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简介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组建于1954年,是兵团的一个行政工作部门。 V9!5mn6.3rq8~2G
机构改革
根据党中央关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和中央编委关于兵团机关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要求,按照自治区党委、兵团党委关于兵团深化改革和兵团机关职能转变及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设立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正厅级。 s6-,CH3+5Yx1;9s
健全和转变“政”的职能 q2.2ci1+7hP6-1B
(一)体育局职责划给兵团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有关管理和指导兵团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学校的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等工作仍需保留在教育局。 q4;1xV,7mo24p
(二)承接自治区人大、政府的行政授权。 n5;1PD,2Wb5?6G
1.民办教育管理行政职能和行政执法权。 C1-3Pd9~3jW6:,c
2.中外合作办学管理行政职能和行政执法权。 W9-3dH7.2lM5?2B
3.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审批。 h8+4Fc4+3Md2-1F
4.中小学校、中职学生学籍管理行政职能和行政执法权。 W2!1up9-1tR7:6o
5.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行政职能和行政执法权。 r2!4DX9~7Vg6.9w
6.其他高等教育机构管理行政职能和行政执法权 。 h5-,Uj4~7rd7.7L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兵团教育和语言文字工作的政策、规章、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 Z2!6Qn8+7by2=9R
(二)指导和管理兵团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与继续教育、社区教育、少数民族教育和社会力量办学工作;指导和管理特殊教育工作。 v6:2mM25ZM1~6G
(三)指导和管理兵团学历教育及考试招生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制定各类高等、中等学校的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 f2+1RA8=8vs9+6q
(四)指导协调兵团教育系统自然科学、社会科学、高新技术的研究及成果转化工作。 i9;2Bw4!9wi2;7a
(五)指导兵团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学校的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和管理兵团教育系统校园安全和稳定工作。 E5.2hr9:,TG9!,L
(六)指导兵团教师继续教育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M2~7kh8!6eV2-7I
(七)拟定兵团教育经费筹措、管理相关政策,负责教育工程项目的组织申报和监督管理工作。 D8+2Tm6-8HT3.3s
(八)管理兵团教育系统的对外交流、出国留学和同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工作。 y6:9Ls8:1FB6+,F
(九)负责兵团语言文字工作、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工作。 R6?6Yz6?4yX9.4A
(十)组织实施兵团中小学德育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 0,=3Yz3;2rj2+4J
(十一)负责兵团各级各类学校学生资助工作。 m6=8db5-9xx8:6j
(十二)承担兵团教育督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g9=,He1?7K03?5K
(十三)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建、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劳动工资等工作。 P76nH8!4Tq,+9g
(十四)承办兵团交办的其他工作。 v2~,VQ4~4ox7~7c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X7+4UB3:6Kk7.9M
负责局机关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秘、机要、档案、保密、财务、后勤工作;拟订兵团教育工作管理制度、办法并监督执行;承办教育系统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有关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M5;2z05!8fp2-9q
(二)人事处(教师工作处) R6!7VL2~9eE7?3x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建、纪检、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劳动工资等工作;指导兵团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评优表彰工作;指导兵团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统筹管理兵团中小学教师教育工作,组织实施兵团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和各类培训;负责兵团团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录工作;指导兵团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负责兵团南疆团场学前双语教育干部支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 n4;2gD8=1su,~8h
(三)发展规划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p,=7Jw7-9sC3=7w
拟订兵团教育事业发展和基本建设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教育工程项目的组织申报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兵团大中专院校设置、撤销、变更等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兵团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编制和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和指导管理社会力量兴办教育,拟订兵团民办教育发展有关政策;统筹协调和推进兵团教育扶贫及教育信息化建设;拟订兵团教育经费筹措、管理有关政策,负责有关专项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工作;承担兵团教育事业、经费、基建统计和分析工作;统筹协调、指导教育系统审计工作;统筹指导和管理兵团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拟订教育对外开放有关政策,负责兵团留学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汉语国际推广、教育涉外监管等工作。 L5+5LE8~4uP1=,q
(四)基础教育处 G7+9Iy1=9Wc2=2j
管理兵团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校外教育、科技教育、民族教育和中小学德育工作;拟订兵团基础教育事业管理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基础教育管理体制及课程教学改革等工作;拟订基础教育专项工程规划、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幼儿园及中小学教材教辅资料的管理,组织审定基础教育地方课程教材;指导和管理兵团中小学教学仪器装备工作;负责推广指导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工作;组织普通话水平测试。 G8:3vu59i01?9t
(五)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 x54jV9,RJ,8H
制定兵团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发展规划、布局调整和专项建设规划;负责指导和管理兵团职业院校教育教学和专业设置工作;负责指导和管理兵团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和德育工作;负责内地新疆中职班招生录取工作;审核中等职业教育学生毕业证书;负责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指导和管理兵团继续教育、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协调推动兵团全民终身学习体系建设工作;承办兵团职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 f2+4ll9.8bb5:7m
