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简介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是在财政部党组领导下开展行业管理和服务的法定组织,依据《注册会计师法》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设立,承担着《注册会计师法》赋予的职能和协会章程规定的职能。成立于1988年11月。 d7+7wL4-4IX1=8Z
中注协的主要职责是:(一)审批和管理本会会员,指导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办理注册会计师注册;(二)拟订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规则,监督、检查实施情况;(三)组织对注册会计师的任职资格、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年度检查;(四)制定行业自律管理规范,对会员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规范的行为予以惩戒;(五)组织实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六)组织、推动会员培训和行业人才建设工作;(七)组织业务交流,开展理论研究,提供技术支持;(八)开展注册会计师行业宣传;(九)协调行业内、外部关系,支持会员依法执业,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十)代表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开展国际交往活动;(十一)指导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工作;(十二)承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家机关委托或授权的其他有关工作。 N89Me67NZ3~9a
中注协积极探索行业管理的规律,加强面向注册会计师和非执业会员的服务、监督、管理、协调职能建设,建立完善了行业管理和服务体系,即以服务经济社会为导向的鉴证服务体系,以胜任能力为导向的考试评价体系,以严把“门槛”为导向的注册准入体系,以国际趋同为导向的执业标准体系,以终生学习为导向的继续教育体系,以诚信道德和执业质量为导向的监督检查体系,以事务所“走出去”为导向的国际合作体系,以做强做大为导向的发展战略体系,以政治保证为导向的党建工作体系,以服务监督管理协调为导向的行业组织体系。 u13Jc,:7Fz7~3x
截至2019年6月30日,中注协有单位会员(会计师事务所)9118家,其中,有40家证券期货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内地大型会计师事务所11家。个人会员超过26万人,其中,注册会计师107483人,非执业会员153891人。中注协现有资深会员2818人,名誉会员17人。目前,全国具有注册会计师资质的人员超过26万人,全行业从业人员近40万人。注册会计师行业服务于包括3000余家上市公司在内的420万家以上企业、行政事业单位。 C86Pw6?5OJ6.6Q
中注协分别于1996年10月和1997年5月加入亚太会计师联合会(CAPA)和国际会计师联合会(IFAC),并与50多个境外会计师职业组织建立了友好合作和交往关系。 F2.7DT3.1xl9;1x
中注协最高权力机构为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理事会选举产生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会,理事会设若干专门委员会和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会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理事会职权。协会下设秘书处,为其常设执行机构。 v7?7Mm,;4cr2!1E
目前,理事会下设11个专门(专业)委员会。分别为战略与财务委员会、注册管理委员会、教育培训委员会、审计准则委员会、职业道德准则委员会、专业指导委员会、惩戒委员会、申诉委员会、法律援助与权益保护委员会、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委员会、行业信息化委员会。 c4=2NA3.5oz4=7d
中注协秘书处设15个职能部门,包括:党委办公室(综合部)、考试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注册部、继续教育部、专业标准与技术指导部、业务监管部、研究发展部、国际及港澳台事务部、行业党建工作部、统战群工部、期刊编辑部、信息技术部、人事部(纪委办公室)、财务部、服务部。 L7-4As6=,CJ2?8W
(2019年9月24日更新) R34Ow9.,ta7+8L
宗旨
本会的宗旨是服务、监督、管理、协调,即以诚信建设为主线,服务本会会员,监督会员执业质量、职业道德,依法实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协调行业内、外部关系,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和会员合法权益,促进行业科学发展。 Z4=8z08~1bL9+7k
部门设置
党委办公室(综合部) I1!3WK5;6OR7;2o
