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检察院简介
(一)职能职责 i2+9GW1-4qc8~20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接受上级检察院的领导,对天心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h1+5hC,~,mp1-,0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T9;2uK6;1dI3;5z
2.贯彻落实上级人民检察院的各项工作部署,研究制定检察工作规划,部署检察工作任务。 E2?4Mp,:6ma9-9v
3.依照法律规定对由区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x5?3um710V13s
4.对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 V4=2vJ6?9KL3;6V
5.负责应由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0,~5SZ44fp3:9G
6.负责应由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Y55hm7.,jc19j
7.负责应由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对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O9!9ZH4.,Wd4-8O
8.受理向区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 p8+1CK8!8oi2?8y
9.负责检察机关的理论研究工作。 o7;7xz55DL7.8P
10.负责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R,-2Nr9?9AG9-9e
11.负责检务督察工作。 D5!6du9:7be66q
12.负责检察机关财物装备和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w1:6gG,:1ca56R
13.负责其他应当由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R4:1V01?6ii3:6o
(二)机构设置 r5=8oZ92XD8=9e
依据湘编办发〔2020〕9号文件有关规定,根据上述主要职责,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检察院设置8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和政治部(司法警察大队)。 C6!2LK,~4Sx5!7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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