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潜水打捞行业协会简介
2008年6月2日,经国家民政部批准,中国潜水打捞行业协会在北京正式成立,形成了我国潜水打捞行业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管理的发展体制和机制。 h8!1zA6+,OR9+2H
中国潜水打捞行业协会系国家一级社团组织,是全国唯一一家从事各类潜水、打捞、救助、海洋及水下工程、船舶及设施建造、潜水打捞装备装具制造、潜水医学保障、海洋海事科研、防污染、教学、培训、保险等相关机构自愿结成行业性和非营利性社会团体。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民政部、交通运输部为本行业协会领导、管理和业务指导部门。 h6~,aD7+9Qp7;1W
十二年磨砺,荣光初就。如今,中国潜水打捞协会会员单位已由起步时的114家发展至近750家,协会下设4个办事处、1个工作联络处、10个专业委员会。十二年来,协会逐步发展成为国内外富有影响力的行业社团组织。 e5~3bh3~4tr1:7z
本会的宗旨是:围绕国家发展大局,引导和规范本行业自律行为,维护本行业及会员合法权益,组织和协调行业内关系,助推和提升本行业整体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发挥政府与企事业之间以及政府与社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承担应尽的社会责任和义务。 L1~6st8!7do8?4j
在党的十九大精神指引下,中国潜水打捞行业协会正满怀信心向建设一流行业组织的目标迈进。 h6-5rU6=5EM91s
中国潜水打捞行业协会新闻发言人为秘书长。 k1=7Xn,=3iy1=6b
中国潜水打捞行业协会标志说明
一、铁锚,象征着船舶和水上建筑,寓意沉稳厚重,赋予可靠性和安全感。 o6!7nS9!,ZB,1J
二、海豚,象征着潜水员犹如海豚一般的矫健和智慧,拯救危难与服务精神,如同水中精灵,柔韧有余。 i9;9BC1?9md2;6R
三、海豚与铁锚组成倒三角的稳固结构,传递出中国潜水打捞行业协会的专业能力与技艺水平,象征着协会的意志和理念。 U2=9KU3-9nJ91i
四、橄榄枝,象征着和平、友好与祥和。 m4,An5:4ZV6~6h
五、链条,象征着团结、凝聚和力量。 w6=1tj3:9ul3;2X
六、橄榄枝和铁链组成的同心圆,标志着行业整体的作用与和谐统一的形象。 h8-5mS2;,DM2-7q
七、背景为海蓝色,象征着大海宽广的胸怀。 F3.,hg1+,hg7+,q
八、标志整体寓意:以沉稳厚重的铁锚为中心,赋予安全性和可信赖的核心内涵;铁锚上方的海豚戏水,寓意潜水员的矫健与智慧,和藐视一切困难的勇气和力量;他们组合成的倒三角型的稳固结构,表现出潜水、打捞的高超技艺和水平,以及战胜一切困难的信心,在和平、友好、祥和的气氛中,整个行业团结一致、凝聚力量,同心同德,为行业的可持续发展与和谐共赢而努力奋斗。 y8!9yB4+1wq3:5l
主要功能
根据国务院颁发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以及业务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中国潜水打捞行业协会作为全国涉及各类潜水、打捞、海洋工程服务等产业的自律性行业组织,主要履行行业自律管理、行业服务、行业咨询、行业中介和承接政府及业务主管部门委托或授权的功能等。 I4:7FQ2-8rO6!4x
中国潜水打捞行业协会的发展目标:紧紧围绕党和国家有关社会组织发展大政方针,落实“服务于国家、服务于行业、服务于会员”作为协会发展宗旨和工作落脚点。 V6?3eB4.6aZ7.9E
搭建桥梁纽带 积极助推政府及其业务主管部门与会员单位沟通互动,反映行业和会员的诉求,提出相关立法、发展规划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发挥行业作用。 B4-2Nt4!3fx,.5p
发挥自律功能 根据法律和政府授权,加强行业自律性管理。围绕规范市场和行业发展,制定各项自律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制定并组织实施潜水打捞职业道德准则,推动诚信建设,减少内部不良竞争。建立和完善自律性管理约束机制社会评价及监督体系,促进行业服务水平的不断提高。 V3!,Ry2~5Xd37Z
承担服务职责 切实代表行业利益,想为会员所想,作为会员所需,竭诚为会员和从业人员服务。积极协助会员提高业务素质,增强服务能力,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对有需要的会员和职工提供帮助和法律援助。 B9;,cA3-6qH1-9w
履行咨询功能 作为行业代表,树立公共服务意识,发挥专业优势,对处置海上、内河重特大事故、抢险打捞以及其他突发事件等,为政府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的决策提供有益信息和咨询服务。向会员推荐或提供技术、市场、商业等信息服务,促进会员业务建设,增强市场竞争能力。 V9;2uk,:8S07-4T
承接委托授权 遵照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委托或授权,制订、编写和修订相关法规、技术标准,承办从业资质、资格培训的考试、考核、认证,组织会员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评审和行业科技成果鉴定等。 c42KC3+2TW7!8p
资质荣誉
根据《全国性民间组织评估实施办法》的规定和民政部《关于开展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评估委员会经材料审核、考察初评、最终评定及公示后,2010年度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评估等级已经揭晓,有94家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获得3A以上等级,其中中国潜水打捞行业协会获得3A的评估等级,并于2011年4月14日取得民政部颁发的“中国社会组织评估等级证书”。 d5!5TZ8-8Er4?5V
协会章程
中国潜水打捞行业协会章程 d8+6du2-3td3+,L
第一章 总则 m7?4sC7?9xS1;5s