承担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党委(以下简称党委)日常事务和会议组织,落实党委制度建设、组织建设、党建宣传和党务工作;负责落实党委决策和部署,研究制订党委年度工作计划、会议计划、工作总结,负责党支部建设、组织发展、党员管理、党费管理等相关工作;会同人事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日常事务和会议组织工作;负责就行业重大事项及综合性事务与地方注协的沟通;负责行业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承担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综合事务和会议组织,负责中注协重大活动和重要事项的协调;负责落实中注协内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修订,研究制订中注协工作计划、会议计划、工作总结,组织起草有关重要报告、领导讲话等综合性文稿;负责联系领导班子行政事务、内部运转、工作事项督办、内控缺陷登记、政府采购、机要通信、保密管理、信访管理、合同管理、社团年检、档案管理、文印管理、书库管理、影像采编、法律顾问等综合工作;负责中注协档案室、图书馆、党团活动室、行业史料陈列馆的日常管理。 x89OH9.7KI1:2u
考试部 l,:5fS2?7oD5=3D
拟订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工作规章制度;负责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综合阶段考试的考试大纲制定、辅导教材编写、考生报名、机考公司招标、考场落实与编排、试题命制、考试实施、试卷评阅及成绩发布与查询等工作;办理考生成绩复核、免试审核、考试合格证发放事务;办理境外人员考试相关事务及与境外会计职业组织考试科目互免事务;承办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简称财政部考委会)办公室(简称财政部考办)的日常工作。 U9=8FF,:,tY,?9W
注册部 V3.4Zj,-2xA6;4r
拟订注册会计师注册、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非执业会员登记、非执业会员年度检查及其他会员管理相关制度;组织开展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和非执业会员年度检查工作;办理中注协外国及港澳台地区非执业会员登记管理相关事务;组织开展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配合相关单位开展特定业务资格的评审及政策研究工作;联系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委员会。 M9~,he1~40o,-8x
继续教育部 R19gA1+4mU7?5O
研究行业人才职业化发展的规律,开展行业人才培养的理论研究和制度建设;指导地方注协开展人才建设工作,监督指导地方注协及其有资格自行培训的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培训工作,推动地方注协开展非执业会员培训工作;拟定年度注册会计师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汇总编制年度系统干部培训计划;协调指导三家国家会计学院开展注册会计师及海外非执业会员的继续教育工作;组织财政部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工程注册会计师系列领军人才的选拔、培训、考核,以及联系、服务、反哺行业等工作,负责财政部特殊支持计划领军(后备)人才推荐和跟踪服务等工作;指导高校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建设,组织实施学生境外实习项目和核心课程师资培训项目,推动行业与院校间后备人才培养合作;开展培训师资库建设;联系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教育培训委员会。 r94GY3+3AJ8-2T
专业标准与技术指导部 C,+1ri9+4aI4?4i
负责拟订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准则体系,包括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和职业道德规范体系;负责指导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准则体系的具体实施工作;负责准则国际趋同战略的实施工作,以及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准则体系与相关国家或地区职业准则体系的等效认同工作;参与国际会计师职业准则体系的制订工作;联系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审计准则委员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职业道德准则委员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技术指导委员会。 W9-3tJ2?6YW4.1O
业务监管部 D67yh1;2sj8;6j
拟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惩戒制度、年报审计监管制度、专项检查制度等行业监管制度;承担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监管工作;承担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专项检查、处理及惩戒帮扶等业务监管工作;指导、协调和督促地方注协开展业务监管工作;承担与其他行业监管机构就行业监管法律法规政策制定和具体执行开展沟通协调工作;联系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惩戒委员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申诉与维权委员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内部治理委员会。 Z9!1Bw92LH4:2Z
