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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汽车维修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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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汽车维修行业协会成立于2005年1月,由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汽车维修、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相关行业的企业(业户)、事业单位和团体以及个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联合发起成立,是经北京市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本协会在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民政局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下开展工作。2015年经北京市民政局评估为4A级社会组织。2017年10月,经中共北京市行业协会商会综合委员会批准,北京汽修行业协会流动党员党支部成立。

北京汽车维修行业协会网站详情

北京汽车维修行业协会简介

北京汽车维修行业协会成立于2005年1月,由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汽车维修、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相关行业的企业(业户)、事业单位和团体以及个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联合发起成立,是经北京市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本协会在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民政局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下开展工作。2015年经北京市民政局评估为4A级社会组织。2017年10月,经中共北京市行业协会商会综合委员会批准,北京汽修行业协会流动党员党支部成立。 k7+,rV7~,AM,~1x

协会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秘书处是协会常设办事机构。 p99Vk7+,tT1~5y

秘书处下设综合办公室、行业发展部、教育培训部等3个部门。协会专业工作委员会是协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协会的领导下开展各项业务活动。协会成立汽车维修清洁生产工作委员会、汽车保险工作委员会、教育培训工作委员会等了3个专业工作委员会,并主办《北京汽修》杂志,作为协会的会刊,定期编辑发布《协会信息》,建有协会官方网站,搭建了协会与会员、会员与会员、协会与公众交流和沟通的信息平台。 d9;7zv9!1qk15F

协会目前有会员近300家,遍及北京市16个区,涵盖汽车维修、配件物流、汽车美容装饰、汽车检测、保险理赔、汽车修补漆生产、大中专院校等相关领域。 Z23wu,;3QC8=8h

建会以来,协会始终秉承为政府和会员服务的宗旨,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方针、政策,积极为政府和会员单位服务,积极发挥交通主管部门和经营者之间桥梁和纽带作用;团结本市汽车维修行业中的企事业单位,加强协调和协作,维护会员单位和行业合法权益;在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民政局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下,做好自律性行业管理工作,维护行业整体利益;发挥行业整体优势,积极参与和组织发展行业经济、深化企业改革、推动技术进步等方面的各种活动,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促进北京市汽车维修行业全面健康发展,为首都经济发展作贡献,并得到了政府管理部门和广大会员企业的好评。 K6:2YQ3?5hf19J

协会坚持开展行业诚信创建活动和放心汽修认证工作,并去了了显著成效。目前,在会员中有61家企业获得中国汽车维修行业协会授予的“全国汽车维修行业诚信企业”荣誉称号;有111家企业获得北京汽车维修行业协会授予的“北京市汽车维修行业诚信企业”称号;有71家企业获得北京市经信委、北京市精神文明办、北京市工商局、北京市地税局等委办局评选的“北京市诚信创建企业”荣誉称号,有36家企业获得全国放心汽修认证证书。截止到2018年底,协会与北京市保险协会共同推出两批保险理赔共享网点共200家,其中北京市汽车维修诚信企业占51%。 g8+4WO2+6qj26d

协会多次荣获中国汽车维修行业协会颁发的 “优秀会员”奖、 “先进地方协会合作奖”等奖项;多次获得中国汽车维修行业协会客户满意度(CAACS)调查“优秀城市执行奖”和“最佳执行单位奖”。 P3?7SM,+7Rl6,W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蒲黄榆路48号(南三环路刘家窑桥祥龙博瑞三分公司方庄丰田大楼5层) o5.9M04:4hT9-1Q

协会章程

北京汽车维修行业协会章程 t5=1Ly5;4Nh4-4w

(2021年6月9日) Z3!7V05;6nZ1;7A

第一章 总则 I4!1uu3~,ht2-7C

第一条 北京汽车维修行业协会; (英文名称是Beijing Automotive Maintenance and Repair Trade Association,缩写BAMRA) 是由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汽车维修、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相关行业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团体以及个人自愿结成的全市性、行业性社会团体,是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G3=4QC2~4xG9=7V