第一条 中国潜水打捞行业协会是由从事或管理各类潜水、打捞、救助与救援以及与此相关单位和个人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社会团体,是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Q4:8qc8;40s7-6L
英文名称为:China Diving & Salvage Contractors Association,英文缩写:CDSA。 z1!,Oo8.7CI8+,r
本会会员分布和活动地域为全国。 a4?3Bo34zK3+4J
第二条 本会的宗旨是:围绕国家发展大局,引导和规范本行业自律行为,维护本行业及会员合法权益,组织和协调行业内关系,助推和提升本行业整体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承担应尽的社会责任和义务。 X8=4na4?2zf2:1r
本会按照“一个目标、二个追求、三个服务”的总体工作目标和思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P2;6oW8~2F09?5k
第三条 本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建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P,.,HB,.2jn7;9b
本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党建领导机关是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委员会。 b9~7Yh6~,0T3!5N
本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党建领导机关、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g71wL2.4Bo3:4k
第四条 本会负责人包括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秘书长。 J99Ih2+6iM2.2g
第五条 本会的住所设在北京市。 p2;4kY89OV2=6M
第二章 业务范围 g6=7tq4~,qc5:6o
第六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Q6-8VR5+7fC,?7P
(一)宣传、贯彻有关本行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开展本行业有关发展战略、市场; n1;3bW1~4WB6~8k
(二)经政府有关部门委托或授权,参与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行业发展与规划、行业团体标准等的制定,为政府有关部门起草立法、制定政策提供意见建议; s5?5XZ2:1AN5;8Z
(三)依据章程业务范围组织或参与制定相关专业技术和安全作业规范,组织制定自律管理办法、行业培训规划、大纲以及教材编写和修订等工作; 08!3t06?2JV,-7O
(四)开展行业专业技术人才发展战略研究,推动专家委员会工作良性发展,提升行业人才整体素质;开展行业装备技术研发,促进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 L4!3al4=8nV8=1a
(五)根据会员需求,按照行业自律管理和自愿参与的原则,开展章程业务范围内专业技术和能力培训等相关工作。按照上述原则开展潜水打捞、水下工程检测、培训机构能力与信用评估和技术论证; u5~5WA,=5Yx7=6O
(六)根据行业和市场需求,组织开展潜水打捞与水下施工作业安全与环境影响的风险和效果评估。接受委托,开展第三方水下工程检测和评估; D6:2nk3?7zP4-4T
(七)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和市场动向,开展课题研究、加强技术和学术交流,促进新技术、新工艺在本行业的开发与应用;引导和鼓励会员积极开展科技创新、核心技术和装备研发,根据会员需求向国家申报科技课题研发项目和科技进步等奖项; P6.8ff5-4hS,?6C
(八)开展行业发展和市场状况调查研究,建立统计分析数据库,通过网站和杂志等方式向会员提供行业信息统计报告,建立宣传与信息交流及服务平台; q6;,xJ3?5Dq9!5f
(九)按照国家有关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政策,开展行业内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加强会员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人才素质; S7!8dO6=,pI,:1m
(十)利用会员专业人才优势,开展与本行业有关的海商海事法律咨询、争议调解等服务性工作; w9-1Qu7:1Kp7!,v
(十一)受理会员反映的意见、建议和有关诉求,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 q8!5wy8!5dV4+1D
(十二)与有关国际组织和港澳台组织开展潜水打捞、救助、救援、防灾减灾和海洋工程技术的交流合作,依法举办国际或区域技术论坛、展览会等; O6.6nZ2:2jF,;,T
(十三)推动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制定行规行约,规范市场秩序,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建立完善行业自律管理约束机制; G1?1rw1:8cG6~,Y
(十四)承办相关部门委托的有关事项。 c2!1Ab53EF,.,P
业务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依法经批准后开展。 U,~3fp22wG32m
第三章 会员 d4!8Nj9+1Hx6=6Q
第七条 本会的会员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o7-4wI4~5YU65O
第八条 拥护本会章程,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自愿申请加入本会: N4!4nY79ez48m
(一)具有合法资格并从事或管理各类潜水、打捞、救援与救助的单位,以及与此相关的海洋及水下工程、船舶建造、装备装具研发制造、海洋海事、水下医学保障、教育、培训、保险等单位。 M8+9kd,=2Ge9!8y
(二)在本行业内有一定代表性或影响力人士,以及志愿申请加入的本行业专业人员,可申请成为本会的个人会员。 D,=6RN4=,0F,.1W