研究发展部 n7:2aq5-4Eh2;5y
研究行业发展的综合性和前瞻性问题,拟订行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协调承办行业相关法制建设工作;协调承办WTO及多双边专业服务贸易谈判意见相关工作,协调参与反洗钱相关工作;推动落实做强做大战略、新业务拓展战略相关工作;承担会计服务示范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承办中注协专项研究工作;组织编写行业发展报告;管理中注协课题、行业发展研究资料和中注协专家库;联系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法律援助与维权委员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战略与财务等委员会(重点负责战略方面)。 02~,Lu4+5jb6~5v
国际及港澳台事务部 N35ly3;30t1+9Q
拟定中注协外事工作制度;履行国际组织义务,推动行业争取国际话语权;办理与国际组织、境外会计职业组织和执业机构交往活动的有关事宜;跟踪了解境外会计行业发展情况,开展行业对外宣传;代表行业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负责办理中注协外事相关事务;负责中注协驻港联络处业务指导等有关事务。 a2?1eN9+4xP9!6K
行业党建工作部 B3=5FW81fa2?3J
落实行业党委工作部署, 负责行业党委日常事务,完善行业党委工作制度;健全行业党建工作体制、管理机制、工作制度;促进行业和事务所党组织作用充分发挥;协调各地行业党组织推进行业党建各项工作;负责行业党建的宣传工作、纪检工作。 L91dV,;9Eb6-9Z
统战群工部 G2+30A3?9Vk2.9Q
研究、健全行业统战和群团工作的体制、机制、制度建设;负责指导地方行业统战群团工作;承担行业团委日常事务。 V7;7kX2+1dB3.5m
期刊编辑部 Y7.2dB3:6VY2:,j
负责《中国注册会计师》杂志的栏目设计、内容策划、组稿、文字编辑和校对;负责《中国注册会计师》杂志封面和内文的设计;负责办理设计公司和印厂招标有关事项;负责《中国注册会计师》杂志的印制和发行工作;负责《中国注册会计师》杂志的宣传工作;负责办理《中国注册会计师》杂志年检等有关事项。 u8=3ZE6;6Dl7=5q
信息技术部 q9:7fn8:3IC16N
拟订行业信息化的标准、政策、措施和制度规范;负责行业信息化战略的推进和实施工作,组织行业知识库建设,促进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化建设;负责信息化建设的项目管理,组织行业信息化咨询与实施保障,组织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组织注协协同办公系统建设;负责中注协网络安全建设与管理;负责中注协信息技术资产管理、技术支持与保障;负责中注协网站和邮件系统建设与管理;联系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信息化委员会。 V2.,Me8.5Dl4.1k
人事部(纪委办公室) z5:6Sx2=4qD9=8H
拟定中注协人事管理制度;负责中注协组织结构设计,负责定岗定责相关工作;负责中注协干部职工的招录招聘、岗位调整、任免评聘、培训培养、考核评价、薪酬福利、监督相关工作,以及退休干部职工日常管理工作;负责中注协内部控制操作规程的研究、拟定和实施工作;负责人事档案、人事工作档案管理相关工作;负责落实上级纪检要求,制定中注协纪检工作计划、组织学习并实施,协助办理中注协纪委信访举报和案件查办工作,协同党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各地注协干部队伍培训培养工作。 T8=5Co8.9wJ3~9S
财务部 r4!7hv8;,CY25m
拟订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组织会费收缴;拟定中注协机关财务管理和会计制度,建立和实施中注协财务会计内控体系;组织地方注协和会计师事务所财务报表报备,开展行业财务分析,指导行业财务会计工作;组织编制、上报中注协年度预算、决算和各类报表,组织编制和实施中注协分部门预算;负责中注协财务收支核算和监督管理;联系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战略与财务委员会(重点负责财务方面)。 n4!7n0,!6TP8;3Q
服务部 n2:1CY5=1Am9+7V
负责中注协日常运行秩序及安全保卫;负责中注协办公楼物业管理;负责中注协办公楼基础设备设施的运行维护;负责中注协固定资产管理和办公用品管理;负责中注协京内会议保障等办公服务;负责中注协餐饮等生活服务;负责中注协员工住房信息管理及维护;负责公务用车管理;负责中注协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关工作。 b9:1jx4?2vC4!4E
(更新时间:2018年2月11日) f4~4Hv5.6IN2-8k
协会章程
(2018 年 6 月 26 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六次全国会员代表大 h8:6jd2:7dw,!6B
会表决通过,民政部于 2018 年 8 月 20 日核准生效) U2-5DF1?6YM1-6Y
第一章 总 则 w6.4gJ6:7ED3.8c
第一条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 q1?9QH7=3RX5~1k
会计师法》成立的注册会计师的全国性、行业性社会团体,是非 Y6=8rl5+7uW3-3W