本会会员分布和活动地域为全市。 t61YO11OC5:4H

第二条 本会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恪守公益宗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自觉加强诚信自律建设,诚实守信,规范发展,提高社会公信力。负责人遵纪守法,勤勉尽职,保持良好个人社会信用。团结本市汽车维修行业中的企事业单位,加强协调和协作,做好行业自律管理,维护行业合法权益;积极参与行业转型升级、绿色维修、技术进步、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活动,促进汽车维修行业高质量健康发展。 k3+3Q01:3zL77V

第三条 本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承担保证政治方向、团结凝聚群众、推动事业发展、建设先进文化、服务人才成长、加强自身建设等职责。本会邀请党组织负责人参加或列席本会管理层会议。党组织对本会重要事项决策、重要业务活动、大额经费开支、接收大额捐赠、开展涉外活动等提出意见。 Z8~,vK2+1Dw94h

本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北京市民政局。 X6~1Hr8~1ro6?2X

本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党建领导机关、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t7.5OW6+1jJ2;7W

第四条 本会负责人为会长。 m3~8UV5=5hx3!7e

第五条 本会的办公住所:北京市丰台区蒲黄榆路48号。 n7=8iD7.7Jd1.4q

本会的网址:www.bjqxxh.org.cn; V5~2tY82dn6.8n

微信公众号:北京汽车维修行业协会 M21Vy2.1wx5!8O

第二章 业务范围 j9+5ge2.8Wr8=9N

第六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主要是:开展汽车维修行业协调、行业调研及行业自律;技术交流、成果鉴评及推广、对外交流、政策研究、咨询服务、人才培训;承办委托、编辑专刊等,具体为: u7-2cC9,mN5+5D

(一)宣传、贯彻国家和本市有关汽车维修行业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汽车维修、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的规章制度; W5-3Xm8;1vV9:8r

(二)根据行业发展的现状,开展专题调研,及时向本市政府部门提出行业发展规划、标准和行业法规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参与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对行业内重大的技术改造、投资与开发项目进行前期论证; l6+5dw6:3gk6~2q

(三)参与制定、修订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并组织政策研究、咨询服务; O35rv76Kb1:5N

(四)发展与国内外相关行业组织的联系,组织开展业务技术交流、学术研讨等活动;组织参与汽车维修行业相关科技成果鉴评及推广;举办行业的国内、国际发展论坛会、展览(销)会,为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创造条件; p4-3II97sh,:9s

(五)加强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本协会会员诚信自律、信用评价和认证制度,引导会员企业开展行业诚信创建活动,加强诚信自律,不断提升诚信自律管理水平; T1=7Sd1=2cD7!7S

(六)组织本会会员开展岗位培训、人才培训; q3=3hF4=1Gg6=1S

(七)认真听取会员意见,反映会员呼声,协调会员关系,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充分利用协会资源为会员提供切实服务; s2!8FM3.3lj9!7Y

(八)编辑出版与汽车维修、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相关的信息及内部期刊,向会员传播行业发展动态、先进经验、成熟技术,推广企业文化建设; f3;,XV2.4AH3=6y

(九)接受政府部门及相关机构委托承办的其他工作; d,~4Ee7!6Kz3=9Y

(十)依法开展法律法规、规章和协会章程规定的其它活动。 l5:6pF,=2Ay2=3N

第三章 会员 q7!3he4;5nt8!1E

第七条 本会由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组成。 y,.9qJ2~8Ek2!6b

第八条 拥护本会章程,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自愿申请加入本会: f4.3vW9.3ZQ7:4s

(一) 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 r3~,KO5:7mR1=1f

(二) 汽车维修企业、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在行业主管部门完成备案程序的; E,~1fz9=3ff3~1o

在汽车维修行业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的; h6-4oB6~9Qx3!1w

与汽车维修行业有紧密关联的。 c5.1Cv9,bO5+4k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X7!1Ug71nE,8Y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C6:5hW6.5iw37D

(二) 提交入会有关证明材料,包括: f,~3dO3!4cO9!2u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j7!8IH2!4SI3+8C