(三)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申请人的诚信自律无不良记录。 D3;4DZ1:1eh,1A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i3:,YY5+4bl,?5B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G81MR3,We7-2B
(二)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包括: l3;9Gn2?9Nr6.2B
1.单位或个人证照复印件; Q2?,tt2.7CP1?,u
2.单位或个人简介; X1!5uE4+4pV6~,k
3.单位或个人拥有的资质材料; c8+,Cu2;7WE6+7t
(三)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授权的机构讨论通过; P67pk7;3DB3:4W
(四)由本会颁发会员证,并予以公告。 m5.8Jp3-9BQ2+3c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a,.1Fd7.5tl61M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x5-7ef49JA5-8x
(二)对本会工作的知情权、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A12dT9?8bq6-3i
(三)参加本会活动并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W2~9Wg5=2JL5?6i
(四)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S3.5FG7;4DM9-1y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R2+2pz2;2rB5,k
(一)遵守本会的章程和各项规定; B1+9mV2-8tH92D
(二)执行本会的决议; R7.4Le4,KW72H
(三)按规定交纳会费; M6.8bb,-6Xu5:2h
(四)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Q1?7nt9.4KR5;2J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o6.,NV2:,MX2!3F
第十二条 会员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视情给予下列处分: b5;5Fv7-6hE4;6Q
(一)警告; y53lp6?9EW,=5C
(二)通报批评; O5-6ZL4;9ol4;4V
(三)暂停行使会员权利; A,!3uM4?6Fn2=5Q
(四)除名; B8;5RJ2;1uq4=2O
第十三条 会员退会须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 q6.9LO8:5PT6~6j
第十四条 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动丧失会员资格: p,-5lf63RZ5~1V
(一)2年不按规定交纳会费; m3-3uK1~5YI,;2X
(二)2年不按要求参加本会活动; e3+7bX2!7sA2;8i
(三)严重违反本章程; s1-1rN4~6sv2=8F
(四)不再符合会员条件; D3=3hp1;2jx9!1W
(五)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Y2-9Vp53Pk3!9t
第十五条 会员退会、自动丧失会员资格或者被除名后,其在本会相应的职务、权利、义务自行终止。 012ym7~2wI9~4k
第十六条 本会置备会员名册,对会员情况进行记载。会员情况发生变动的,应当及时修改会员名册,并向会员公告。 c,=9PW1!6AN8.9i
第四章 组织机构 y4!9lL8~9il,!6j
第一节 会员代表大会 I8-40w4!6BA98M
第十七条 会员代表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其职权是: i1-2zv5+7qw2:80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W,;3My1:4ag2!7l
(二)决定名誉职务的设立; b8+7DQ8!2bc94C
(三)决定本会的工作目标和发展规划; V3?8KI78Ac8?,e
(四)制定和修改会员代表、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监事产生办法,报党建领导机关备案; o6:9lH2!1Tm8.10
(五)选举和罢免理事、监事; u9.4f05!9ma3:7v
(六)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 E,:7jM,:5DX32x
(七)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N7;2gq8-8pV4+4N
(八)审议监事会工作报告; z5.9cT1?4Uv,!,X
(九)决定名称变更事宜; 07;4yY3-1jb,!6E
(十)决定终止事宜; p1=1Vj9:7yz9?2O
(十一)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Q3!6WS9!8cc7?4D
第十八条 b,=5TU3:6pg1!7W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5年,每5年召开1次。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者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经党建领导机关审核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N,;7PY1-,MJ3+4f
本会召开会员代表大会,须提前15日将会议的议题通知会员代表。 O25FP4=6Sb7~1G
会员代表大会应当采用现场表决方式。 W7~3mj9:5NG1.3v
第十九条 经理事会或者本会1/2以上的会员代表提议,应当召开临时会员代表大会。 K7:,Ed5!,eC2.6z
临时会员代表大会由理事长主持。理事长不主持或不能主持的,由提议的理事会或会员代表推举本会一名负责人主持。 X4.3qt8;1tb73x