营利性社会组织。本会英文全称为 The Chinese Institute of U9=7LU5=2AC3=,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缩写为 CICPA。 D,:1ek5;6GN,:2F
本会会员主要分布和活动地域为全国。 b5+3TM4+5ym5=4w
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是注册会计师的地方组 W8?6Ff5!4Fr16k
织。 H4:9GS6?8qh9?4m
第二条 本会的宗旨是:以服务国家建设为主题,以诚信建 W8=,oW8~5fp9,k
设为主线,服务本会会员,监督会员遵守职业道德守则和执业准 w2=,JV9=4HG,+6t
则规则,依法实施注册会计师行业服务管理,协调行业内外部关 q2!2Lq9.4IZ5=8T
系,维护公众利益和会员合法权益,推动行业科学发展。 a87fq9-10K2-6O
本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 P1:6he15JH3+7m
价值观,弘扬爱国主义精神,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自觉加强诚信 X9;70O,;3Dm7:7u
建设。 o9!8Ma3.1GF3+6W
第三条 本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 u93Bx3=5Li7~3P
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 a1-5YP4=4ek5.,q
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c1.,nX4?3Nr5.1v
2 X9=1bg4?,Kz6~5r
第四条 本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民政部,业务主管单位是财 t11CC6+4PL9;6v
政部。 v9=8vM5;7sh5?6k
本会接受财政部、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m9;7tM1-8yJ9+9R
第五条 本会负责人包括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 D,9ht5.7Tu4:6n
第六条 本会的住所设在北京。 C,8mH96MN52g
第二章 业务范围 U74vC2?2gX9-6m
第七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H94gu8:9HL6=7d
(一) 拟订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规则,监督、检查实施情 W,!1ez,?8QZ4!,e
况; n7;7ko4;6EN2~,s
(二) 制定行业管理规范; d3!50o7?7ni8~2n
(三) 组织对注册会计师的任职资格、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 j6.9pq8~1tY2;7G
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年度检查,对违规行为予以惩戒; Q9:2gT5=2sa2~4e
(四) 组织实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i4!1ks4+5OI4.9b
(五) 组织、推动会员培训工作和行业人才建设工作; p4:7Hs8?1Yt4:2q
(六) 组织业务交流,开展理论研究,提供技术支持; P3;3ty3.5xG,=,D
(七) 开展注册会计师行业宣传; a,~6Ml9=3cC5~2A
(八) 协调行业内、外部关系,支持会员依法执业,维护会 K7+2oX3.7Pq8+7o
员合法权益; m2;2jF1!3Hw4!1F
(九) 代表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开展国际交往活动; k,:4mg6-3oM2~5k
(十) 组织实施注册会计师行业信息化建设; C5.9wJ5-8PJ,!,k
(十一) 指导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工作; R3!2lc8?3PF7+9j
(十二) 办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家机关委托或授权的 s7=1Ul,?1NC9+3r
3 w7+9GX7;,gj8?2s
其他有关工作。 L4!9Z09;4NN,~1n
业务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依法经 Y3!2kj3=3cx8:9r
批准后开展。 G75Jk9?5Lq5;3W
第三章 会 员 I7.5Uj3+7TX,=9g
第八条 本会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 0,+8WD5:,sE,+3l
第九条 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者和原有依 t1~3WV6~9fp1~3s
照规定考核合格者,可申请成为本会个人会员。注册会计师应当 o3,os4+9cE7+,e
加入本会,为执业会员,其他个人会员为非执业会员。 A5;9YP5!1hJ8.9Q
依法批准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可申请成为本会单位会员。 t8;3Er5:9Je1+9z
第十条 会员的入会程序是: T2?9eo4~4zj1.5q
(一) 提交入会申请; T5-6ii9+,ZS2+2D
(二) 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W88jW6+2Ot77s