2. 汽车维修行业管理备案回复复印件; o2;6wY,!9Dm1!7Y

3. 企业诚信服务承诺书; w4!8jM7?6kR9:3x

(三) 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审批通过; S7!1O02+,dJ4=9E

(四)由本会颁发会员证,并予以公告。 m4.7Wb,.9Zw,-,Y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T8-8XW6-4dQ8?9y

(一) 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l7;3Fk7-4PG6=6B

(二) 对本会工作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P9~,gx6?,bR8!2D

(三) 参加本会活动并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Y,1Cf1+,np3+6N

(四)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r98wt2+2IO8!4Y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b5:2tw2-4Az3:1u

(一) 遵守本会的章程和各项规定; Z,-4ZO93FE3+5t

(二) 执行本会的决议; i68Pd7?1km1~4M

(三) 按规定交纳会费; N93FN8+6eL1;9r

(四) 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和声誉; Q3+3Wm4:10U4:8j

(五)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06.5Bx3+7S0,!4a

(六) 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b,-8Km2-,qA4=3o

第十二条 会员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给予下列处分: O8;2qC5-2HD5?8k

(一)警告; k2=2df1~,ED,:6J

(二)通报批评; H9=5qi9=7LV7=1k

(三)暂停行使会员权利; b1=4Av96XZ3=9m

(四)除名。 T44wt6!6RR3-6W

第十三条 会员退会须口头或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 u2?,uz7.4rL35N

第十四条 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动丧失会员资格: M1~6Uy3~,Pr,!8M

(一)每年不按规定交纳会费; u,?9Ug2!3ON6!6Q

(二)1年不按要求参加本会活动; E1+2wQ8=4yS7:5a

(三)不再符合会员条件; w59qZ6?9W01+2Z

(四)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n7!,wM,.9Eq57U

(五)个人会员被剥夺政治权利。 a6=2yI7;6jg6:3D

第十五条 会员退会、自动丧失会员资格或者被除名后,其在本会相应的职务、权利、义务自行终止。 X5;9vx3?5QE5?7G

第十六条 本会置备会员名册,对会员情况进行记载。会员情况发生变动的,应当及时修改会员名册,并向会员公告。 h4:,XD4;5gJ,.3g

第四章 组织机构 H9;8OA5!4mQ6:4z

第一节 会员大会 S5;7BX8-1Jg3=7c

第十七条 会员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f6?1PX2:5uh63I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t7:9QD6-5Yu2+1d

(二)决定本会的工作目标和发展规划; O3:3nh5+7Vb,-9I

(三)制定和修改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产生办法,报党建领导机关备案; Q,!4HK9=8CU,+9w

(四)选举和罢免理事、监事; f5:1Fs2~2xY1+9O

(五)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 p8-3HN5+5do2;5a

(六)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I3:8gZ2~8Nz9.8r

(七)决定名誉职务的设立; M9~2bE2-5VV59E

(八)审议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S4:3KR6-1xU9~,g

(九)决定名称变更事宜; 027sX59Ts3?1v

(十)决定终止事宜; B4;6wE7:2OO98W

(十一)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A1-8VA87bb4~7z

第十八条 会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V49vf1~1AH3=9M

本会召开会员大会,须提前不少于15日将会议的议题通知会员。 f4~8UU7~9kF5?6D

会员大会应当采用现场表决方式。 D6!5qa5.5GQ3.6m

第十九条 经理事会2/3以上的成员提议,应当召开临时会员大会。 Z9.8UY3;2uU3?6E

临时会员大会由会长主持。会长不主持或不能主持的,由提议的理事会推举本会一名副会长主持。 s,~80R5+9Yi1?8r

第二十条 会员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决议事项符合下列条件方能生效: R2!5NN8+9aW4!7r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决定本会终止,须经到会会员2/3以上表决通过; z5~,lK9?9vP1~7Q

(二)选举理事,当选理事得票数不得低于到会会员的2/3;罢免理事,须经到会会员2/3以上投票通过; T2!1FL1+,cH3=,m

(三)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须经到会会员2/3以上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T3?8HE,7Lv4!5a