第二十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决议事项符合下列条件方能生效: p6?2Cz3?8UR6?,y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决定本会终止,须经到会会员代表2/3以上表决通过; y3~4vJ8+2Z0,~9T
(二)选举理事,当选理事得票数不得低于到会会员代表的1/2; q7:9uw1=5R04+6U
罢免理事,须经到会会员代表1/2以上投票通过; G8=1FO1;6lY7=8y
(三)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须经到会会员代表1/2以上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n9!3gX8:9yI3!3M
(四)其他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1/2以上表决通过。 V9-7Kw9?2Cb9.5W
第二节 理事会 b2+6VA9?7Ni8?7g
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q,:1lS1?2Cu3?4H
理事人数最多170人,不能来自同一会员单位。 X3+1ug6!6sT9~8c
本会理事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q6;5tg8=1PO6?6k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落实改革开放方针政策; a2-7ev9-5ey44k
(二)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勤勉尽职,个人社会信用记录良好; o37V02+1mB,~5k
(三)多年从事本专业工作,热心、熟悉本行业情况; X2-1oC7.7WB4.2l
(四)关心本会工作,遵守协会章程,积极参加本会活动,热心服务会员; P,-2un96Tc1~1o
(五)身体健康,正常工作。 W5-1xK1-8YJ1-2e
第二十二条 理事的选举和罢免: e6:6qf2=6OL2+5r
(一)第一届理事由发起人商申请成立时的会员代表共同提名,报党建领导机关同意后,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P36GQ5:8JE4:8I
(二)理事会换届,应当在会员代表大会召开前6个月,由理事会提名,成立由理事代表、监事代表、党组织代表和会员代表组成的换届工作领导小组; I1!7sk1+,IP1;4P
理事会不能召集的,由1/5以上理事、监事会、本会党组织或党建联络员向党建领导机关申请,由党建领导机关组织成立换届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换届选举工作; V8:9cR1;9XE4:8Z
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拟定换届方案,应在会员代表大会召开前2个月报党建领导机关审核; E8+2e036EO4!4e
经党建领导机关同意,召开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和罢免理事; F9.,gN9=5Py7~4U
(三)根据会员代表大会的授权,理事会在届中可以增补、罢免部分理事,最高不超过原理事总数的1/5。 I3!6CE52Yt8:8R
第二十三条 每个理事单位只能选派一名代表担任理事。单位调整理事代表,由其书面通知本会,报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备案。该单位同时为常务理事的,其代表一并调整。 V1=1Nn25ng4?3R
第二十四条 理事的权利: g,.8Ol2:,bB7:8G
(一)理事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M8=7fM,4Cx2;8n
(二)对本会工作情况、财务情况、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Z5+,Uf9:7ox2+,k
(三)参与制定内部管理制度,提出意见建议; g,?1Ga3;,qZ2?9Z
(四)向理事长或理事会提出召开临时会议的建议权。 h9~,tH6:4JV2~2a
第二十五条 理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本会利益,并履行以下义务: P1.4XF3-4pB3=90
(一)出席理事会会议,执行理事会决议; L5?1AF4?7QC1~1x
(二)在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越权; A1-,FD1-9GZ,~,N
(三)不利用理事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 G4?5me4:1gS1-9J
(四)不从事损害本会合法利益的活动; R6~1JN1-,Nk3.5u
(五)不得泄露在任职期间所获得的涉及本会的保密信息,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g9-3ZW76tF3;2H
(六)谨慎、认真、勤勉、独立行使被合法赋予的职权; j7~9yE5!5SF5;4E
(七)接受监事对其履行职责的合法监督和合理建议; K2+3ac9+3Tb6=4S
第二十六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H,.9Xi1;5RM8.1D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z5;5mM3~5UV4~5N
(二)选举和罢免常务理事、负责人; r2=5Ha,?8QY9?9l
(三)决定名誉职务的人选; m41cq7.5uN1:6j
(四)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负责换届选举工作; z4-4VP4.,yo8:6c
(五)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d8+2mZ3!6YI7,I
(六)决定设立、变更和终止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办事机构和其他所属机构; R9=3ST1;4Zr9.5X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所属机构主要负责人的人选; c4~6fH3;4NY,.5j
