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城市管理局、 淮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简介
根据淮政办发[2010]82号文件精神,淮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主要职责是: p6!8OY13dx8!1f
(一)贯彻国家、省有关城市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市城市管理发展规划、实施计划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x,4Fs9+8iE9:3k
(二)负责市区城市管理的组织领导、规划协调、检查监督、目标管理和考核评比等工作。 F2;7QH3~5xH6;7h
(三)负责城市管理法制宣传和城市管理知识的普及教育工作。 d7?7hR51Af8-6n
(四)负责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负责在市区主次干道两侧和广场周边等公共地段修建、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建设审批前的核准工作;按有关规定负责对市区户外广告、霓虹灯等的设置管理;负责对市区停车场点、洗车点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对市区占用广场、绿化带、小游园、临时马路市场和占道摊点的管理;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其它废弃物的处置;负责办理市政府规定应由市城管局参与审核或备案的其它事项。 V3;8sm9.3bR8~6i
(五)负责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相对集中行使以下行政处罚权: a4.,lE4?5Xp,-2B
1、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J6=4TD7~3ej6.9m
2、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未经规划部门审批的建筑物、构筑物或其它设施的行政处罚权; N,!,zh7+9OS3=4j
3、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除公园、风景名胜区、住宅小区、单位绿化及古树名木保护以外的行政处罚权; a6?9IW7!4AN1=2f
4、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关于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市政设施管理的行政处罚权; R6!1tS,!1HZ2!3l
5、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集贸市场以外的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 P4.8wt4;,mm4.3X
6、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i8.6Rc48dw4+5x
7、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关于在公共场所焚烧杂物以及向城区河道、水面倾倒工业废渣、城市垃圾和其他废弃物的行政处罚权; u1?3eo4+2Nu6?8d
暂未集中的相关方面的行政处罚权,待条件成熟后再集中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行使。 g7;6zX5-5fo7.2V
(六)指导各县(区)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业务工作。 f2-5jP5~4Re3+9Y
(七)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3CP7=2Rp3:5A
免责声明
网站收录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致力于为中文网站提供动力。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