(四)其他决议,须经到会会员2/3以上表决通过。 H3?9IS79Nu2=7I

第二节 理事会 d9+2Qz2.1jw4:5w

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 o4~9YL7!4on9.9v

理事人数最多不得超过会员代表的1/3,不能来自同一会员单位。 R66pv9=,Et3:2F

本会理事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c4=8CC3~6UD75D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 f6.7Of4.3vN6:9V

(二)遵纪守法,勤勉尽职,个人社会信用记录良好; K4=1pb9;60n3+3v

(三)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经验和能力,熟悉行业情况,在本会业务领域有较大影响。 H7.,Wx8:8cS9:3q

第二十二条 理事的选举和罢免 s3!9Ui7:4ic4.3s

(一)理事会换届,应当在会员大会召开前6个月,由理事会提名,成立由理事代表、监事代表、党组织代表和会员代表组成的换届工作领导小组。 d2.4OF8-9Hb7~7o

理事会不能召集的,由1/5以上理事、监事会、本会党组织或党建联络员向党建领导机关申请,由党建领导机关组织成立换届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换届选举工作。 A4?4ZE7-4bz6=9y

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拟定换届方案,应在会员大会召开前至少2个月报党建领导机关审核。 K2?4rv7:5ep,~8k

经党建领导机关同意,召开会员大会,选举和罢免理事。 w1:7xD91Lc68r

(二)根据会员大会的授权,理事会在届中可以增补、罢免部分理事,最高不超过原理事总数的1/5。 z4~5Fe7~5xH6-1C

第二十三条 每个理事单位只能选派一名代表担任理事。单位调整理事代表,由其书面通知本会,报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备案。该单位同时为常务理事的,其代表一并调整。 C,-4Zt3=8lC6=4c

第二十四条 理事的权利 w6-3xT3?9Cm7:6y

(一)理事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w8!5mY7!8GP3~6f

(二)对本会工作情况、财务情况、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w,~8cJ64hr5!6K

(三)参与制定内部管理制度,提出意见建议; M2?3vC8?,HV3-2m

(四)向会长或理事会提出召开临时会议的建议权。 U4?5Qs5.6FA8=5k

第二十五条 理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本会利益,并履行以下义务: j2+6nu8;5Fz2!7w

(一)出席理事会会议,执行理事会决议; q9.8fZ3?4IP26P

(二)在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越权; x6=1zw4!5VC,-3p

(三)不利用理事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 f5=1YT2;8yr4=8N

(四)不从事损害本会合法利益的活动; E,~3ce2;3wX9+9M

(五)不得泄露在任职期间所获得的涉及本会的保密信息,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W1?2Jp5-1Jn5;7Y

(六)谨慎、认真、勤勉、独立行使被合法赋予的职权; O2-5OB8+1jt5~9U

(七)接受监事对其履行职责的合法监督和合理建议。 B3.7tN1?2Ji7;4t

第二十六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a9+8mz9;9hk5.2V

(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l6~,oQ4=9bl62e

(二) 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决定聘任和解聘秘书长(本会为秘书长聘任制); X5!80W45VC,?,G

(三)决定名誉职务人选; l1:5cH3=3he5?5E

(四) 筹备召开会员大会,负责换届选举工作; C8!4cv3!8yy8!,g

(五) 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H,2Rt3+6rd3;5M

(六)决定设立、变更和终止分支机构和其他所属机构; S76kD56pI9:4z

(七) 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g6!1ag4=8WI98e

(八) 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c1?,hv3=4hg3~2U

(九)审议年度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 c,?3uH7+,LO4:,W

(十)审议年度财务预算、决算; G2=5TT,!4tX3:5X

(十一)制定民主决策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监事会工作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捐赠使用公示制度、安全责任制度、会费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工作人员聘用制度、内部纠纷解决机制等重要的管理制度; m3=,RO3~,Ix3-2a

(十二)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D,?9Ib1!4SN,9e

第二十七条 理事会每届 5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者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党建领导机关审核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z1~6Fo,7CP2=6y