(八)领导本会各所属机构开展工作; Z1~9Rw7+1xU51R
(九)审议年度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 o5,jl6=3kW3:4K
(十)审议年度财务预算、决算; i4=3nL5:2Uw1.7r
(十一)制定信息公开办法、财务管理制度、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管理办法等重要的管理制度; C1-3ml1;6pp2+4w
(十二)决定本会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的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 n4;7TD53AP3.5f
( 十三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k6:9RX1?5TH3?5P
第二十七条 理事会每届5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者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党建领导机关审核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a9!2o06-4tV4+1f
第二十八条 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U6+8fN38wD,2f
理事2次不出席理事会会议,自动丧失理事资格。 H4!6Gy4~2jI2-5y
第二十九条 常务理事由理事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从理事中选举产生。 p,!2qb1!9z08;9Q
负责人由理事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从常务理事中选举产生。 I38mF4?6Dv7?7Y
罢免常务理事、负责人,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投票通过。 03~7zb6~3oD4+4Q
第三十条 选举负责人,采取等额选举的方式进行,当选的得票数不得低于总票数的2/3。 05;5ki4!8X0,?9F
第三十一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情况特殊的,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通讯会议不得决定负责人的调整。 P9-2RH1:8uz1;3r
第三十二条 经理事长或者1/5的理事提议,应当召开临时理事会会议。 N5.1dA9~5E02:9m
理事长不能主持临时理事会会议,由提议召集人推举本会一名负责人主持会议。 I2+9Ci5+8Ew6.8x
第三节 常务理事会 U3+4oW8:3mM1?4z
第三十三条 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从理事中选举产生,常务理事51人。在理事会闭会期间,常务理事会行使理事会第一、四、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N3!6tY2=6Sv8:2j
常务理事会与理事会任期相同,与理事会同时换届。 J3.1qS93WG8-5p
常务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s93IJ2~9lz6?1c
常务理事4次不出席常务理事会会议,自动丧失常务理事资格。 087Lk5=,d02.9G
第三十四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每6个月召开1次会议,情况特殊的,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B2=9XC,+3EM3:5T
第三十五条 经理事长或1/3以上的常务理事提议,应当召开临时常务理事会会议。 B5=7kb7+2LN6=,a
理事长不能主持临时常务理事会会议,由提议召集人推举本会1名负责人主持会议。 r9=9XO68pd4=8N
第四节 负责人 D21Jg2=7Me4.,y
第三十六条 本会负责人包括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 23 人,秘书长1名。 N6;8DF4:7fQ8~5H
本会负责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z5!9fa9+7Kh9+7b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 v7:4wI5?9aQ,-9W
(二)遵纪守法,勤勉尽职,个人社会信用记录良好; f84Jg9:8Wb,:4C
(三)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经验和能力,熟悉行业情况,在本会业务领域有较大影响; H8=8oz7,DN,.5G
(四)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责,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M7!3op7;8Qz35l
(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T2-2MP1~1es6=6J
(六)能够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维护本会和会员的合法权益; r9;8No,+4Np2+5d
(七)无法律法规、国家政策规定不得担任的其他情形。 S9!3sU5=7Jc6=3M
理事长、秘书长不得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理事长、秘书长,理事长和秘书长不得由同一人兼任,并不得来自于同一会员单位。 C5~6Le3?5iA6;3S
第三十七条 本会负责人任期与理事会相同,连任不超过2届。 U8=4hs6.4fw6+9G
聘任或者向社会公开招聘的秘书长任期不受限制,可不经过民主选举程序。 D5=8kK1:8ln7-1X
第三十八条 理事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 R4;2Xx3~8AW6.,T
