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人民检察院简介
一、主要职责 M8;8Qz5=1OK5+5b
依法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有关检察工作的议案;领导全市县、区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对基层人民检察院相关业务进行指导,确定和部署全市检察工作任务;依照法律规定对由市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领导全市县、区人民检察院开展对依照法律规定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对全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领导全市县、区人民检察院开展对刑事案件的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工作;负责应由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领导全市县、区人民检察院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负责应由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领导全市县、区人民检察院开展提起公益诉讼工作;领导全市县、区人民检察院开展对监狱、看守所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受理向市人民检察院提出的控告申诉,承办市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事项,领导全市县、区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对基层人民检察院在行使检察权中作出的决定进行审查,纠正错误决定;指导全市检察机关的理论研究工作;负责全市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全市县、区人民检察院依法管理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的工作;协同省、市主管部门管理全市县、区人民检察院的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制定相关人员管理办法;组织指导全市检察机关教育培训工作;协助省委主管部门管理和考核市级人民检察院、基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协助市委管理和考核市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以外的其他领导人员;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批准或不批准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市人民检察院的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和检察员;建议市人大常委会撤换基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委员;领导全市县、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务督察工作,牵头组织实施对基层人民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不含党组主要负责人)的巡察工作;规划和指导全市检察机关的计划财务装备工作,规划和指导全市检察机关的检察技术信息工作;管理市人民检察院派驻机构;其他应当由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u8+2sv6+6oc8?2I
二、内设机构 V7=1ju8?7bh1~3y
亳州市人民检察院内设12个职能机构。 z1:1oS3!2mr9=9f
一、办公室 v,.5jJ8-5zN92Q
机构职能: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等工作;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组织协调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管理秘书事务,处理和编发检察信息;负责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和特约检察员联系工作;负责有关工作部署、领导批办事项的督查工作。 g8~,zD4;6Ut9!9E
二、政治部 J2!8jH,?4Na2?5X
机构职能:负责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人事工作。协同机构编制部门进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统计等日常管理事项;负责机关干部人事管理、工资管理、表彰奖励、思想政治、教育培训、意识形态、对外新闻宣传、检察文化等工作;负责基层院建设工作;负责检察机关司法警察警衔管理;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政治部设干部科、宣传科、教育科。 01?90F6:1yH2~6Q
三、第一检察部 f8~7Mg8.4ct9?2P
机构职能: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除第二检察部承办案件以外的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市人民检察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Y6~2fX4.7GR7;2F
四、第二检察部 f9?6cS57sy2-4O
机构职能: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犯罪,故意杀人、抢劫、毒品等犯罪,职务犯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市人民检察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B9-8aT6?7cr1!5V
五、第三检察部 N8?7yv5!7rv3=9q
机构职能:负责对看守所等执法活动的监督,负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羁押和办案期限的监督,负责羁押必要性审查;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负责对决定不批准逮捕、决定不起诉案件的复议、复核;负责对依照法律规定由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以及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的侦查。 03:7gj2~1yM39N
六、第四检察部 u7-5nR5+1Nf3.6y
机构职能:负责办理申请监督和提请抗诉的民事案件的审查、抗诉;负责对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活动以及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负责相关民事申诉案件的办理。 P7?4Av,?7Xa9:7N
七、第五检察部 i7~,YI3:9ah7~,h
机构职能:负责办理申请监督和提请抗诉的行政案件的审查、抗诉;负责对人民法院行政诉讼活动以及行政执行活动的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负责相关行政申诉案件的办理。 H5-3Nx1?4pP9;9e
负责办理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负责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负责办理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公益诉讼案件;对同级法院开庭审理的公益诉讼案件,派员出席法庭;依照有关规定提出检察建议;负责办理公益诉讼申诉案件。 j,~3Xc2~5H086X
八、第六检察部 s8.2Kq3,WA43L
机构职能:处理来信来访,受理控告申诉;承办国家赔偿案件;负责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对外加挂国家赔偿工作办公室牌子。 D1;20D6-9BU5~,i
九、第七检察部 C5~,JC3;2wn9;5k
机构职能:负责案件的统一受理流转、办案流程监控、涉案财物的监管、法律文书监管、案件信息公开;负责组织办案质量评查、业务考评;负责业务统计分析研判;负责管理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负责人民监督员工作;负责全市检察机关技术工作的管理、指导和司法鉴定机构、人员的管理,负责与案件有关的检验鉴定、技术性证据审查、参与勘查取证等工作。负责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勤务管理和使用,负责协调跨地区的重大警务活动;负责司法警察警用装备管理。负责检察机关贯彻执行党的政策、国家法律情况以及检察业务工作的调查研究;负责检察理论研究工作;承办检察工作适用法律问题的请示事项;承办检察委员会日常工作;起草审核文件文稿。对外加挂法警支队牌子。 a5+7oG8=7BV19V
十、检务督察部(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o7-,ZN1.,jl3!5i
机构职能:负责对本市检察机关执行法律、法规和有关检察工作规定、决定情况进行督察,承担内部执法监督和组织检务督查职能;负责检风检纪督查;负责与派驻市院纪检监察机构的工作协调;承担市级院党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B8-5mB6?6TY9;4D
十一、检察信息技术部 U9!3HR42KG,;7Z
负责全市检察机关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管理与指导;负责检察信息化系统的设施建设、设备选用;负责检察机关通信、计算机网络、智能会议、信息安全、信息化应用、信息数据的管理、维护和保障工作。 D4~,DY5:7SP4!3G
十二、检务保障部 M9;4Tl,.2Hz,;8W
编制支出规划和部门预决算,负责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负责机关车辆使用管理等后勤服务和保障工作。 C19cK9:6mD8;5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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