第二十八条 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l54xy7;3fQ6!8I

理事3次不出席理事会会议,自动丧失理事资格。 O8!6fQ6:4GN9-9E

第二十九条 常务理事由理事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从理事中选举产生。 M8?4iu1=1MR4~1T

会长、副会长由理事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从常务理事中选举产生。 D4+4fL,+1aq,-1e

罢免常务理事、副会长、会长,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投票通过。 P,:1qe8-,QB4;,w

第三十条 选举常务理事、副会长、会长,按得票数确定当选人员,但当选的得票数不得低于总票数的2/3。 v2?4LI69IZ1+2F

第三十一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不得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l5.,UC43Kc3=7Y

第三十二条 经会长或者1/5的理事提议,应当召开临时理事会会议。 o6!8Bm5!3vV3-3n

会长不能主持临时理事会会议,由提议召集人推举本会一名副会长主持会议。 c6-8bU,+9Ku,?4m

第三节 常务理事会 X7-1fU2:4mG7+2J

第三十三条 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从理事中选举产生,人数为11-33人之间。在理事会闭会期间,常务理事会行使理事会第一、四、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X2.8lS47QK4=9v

常务理事会与理事会任期相同,与理事会同时换届。 p6.,gN5:1tA7~4R

常务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Z7-5Wt9+,tK5:3G

常务理事3次不出席常务理事会会议,自动丧失常务理事资格。 B7?3jr4?10P4~1y

第三十四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每6个月召开1次会议,不得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H4;8Jm1+4AB32o

第三十五条 经会长或1/3以上的常务理事提议,应当召开临时常务理事会会议。 T4:1jR4+,Ef1?4x

会长不能主持临时常务理事会会议,由提议召集人推举本会1名副会长主持会议。 a7-8wp4-8LD5~9r

第四节 负责人 M46jV7~,an6-,r

第三十六条 本会负责人为会长。 r3.8co9:5ao8=6K

会长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E2?7qo2!5zt1;9s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 09!3Ph4;6AG,?,J

(二)遵纪守法,勤勉尽职,个人社会信用记录良好; M9+5Lq,?,GI1;2D

(三)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经验和能力,熟悉行业情况,在本会业务领域有较大影响; K2-9PO3!9kY4.3e

(四)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责,年龄不超过70周岁; v1!1Sw1~2GI,?9O

(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Y8+9jS5+6wr5;1J

(六)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X53nl,+3DT9?,Z

(七)能够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维护本会和会员的合法权益; J1?9NU2=3xV52R

(八)无法律法规、国家政策规定不得担任的其他情形。 L2=7SK3~,pq,:3M

会长不得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会长,会长和秘书长不得由同一人兼任。 u8?7Dw,:,Ax27u

第三十七条 本会会长任期与理事会相同,连任不超过2届。 v7+6bR2.7AQ61b

第三十八条 会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 Z4~4YX9+6ng,;3P

法定代表人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g4+5Gb2+4WY4:6p

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社团的法定代表人。 D7-,dU3+8tq1;1i

第三十九条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会长被罢免或卸任后,不再履行本会法定代表人的职权。由本会在其被罢免或卸任后的20日内,报党建领导机关审核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v1!1IA3+4lQ17h

原任法定代表人不予配合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的,本会可根据理事会同意变更的决议,报党建领导机关审核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u9!3aq7;1DJ7+6A

第四十条 会长履行下列职责: F9:3Qk52dS1:8k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 F1;3fh4!1Fa2-5o

(二)检查会员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g9-,zm,;2fO4?5L

(三) 向会员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报告工作; z2+,Pt7;2ar5?2H

(四)提名秘书长、副秘书长及所属机构主要负责人,交常务理事会决定; x4-,BM8!8GN5+,A

(五)决定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D4=4qm5;5Zw1~6m

(六)拟订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报告,报常务理事会审议。 K2+6vW16hX4.7n