因特殊情况,经理事长推荐、理事会同意,报党建领导机关审核同意并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后,可以由副理事长或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聘任或向社会公开招聘的秘书长不得任本会法定代表人。 S7-1By2=4zs4;9k
法定代表人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s1+9rh3?3ik9!4h
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社团的法定代表人。 v8+8zO4=9Gr3!6z
第三十九条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负责人被罢免或卸任后,不再履行本会法定代表人的职权。由本会在其被罢免或卸任后的20日内,报党建领导机关审核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t4?5BT6=4DB1~3q
原任法定代表人不予配合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的,本会可根据理事会同意变更的决议,报党建领导机关审核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c6.4jn1-,Qf9:9P
第四十条 理事长履行下列职责: T91aT8;2XG3~,L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 h6-7BC9?7HP7.5v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v1-4Jd3~7oW9.3U
(三)向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报告工作; e3:7Bm99qi6=7B
(四)组织处理本会紧急重大事务。 J83ry3.,AT5+7a
理事长应每年向理事会进行述职。不能履行职责时,由其委托或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推选一名副理事长代为履行职责。 P2?,at,~,WK3.1K
第四十一条 副理事长、秘书长协助理事长开展工作。秘书长行使下列职责: v88IT7.4aw37A
(一)提名副秘书长及所属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决定; W35xL3.6vI9-4F
(二)决定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v4,Yr9.3yQ5~4j
(三)拟订年度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报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 j26ls1.3xN7-9J
(四)拟订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报告,报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 Y1=4Rc9~10x9!,t
(五)拟订内部管理制度,报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批准。 o7:8Cu,!3an8!1h
(六)协调各机构开展工作; L2+7wa1?,LC6=3T
(七)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 x56bF5+1kR8;6h
(八)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O3?7VS6.7Fm9:2J
第四十二条 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纪要。形成决议的,应当制作书面决议,并由出席会议成员核签。会议纪要、会议决议应当以适当方式向会员通报或备查,并至少保存10年。 j1:8mB9:8lp2?3v
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的选举结果须在20日内报党建领导机关审核,经同意,向登记管理机关备案并向会员通报或备查。 g8!5sa5=,ii7-9u
第五节 监事会 G79LE3;9Sk9.,p
第四十三条 本会设立监事会,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期满可以连任。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监事长1名,监事2名,由监事会推举产生。监事长年龄不超过70周岁,连任不超过2届。 J5?2EL2;1mC1!4c
本会接受并支持委派监事的监督指导。 M3!6FZ94kG5,l
第四十四条 监事的选举和罢免: Z,?7EQ7-2hn6+9U
(一)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o8?5tp,-6GR7-,D
(二)监事的罢免依照其产生程序。 s3-6jM,-9vP9~6v
第四十五条 本会的负责人、理事、常务理事和本会的财务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h2=3RA8+8cf9.2K
第四十六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q7:3oH8.80p5!80
(一)列席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并对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建议; F3-3ft6:3yH1!4j
(二)对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执行本会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严重违反本会章程或者会员代表大会决议的人员提出罢免建议; Z4?8Nk8~5vF5.4W
(三)检查本会的财务报告,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监事会的工作和提出提案; j27LA7+4pB6~2O