(三) 由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或其授权的机构讨论通过。 q19lh,?,Jf,+3I
本会向会员发放相应证明,并予以公开。 K,!4rN75SZ2+4f
第十一条 本会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K6-1BH4=7kW8!6V
(一) 本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H4.2jv7=9fK7?4m
(二) 对本会给予的惩戒提出申诉; k8~,EB5+,CC5!1t
(三) 参加本会举办的学习和培训活动; q6;,Wx4=5mJ7:1f
(四) 参加本会举办的有关专业研究和经验交流活动; W,=9IH3.4kT6+,U
(五) 获得本会提供的有关资料; z1-2An,=7iy7=4s
(六) 通过本会向有关方面提出意见和要求; j5.3oy,=8hz1:9W
(七) 监督本会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Y7+1jh64Re6+9D
(八) 监督本会的会费收支; q8~9jt3:2TG4+5W
4 Y3+1im8=3mi8~1D
(九) 依照规定申请退出本会。 d3~7Pt5:9re2?4Z
第十二条 本会会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y8=,AQ9;9pD7!7G
(一) 遵守本会章程和各项规定; H2!2Uq7-3Vf7;,h
(二) 执行本会决议; G2-4dQ3;9aS,:5a
(三) 遵守执业准则、规则和会员职业道德守则; 02:5jw,;4GN9.4q
(四) 遵守本会纪律; u3.7qQ9.7ND4+5C
(五) 接受本会的监督、管理; i2?4wp,!5BX3=1z
(六) 按规定交纳会费; B2:3UU2-4pd8~1M
(七) 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 s4+3Gr6:,XN,:9r
(八) 自觉维护注册会计师职业声誉,维护会员间的团结; A6?9gE2=,it5;2B
(九) 承担本会委托的任务。 V4-9aY6-7iB6!1H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行为,理事会 T6=8ui6-9Ui5!4D
可劝其退会或予以除名。 e3.,bc1+9jv8+3U
会员在执业中违反执业准则、职业道德守则和质量控制准则 O9+6dY9?7LN25H
的,可以作出训诫、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等惩戒。 M5-9by6=7wE2.,d
第十四条 会员退会须向本会提交书面报告并交回相应会 03.5bN2~4PY,=6N
员证明。 r14AS8.2dY9?8t
第十五条 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动丧失会员资格: Z4:6Ed2~6Kg4;5K
(一) 不再符合会员条件; E8,0W8~1FT3.6f
(二) 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D4;9iK1?8oa4!3y
第十六条 会员退会、自动丧失会员资格或者被除名后,其 023XO2+5Pc5~8S
在本会相应的职务、权利、义务自行终止。 y2:7hl4?5BC5+5G
第十七条 本会置备会员名册,对会员情况进行记载。会员 D8-,Cm3-1CQ8;5K
情况发生变动的,及时修改会员名册,并向会员公开。 u12sn5~5xd8=8b
5 i8.,GD9=4gQ7.8e
第十八条 会员管理办法,由本会常设执行机构拟订,经理 m3!,Gg7:4Id3+9O
事会批准执行。 I3.5WY7=3oY7:2p
第十九条 符合本会规定条件的个人会员,经理事会批准, c59CS1+2Em8=6T
可授予本会资深会员称号。 f3~3bs,30D5+1u
第二十条 对注册会计师行业做出重大贡献的有关知名人 S2:1NQ1!4hU42E
士,经有关方面推荐,由理事会批准,可授予本会名誉会员称号。 k3.1Tm3-6Fn1!7w
第四章 组织机构 p6-9jc3+9wZ7?6O
第一节 全国会员代表大会 o5.2lk1;7yM1;3X
第二十一条 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 N6:8cu2=3qa5:8X
其职权是: K77KS8~5sq4~2n
(一) 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 j3-3wt6?7xU4~8b
(二) 决定本会的工作目标; U7?2KY,,Cj1.8H
(三) 制定和修改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产生办法; u6;5Gw9!1nk5:3S
(四) 选举和罢免理事、监事; T9!,uI3;1NW1;6a
(五) 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收支报告; a2=1ah6=2mw5~1o
(六) 审议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T31cm2-3Ia,;7P
(七) 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及会费管理办法; E5;2dl3-6Le2.3k
(八) 决定本会名称变更事宜; T9-9pl8!6eF5-9e
(九) 决定本会终止事宜; o4.7Fd7~,us8-2D
(十) 决定本会其他重大事宜。 Z2-6pe3!5kx83S
第二十二条 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每届 5 年,每 5 年召开 1 f,+1NE4?2jF9;9h