会长应每年向理事会进行述职。不能履行职责时,由其委托推选一名副会长代为履行职责。 D,=9kp9-3uM9-4i

第四十一条 副会长、秘书长协助会长开展工作。秘书长行使下列职责: i4!4BN3,Yb3+7K

(一) 协调各机构开展工作; Q,:2yp6:,TN8:6P

(二)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 I3!3nl,~8yw9=1z

(三) 列席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会员大会; N6+7ZR8?6jW4~8t

(四) 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F6!5PN84X06.1Y

第四十二条 会员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纪要。形成决议的,应当制作书面决议,并由出席会议成员核签。会议纪要、会议决议应当以适当方式向会员通报或备查,并至少保存10年。 U7.3we1~8av4.,Q

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会长的选举结果须在20日内报党建领导机关审核,经同意,向登记管理机关备案并向会员通报或备查。 E9!8Bw,9Qh6.4X

第五节 监事会 c9.8VV4=5gS3-2A

第四十三条 本会设监事会,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期满可以连任。监事会由 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监事长1名,由监事会推举产生。监事长年龄不超过70周岁,连任不超过2届。 m,1AG8?6Yg6-9S

第四十四条 监事的选举和罢免: Q5+,re7.5KJ,+4C

(一)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Q2=2Qi2:1hq,6d

(二)监事的罢免依照其产生程序。 Z1=,EY6+8Xn9:6e

第四十五条 本会的会长、副会长、理事、常务理事和本会的财务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J,=,CZ1~7Ky7?4F

第四十六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e5:1FY4.4fr,+2Z

(一)列席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并对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建议; G6!8Ly1.4Dm1!2m

(二) 对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执行本会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严重违反本会章程或者会员大会决议的人员提出罢免建议; W1~8WN8!,TZ9+3A

(三)检查本会的财务报告,向会员大会报告监事会的工作和提出提案; X5?,Vu1;,kp,-9o

(四) 对负责人、理事、常务理事、财务管理人员损害本会利益的行为,要求其及时予以纠正; v96wq5.9Ch62R

(五)向党建领导机关、行业管理部门、登记管理机关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本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e6?1zU3;4jU,!3A

(六)决定其他应由监事会审议的事项。 r5~5Eh89No84Z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1次会议。监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监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监事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c12Fj2:3eZ1+5S

第四十七条 监事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会章程,忠实、勤勉履行职责。 r5;7GP7+7BG4~1i

第四十八条 监事会可以对本会开展活动情况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监事会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本会承担。 v8-7Ep1+,Ko9+4Y

第六节 分支机构 T4+,SS4;7se7:1U

第四十九条 本会在本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内,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分支机构。本会的分支机构是本会的组成部分,不具有法人资格,不得另行制订章程,不得发放任何形式的登记证书,在本会授权的范围内开展活动、发展会员,法律责任由本会承担。 P4!8kA,:4dz8~9l

分支机构开展活动,应当使用冠有本会名称的规范全称,并不得超出本会的业务范围。 F,+6nP8=9tL7;2I

第五十条 本会不设立地域性分支机构,不在分支机构下再设立分支机构。 u7;,Im,+6zv7:8o

第五十一条 本会的分支机构名称不以各类法人组织的名称命名,不在名称中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北京”、“首都”等字样,并以“分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等字样结束。 c2!8NC3=9uz4;5d

第五十二条 分支机构的负责人,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连任不超过2届。 B5:,FT7?4QR1+,l

第五十三条 分支机构的财务必须纳入本会法定账户统一管理。 k6;7Uc7!2Ry5;2s

第五十四条 本会在年度工作报告中将分支机构的有关情况报送登记管理机关。同时,将有关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m,.8dC9=8wj6?4S

第七节 内部管理制度和矛盾解决机制 t1;8Ga5~8pu1.,U

第五十五条 本会建立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完善相关管理规程。建立《会员管理办法》、《会员大会选举规程》、《分支机构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和文件。 E3;1mb2:5lV2=5l

第五十六条 本会建立健全证书、印章、档案、文件等内部管理制度,并将以上物品和资料妥善保管于本会场所,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非法侵占。管理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c8~8VO5-3uG,?7E