(四)对负责人、理事、常务理事、财务管理人员损害本会利益的行为,要求其及时予以纠正; p2-,Qd2=60e2-7B
(五)向党建领导机关、行业管理部门、登记管理机关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本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S6-4kT7-7Ui8.,C
(六)决定其他应由监事会审议的事项。 X7;6Xq14dj8!7Q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1次会议。监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监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监事1/2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D1?8Dt7=9Ho2+2O
第四十七条 监事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会章程,忠实、勤勉履行职责。 D1=8AF5+2RL29g
第四十八条 监事会可以对本会开展活动情况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监事会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本会承担。 v2+6qA23UM7;1S
第六节 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a,=5QU,:4iv9!7t
第四十九条 本会在本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内,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本会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是本会的组成部分,不具有法人资格,不得另行制订章程,不得发放任何形式的登记证书,在本会授权的范围内开展活动、发展会员,法律责任由本会承担。 B4+7pC1!5ZP3-9J
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开展活动,应当使用冠有本会名称的规范全称,并不得超出本会的业务范围。 l4;9fX2+6Mm6-3o
第五十条 本会不设立地域性分支机构,不在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下再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c9!4IY17OI2~,I
第五十一条 本会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名称不以各类法人组织的名称命名,不在名称中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并以“分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代表处”、“办事处”等字样结束。 06?30T3:3Fc,-1B
第五十二条 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负责人,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连任不超过2届。 e3-8LZ2.8005~5w
第五十三条 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财务必须纳入本会法定账户统一管理。 u7:6DR5=9IE8+1w
第五十四条 本会在年度工作报告中将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有关情况报送登记管理机关。同时,将有关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P4?6jO4~5sv6!9n
第七节 内部管理制度和矛盾解决机制 o,8ef7;8Ln7:9D
第五十五条 本会建立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完善相关管理规程。建立《会员管理办法》、《分支机构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和文件。 h1-6DA2.,WP8=4O
第五十六条 本会建立健全证书、印章、档案、文件等内部管理制度,并将以上物品和资料妥善保管于本会场所,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非法侵占。管理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x1=6xS6~6gv,?7s
第五十七条 本会证书、印章遗失时,经理事会2/3以上理事表决通过,在公开发布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可以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重新制发或刻制。如被个人非法侵占,应通过法律途径要求返还。 m5=,Eq3?6OK7.3A
第五十八条 本会建立民主协商和内部矛盾解决机制。如发生内部矛盾不能经过协商解决的,可以通过调解、诉讼等途径依法解决。 R,=7HL8:7Yr5!3l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c,:9tZ9-4nO,?1L
第五十九条 本会收入来源: B4=3UZ37yr9,K
(一)会费; R7;1Ff21NO2=,S
(二)捐赠; G39Rj5:7Dq5?9r
(三)政府资助; l5;9mi8-9wQ9=5d
(四)在核准或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提供服务的收入; x83Lc3=5rZ4!4c
(五)利息; u,-8Zz6=6jh1;9y
(六)其他合法收入。 y5!,Dx1?,ia8.2X
第六十条 本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m4-9qS3~8nI9?,c
本会开展评比表彰等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P,~,GF5;90p5~5o
