q

第六十二条 本会重大资产配置、处置须经过理事会审议。 N3=9xl4-3sO9=8S

第六十三条 理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规定,致使社会团体遭受损失的,参与审议的理事应当承担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理事可免除责任。 P1!7DZ8.8GO4+4z

第六十四条 本会换届或者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 L7;,eW,.9vo5.9e

法定代表人在任期间,本社团发生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本章程的行为,法定代表人应当承担相关责任。因法定代表人失职,导致社会团体发生违法行为或社会团体财产损失的,法定代表人应当承担个人责任。 L7=8hI9?4gx1~6J

第六十五条 本会的全部资产及其增值为本会所有,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也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i6~3gm5!5Fn5!3O

第六章 信息公开与信用承诺 S1+4bY8;1ij,=4Z

第六十六条 本会依据有关政策法规,履行信息公开义务,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会员公开年度工作报告、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报告、会费收支情况以及经理事会研究认为有必要公开的其他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登记事项、章程、组织机构、接受捐赠、信用承诺、政府转移或委托事项、可提供服务事项及运行情况等信息。 i7;2ll8-,zT4+2o

本会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指定1名负责同志作为新闻发言人,就本组织的重要活动、重大事件或热点问题,通过定期或不定期举行新闻发布会、吹风会、接受采访等形式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新闻发布内容应由本会主要负责人审定,确保正确的舆论导向。 S7;4tG9~,vk9=9R

第六十七条 本会建立年度报告制度,年度报告内容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W4:2BY7:3qk,;,F

第六十八条 本会重点围绕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对象和收费标准等建立信用承诺制度,并向社会公开信用承诺内容。 r,:6xn8?8ME,.6B

第七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a8?8mv4.5eA1?9J

第六十九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提交会员大会审议。 B3:1Xz7-8Ma8+8r

第七十条 本会修改的章程,经会员大会到会会员2/3以上表决通过后,报党建领导机关审核,经同意,在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Q9!4yp1~,Jg,9N

第八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V2:5pl78rq2!6D

第七十一条 本会终止动议由理事会提出,报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n6~,yL45DN,;8X

第七十二条 本会终止前,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w9-10U4=,SL4+9I

第七十三条 本会经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U26zM7+3Tm,+6h

第七十四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党建领导机关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或者捐赠给宗旨相近的社会组织。 S,+7qB6!4gr8.6v

第九章 附则 s9.1mt4~3Cl6?4o

第七十五条 本章程经2019年8月28日第七届第一次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B9?5aW1!6KK7!6H

第七十六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的理事会。 d,?1bY9?8Th4?3b

第七十七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c9~6Qg3?5fw2.,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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