次。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者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 F2:,HV,:5yM,;7W
报财政部审查同意后,报民政部批准。延期换届不超过 1 年。 u4~2kj3=7vv2:1V
6 D7?6Pu2~3YS99O
本会召开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须提前 15 日将会议的议题书 x3~,Ni7~5bS1;6L
面通知会员代表。 U52YT6~,sh1+2N
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作出决议应当采用现场表决方式。 Y7.4lx6!3ox5+5b
第二十三条 经理事会或者本会 1/3 以上的会员代表提议, L9+,Es8~7Ol5;8p
应当召开临时全国会员代表大会。 X5-4la3:9WE6+1B
临时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由会长主持。会长不主持或因故不能 K4+7vo3=,jm6.2g
主持的,由提议的理事会或会员代表推举本会 1 名副会长或秘书 c,!9VW7-6lS7=6a
长主持。 J7?1Yy5=1DN4+4y
第二十四条 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代表采取选举、协商和特 q1;,kA4;7tZ,8f
邀的办法产生,其产生办法,由上一届理事会决定,报财政部审 J9:7Ru1?5Cf,7y
查同意。 v1=4oJ9-5FC1=7x
第二十五条 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须有 2/3 以上的会员代表 s9=1rL3:2SW2,V
出席方能召开,决议事项符合下列条件方能生效: W,+1rC2+8qC2+3X
(一) 制定和修改章程,决定本会终止,须经到会会员代表 d4:2hK6?5LN1+2a
2/3 以上表决通过; C,?6DV9!8EZ3;1Z
(二) 选举理事,当选理事得票数不得低于到会会员代表的 k36Jh5!6qr5+5c
1/2;罢免理事,须经到会会员代表 1/2 以上投票通过; S8.8zI3!4QD3;9R
(三) 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须经到会会员代表 1/2 以上无记 S5?9iT1:5IX6:8h
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 w9.1Fh3~6RR2+5l
其他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 1/2 以上表决通过。 U4+7jj4-2lC3:8Z
第二节 理事会 A78wR7!6FK5?7w
第二十六条 理事会是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 e1;4tG6;2KG2:1f
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工作,对全国会员代表 e,~,vR1.4YF1-,m
大会负责。 G5-8tM2?8sd9!7f
7 l4?6yc8!,jB7?,t
理事人数不超过 240 人。 o8-8Mh2?4BT4;7M
本会理事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w95SJ8.9xz1~1H
(一) 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 s720O6~5fz,~8c
(二) 在注册会计师行业有一定影响; Q11Nf1~1yt3~,Q
(三) 年龄不超过 70 周岁; D7?9wX3?7xB3+6e
(四)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e6:2My,,sD9:8s
(五) 能够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维护本会和会员的合法权 j19yn6+5gw3;6c
益; j3~8Jk3:,eJ7;6l
(六) 无法律法规、国家政策规定不得担任的其他情形。 j7?3Xf5=6tH3+4T
第二十七条 理事的选举和罢免: x1+5SC6+1bR2-1u
(一) 理事会换届,应当在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召开前 1 个月, V3;5EW4~5ms6+2N
由理事会提名,成立由理事代表、监事代表和会员代表组成的换 v6~3dI3;8zY9!7n
届工作领导小组(或专门选举委员会); E7-6iN8.9jq7:70
理事会不能召集的,由 1/5 以上理事、监事会向财政部申请, e4=1Ig7~3Hr12j
由财政部组织成立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或专门选举委员会),负 L1.9Hm3:6Qy,;8p
责换届选举工作; h7-1me8-3jj7=4G
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或专门选举委员会)拟定包括会长、副 I9;6RA6.7CN2;6Y
会长、秘书长和副秘书长人选在内的换届方案,应在全国会员代 B,:5jb6;8Pt5+5R
表大会召开前至少 2 个月,报财政部审查; p5?3Tf3.5pD38a
经财政部同意,召开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和罢免理事; t55Jv8~2QW2;1o
(二) 根据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授权,理事会在届中可以增 j4;,Kt3~7sU7~5F