第六十一条 本会的收入除用于与本会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非营利事业。 R8=2WF2-,SR7=7V
第六十二条 本会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V7~1hj8~,wg4?1x
第六十三条 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s7~,Ts7+4iw6;4u
第六十四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B9.2qe1:9VY8-2C
第六十五条 本会重大资产配置、处置须经过会员代表大会或者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审议。 046Ou,4Kh9.8D
第六十六条 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规定,致使社会团体遭受损失的,参与审议的理事(常务理事)应当承担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理事(常务理事)可免除责任。 b5?3rL17Ty2?7G
第六十七条 本会换届或者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 U5+1xw9=9Bn5~9P
法定代表人在任期间,本社团发生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本章程的行为,法定代表人应当承担相关责任。因法定代表人失职,导致社会团体发生违法行为或社会团体财产损失的,法定代表人应当承担个人责任。 y6?1TD6+1cc8~7F
第六十八条 本会的全部资产及其增值为本会所有,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也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F2!5FQ3.6Xq8~8x
第六章 信息公开与信用承诺 C6.1wr7~8bA9;2h
第六十九条 本会依据有关政策法规,履行信息公开义务,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会员公开年度工作报告、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报告、会费收支情况以及经理事会研究认为有必要公开的其他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登记事项、章程、组织机构、接受捐赠、信用承诺、政府转移或委托事项、可提供服务事项及运行情况等信息。 s5=1nP8;2Qy4:8S
本会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通过,任命或指定1名负责人作为新闻发言人,就本组织的重要活动、重大事件或热点问题,通过定期或不定期举行新闻发布会、吹风会、接受采访等形式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新闻发布内容应由本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审定,确保正确的舆论导向。 F42vm3+4hA5+3B
第七十条 本会建立年度报告制度,年度报告内容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M4!2wB65Qr4?4x
第七十一条 本会重点围绕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对象和收费标准等建立信用承诺制度,并向社会公开信用承诺内容。 Y9-7wc3-4gL1-2M
第七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b,;2Wp96rA4-,v
第七十二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提交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A5+,Of2;9eX45d
第七十三条 本会修改的章程,经会员代表大会到会会员2/3以上表决通过后,报党建领导机关审核,经同意,在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Q5+5iu8.4oI4+7i
第八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n4:2XL3~5gH89o
第七十四条 本会终止动议由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提出,报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j5.9US2=8lV9+7s
第七十五条 本会终止前,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E,+9Wz9-4ed3~3F
第七十六条 本会经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F,;3Jk7+8Jm7=2j
第七十七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党建领导机关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或者捐赠给宗旨相近的社会组织。 r2+,gP6!2Te8!5I
第九章 附则 R65lp6;2XD4!7V
第七十八条 本章程经2019年 11 月 2 日第三届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T7:3Kf,!7Oi21w
第七十九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的理事会。 l6+5mB6;4nf2;,B
第八十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z3=2bX,+,k09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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