(六)高等教育处(兵团学位办公室) l3.3ii63TY5-1J
指导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工作;指导本科学校专业调整、建设工作;指导、协调高校科研和产学研结合工作;协调、指导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社会科学工作和科学技术工作;指导学校学生管理工作;指导学校开展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承担兵团本科生、研究生教育和学位工作;指导博、硕士学位授予点的建设;指导重点学科建设;指导教学质量、办学水平的检查评估;协调内地高校对口支援兵团有关工作;指导和管理兵团各类高等教育和大中专院(校)招生工作;执行国家、兵团下达的招生计划。 x53pO,~1Rn6-6C
(七)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处 d1!7Fx6?7pi1;1s
指导兵团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学校的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拟订相关政策和教育教学指导文件;组织、指导兵团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学校开展体育竞赛、卫生与健康、艺术展演、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等活动;指导和管理兵团教育系统校园安全稳定工作。 x4;9oH1:9wA7;6l
(八)兵团教育督导办公室 0,~4kS2!2LF4?3P
拟定兵团教育督导的规章制度和标准,指导兵团教育督导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对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的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等工作;承办兵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f9+2wg1:3jw4.,G
(九)兵团学校思想政治和德育工作办公室 F53xh2.,hn2?5o
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指导教育系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教育系统党的建设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负责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党建工作,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指导教育系统思想政治建设以及学校德育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指导教育系统宣传思想教育工作和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党的宣传思想工作,把握正确舆论引导,加强宣传舆论阵地建设。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安全稳定工作。 J,=3mZ9?5dc1:6n
人员编制
兵团教育局行政编制35名。其中:部门领导职数4名(局长1名、副局长3名),副师级督学1名,处级领导职数13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 。 e7~5Nz5:8FS9-6J
直属
事业单位
1.兵团教育教学研究室 w3=6um,!6vd5;,X
2.兵团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兵团中小学电化教育馆、兵团教育信息管理中心) n3!6PG,.8fP2-4X
3.兵团勤工俭学办公室(兵团学生资助中心) r3-7ys8:5uk6!3k
4.兵团第一中学 d3=3XJ29mc28O
5.兵团第二中学 h6=8RR7.,Dp7?1J
6.兵团第三中学 a2+70c47rf9?8h
7.兵团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Q2?5lt2-9nm4-7t
8.石河子工程技术学校 A1;7Qi3!4ET6:2F
9.兵团广播电视大学 02?9Nt32AQ2~4w
10.兵团警官高等专科学校 G1=,Ay6+9Jd2.6P
11.兵团竞技体育运动学校 i4+2WG9!4dE4=3B
12.石河子大学护士学校 m6+6wD,.5cY8=5h
13.兵团工贸学校 P7=5yk,=2JN6;8E
14.石河子大学 e6!3vm5?9Dc3:4K
15.塔里木大学 G27x01:9oU2+,x
16.民族教育工作办公室 f9.9Zb,-9WL9=1n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机构调整方案》(厅字〔2019〕4号)和兵团党委办公厅、兵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机构调整方案〉的实施意见》(新兵党办发〔2019〕14号),制定本规定。 018iW56Jg4=9Z
第二条 兵团教育局是兵团行政工作部门,为正厅级。 h9+5sK,=8as3-6A
第三条 兵团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兵团教育局,接受兵团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兵团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兵团教育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兵团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工作,接受兵团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筹协调。 z4=,vM53Ih5:4q
第四条 兵团教育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兵团党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R4!6Tv,-,a07.7l
(一)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兵团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和规划,起草有关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e8,AZ3.1Cq8~4A
(二)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综合协调,制定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计划,确定教育事业发展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x2+70U8.3Wh5!,P
(三)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主管教师培养培训规划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和继续教育等工作。 Z3!2cx2!2to2-1A
(四)会同相关部门编制兵团本级教育经费和项目预算,规划实施并监督管理;拟订教育经费筹措、管理和学生资助的政策;协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工作。 N5.3oc7.9ZJ1~,F
(五)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建设和德育工作、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劳动实践教育和科学教育,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国防教育和军训工作。 x,:4fR9:8dr1=6U
(六)指导教育系统单位、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稳定和政治保卫;做好应急协调和维稳措施的督促落实工作。 P,.,nO63Ow3,U
(七)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和协调,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和民办教育工作。 b1:6yD75Fz5-3y
(八)指导各类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的发展改革、学科专业设置和评估;协调指导和支持现代大学办学政策落实。 o3;6vV9.4ly3:8h
(九)指导职业教育发展改革和职业指导工作;参与拟订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开展就业创业工作。 D3=1aw5;8DA9!,f
(十)负责管理学历教育及其考试工作;统筹各级各类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实施国家学位制度,负责兵团学位规划和授予工作。 X38QJ,+,Xc96L
(十一)指导教育系统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以及科技成果转化、教育信息化和产学研结合等工作。 T7-8US9!9SJ2?9f