第五十七条 本会证书、印章遗失时,经理事会2/3以上理事表决通过,在公开发布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可以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重新制发或刻制。如被个人非法侵占,应通过法律途径要求返还。 V6+8oj44io4?6O

第五十八条 本会建立民主协商和内部矛盾解决机制。如发生内部矛盾不能经过协商解决的,可以通过调解、诉讼等途径依法解决。 S,+7vr68nr8=9a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I,.5is9?8Nn2!1Z

第五十九条 本会经费来源: T,!,Iv7:9oq9+4Y

(一)会费; w2;2yh7-1Ff9.4g

(二)捐赠; Y4=2RS6!5Nj6!30

(三)政府资助; P73WB6-4rr4+6U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i4.8FB2?2FL4~7k

(五)利息; C2+1AK7-3vN180

(六)其他合法收入。 09.6Tp4!,bf2~3u

第六十条 本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制定或者修改会费标准,应当召开会员大会,应当有2/3以上会员出席,并经出席会员2/3以上表决通过,表决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x,;7IK5,qx2;6X

本会开展评比表彰等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e2?5Hz8-3Pd9!5i

第六十一条 本会的收入除用于与本会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非营利事业。 v5?1Fz87QS5+40

第六十二条 本会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C7?2ph1=2mv5=3o

第六十三条 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z1.7Am7!7lh4-6I

第六十四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k6+8xf9=2Ci92E

第六十五条 本会重大资产配置、处置须经过常务理事会审议。 X,~4XC2.4U0,.2i

第六十六条常务理事会议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规定,致使社会团体遭受损失的,参与审议的常务理事应当承担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常务理事可免除责任。 y9?2Qn5:1my3!6j

第六十七条 本会换届或者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 Q14xS,6CS2+3p

法定代表人在任期间,本社团发生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本章程的行为,法定代表人应当承担相关责任。因法定代表人失职,导致社会团体发生违法行为或社会团体财产损失的,法定代表人应当承担个人责任。 B7:6UY4?8qS26Q

第六十八条 本会的全部资产及其增值为本会所有,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也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z4=7cZ4-8zT1:,B

第六章 信息公开与信用承诺 c5!7pT1.5gk9~7s

第六十九条 本会依据有关政策法规,履行信息公开义务,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会员公开年度工作报告、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报告、会费收支情况以及经理事会研究认为有必要公开的其他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登记事项、章程、组织机构、接受捐赠、信用承诺、政府转移或委托事项、可提供服务事项及运行情况等信息。 03-3FY7~,OD9!7I

本会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经常务理事会通过,任命或指定1人作为新闻发言人,就本组织的重要活动、重大事件或热点问题,通过定期或不定期举行新闻发布会、吹风会、接受采访等形式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新闻发布内容应由本会法定代表人审定,确保正确的舆论导向。 D9~2Vn,=,Uo,!,a

第七十条 本会建立年度报告制度,年度报告内容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k7;6qM9,Za1:8V

第七十一条 本会重点围绕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对象和收费标准等建立信用承诺制度,并向社会公开信用承诺内容。 c6;,DE,:6zX9,f

第七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t9?9KC2~5ex2:2z

第七十二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提交会员大会审议。 k4+1Pv8-8zT,:2k

第七十三条 本会修改的章程,经会员大会到会会员2/3以上表决通过后,报党建领导机关审核,经同意,在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t15Cn4?,Um1?1q

第八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G5-8En8~3nI8+5q

第七十四条 本会终止动议由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提出,报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Y4~1dS7!7tj7:7V

第七十五条 本会终止前,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B1!2Ke,?3F0,?1j

第七十六条 本会经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P6:3ub,;3SL,?8V

第七十七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党建领导机关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或者捐赠给宗旨相近的社会组织。 u1-8EZ,!5FB81o

第九章 附则 f9;90C,+5ae4?4f

第七十八条 本章程经2021年6月9日第四届会员大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 r27rK2!6um1+9B

第七十九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的理事会。 z4!9Dq8+,sr4~6o

第八十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f5?6ZA49Hw1+7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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