(十二)统筹国际国内及港澳台教育交流与合作;负责孔子学院建设有关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涉外项目和事务的组织实施和协调联系。 T6.5cp9~9KF42k
(十三)负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宣传规划、规范推广、普及应用等工作;负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社会学习、普及学习和再培养培训。 w4;7SM8!7pJ4;5N
(十四)承担兵团教育督导具体工作,拟订教育督导计划和评估方案,并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评估。 b5:9jk7~2sO1!8Y
(十五)完成兵团党委、兵团交办的其他任务。 T7~2JR,+3fE3=3w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配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教育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g4~70M1.9Ce3:1N
第五条 兵团教育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M9-5mK3~,le4-8k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信息、档案、保密、史志、综合治理、新闻宣传、信访、督查督办等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 v4?2ct6+8Wo8~6v
(二)政策法规研究处(教育督导处)。研究教育改革战略并就重大问题进行政策调研;组织教育系统重大课题研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教育规范性文件和有关政策措施;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指导受理教师申诉工作。指导学校安全工作。拟订教育督导的规章制度和标准,指导兵团教育督导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对各级各类教育的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等工作。 j8;9kw6-6Jq3!5b
(三)教师工作处。统筹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指导教师教育工作;负责教师继续教育、各类培训、评优表彰工作;指导教师资格制度实施,承担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指导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统筹各类教师支教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教育培训、劳动工资等工作;指导教育系统党建、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G,~1Px1~8SB1:,m
(四)发展规划处(民办教育处)。拟订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招生计划;负责教育系统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建设、各级各类学校布局调整和直属学校基本建设等工作;负责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协调推进教育扶贫工作;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拨款、预算绩效管理、学生资助等政策、方案;承担教育经费投入情况统计工作;统筹协调、指导教育系统审计工作;统筹协调、管理教育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民办教育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监督检查民办教育办学方向和办学行为;负责指导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监管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公派出国、来华留学生管理、涉外项目和事务的组织实施、协调联系等工作。 s2?8wK6~3rg58u
(五)基础教育处(体育卫生艺术与科学教育处)。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改革,拟订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及办学标准;承担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宏观管理工作;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发展改革;指导中小学德育、校外教育有关工作;承担学前教育及中小学教材教辅用书管理、学生学籍管理工作;指导学校体育、艺术、卫生与健康、劳动实践和科学教育;指导学前教育及中小学教学研究、教学仪器装备;协助做好学校国防教育和军训工作;负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宣传规划、规范推广和普及应用等工作,组织实施推广普通话工作。 Z3~8IA,!4Oy9=5C
(六)高等教育处(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思想政治工作处)。承担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工作;指导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稳定工作;指导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及科研工作;指导高等学校、职业学校学科专业设置和教学基本建设;指导高等学校和职业学校学生管理和就业工作;协调和指导远程教育、社区教育等工作。 s3-,fL3;9cF,:2H
兵团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处理兵团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 r1.6Wl5-6Yq7?,Q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群工作。 V9=4Em,.5PF8!,N
第六条 兵团教育局行政编制47名,其中:厅级领导职数4名,督学1名(厅级);处级领导职数19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 H25MR3~1ku2-,V
第七条 兵团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l79QD8.6Lk3-6z
第八条 本规定具体解释工作由兵团党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其调整由兵团党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A8=50t5:3oJ1.9K
第九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U8.6MK7!3zo9+3O
兵团教育概况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成立于1954年10月,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国家赋予的屯垦戍边的历史使命,实行党政军企合一体制,在所辖区域内,依照国家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法律、法规,自行管理内部行政、司法事物,在国家实行计划单列的特殊社会组织。 m7-7zS2;6Xy9;4Z
60多年来,兵团广大干部职工发扬“热爱祖国、无私奉献、艰苦创业、开拓进取”的兵团精神,按照“不与民争利”的原则,在天山南北的沙漠边缘和边境沿线,英勇奋斗、艰苦创业、保卫边疆、建设边疆,充分发挥着生产队、工作队、战斗队的作用,与新疆各族人民一起,为促进新疆经济社会发展、增进民族团结、巩固祖国边防、维护祖国统一作出了不可磨灭的历史贡献。兵团下辖14个师、9座城市、178个团场和2000多个连队,分布在自治区14个地州境内,总人口283.41万人。 Q5=6Qi,=6Xk4-9V
兵团教育事业是兵团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她伴随着兵团事业的发展而发展。已形成了包括幼儿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高等教育在内的较完整的教育体系。截至2017年底,兵团有各级各类学校601所,在校学生48.13万人,教职工4.3万人。其中幼儿园281所,在园幼儿7.82万人,教职工6784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97.67%;中小学学校292所,在校学生人30.11万人,教职工2.92万人,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98.42%;中职学校20所,在校学生人2.72万人,教职工1472人,高中阶段毛入学率92.68%;高等学校8所,普通高校在校生5.37万人,教职工4627人;成人高校在校生2.12万人,教职工924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36% 。 Y89fb6=3NN4?4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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