补、罢免部分理事,最高不超过原理事总数的 1/5。 m5~1zl6~,Cy2!4t
第二十八条 理事的权利: S9?2dR3~,gz3!5V
(一) 理事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d5:2au9:8LV1-9M
8 o,!5qZ9.9Il2-7s
(二) 对本会工作情况、收支情况、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建 Z9=8iw2-5dU3=2v
议权和监督权; d,?8sg8+5KH8+9p
(三) 参与制定内部管理制度,提出意见建议; o5=3Hb37ye25S
(四) 向理事会提出召开临时会议的建议权。 i6-5SU1-3xD6;1o
第二十九条 理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 K5!,gJ56Po45O
忠实履行职责、维护本会利益,并履行以下义务: K4~3HP95zE83w
(一) 出席理事会会议,执行理事会决议; U73iS5~3HZ5=6P
(二) 在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越权; M9;9Tw6~2lZ59R
(三) 不利用理事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 e63bc6!9zU3.,E
(四) 不从事损害本会合法利益的活动; H8+1GY7=5HT3+8M
(五) 不得泄露在任职期间所获得的涉及本会的保密信息, Z8~5nF2~5kL8?8i
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I,;2UT3:1mo9=3k
(六) 谨慎、认真、勤勉、独立行使被合法赋予的职权; a5=7HE,~2vz5+3H
(七) 接受监事会对其履行职责的合法监督和合理建议。 s2:60n3,Wo7!2K
第三十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I2.1ZG45Lu3+7a
(一) 执行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h5.8Ae14WU2?90
(二) 选举和罢免常务理事、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 b4~7mZ5.9yp7~2h
(三) 决定资深会员、名誉会员等荣誉性职务的设立及人选; z6:,FU9.6j05:7j
(四) 筹备召开全国会员代表大会; C3;5DZ8~8pZ4?1p
(五) 向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收支情况; m,-9MY1!5qE3!2D
(六) 决定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办事机构和专门(专业) l8!8xb6+1Fl3!5u
委员会等所属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人选组成和工作规则; r5,qD3,eq42z
(七) 决定副秘书长、各所属机构主要负责人的人选; 01.4Pl26gm4.5f
(八) 领导本会所属机构开展工作; t64yc2~,Gs5;5F
9 R,-9UL1-1vd1:3Q
(九) 审议行业发展规划; J1?4wE8-5MC9!,U
(十) 审议年度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 C5=4lY5!7jP2=6k
(十一) 审议、批准本会制定的重要管理制度; j3!1qM4.9De1:4P
(十二) 根据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授权,在届中增补、罢免 L6.6tr2-9XM7+6o
部分理事,最高不超过原理事总数的 1/5; M2~,oX33mc8~,X
(十三)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v2;2Gk2!4uz26F
第三十一条 理事会与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任期相同,与全 k6;2hM7~,pv2:8f
国会员代表大会同时换届。 0,=6ds1=1fn5=1J
理事可以连选连任。理事会换届时,负责人改选的比例不得 R6!8XY,4Ew6=6b
低于负责人总数的 1/3。 p9-6PT3?4PC1~8w
第三十二条 理事会会议须有 2/3 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 Y4-3Eg6-7Ba,~6m
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 2/3 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v69Ln7:8re2!7P
理事每届任期内 3 次不出席理事会会议,自动丧失理事资格。 t8=2cL81k0,=4n
第三十三条 常务理事和负责人由理事会采取无记名投票 k7!9ED2:,bk8!,W
方式从理事中等额选举产生,当选的得票数不得低于到会理事总 a3?7q02;9HP,-3h
票数的 2/3。 o6-7Nt2.1ks9?3C
罢免常务理事和负责人,须经到会理事 2/3 以上投票通过。 v,-2OI2?8qA2-4b
第三十四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情况特殊的, I8+4Fr2?4II8!3p
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通讯会议不得决定常务理事和负责人的调 e89on8-8SY7-9P
整。 g53W04.6fX7.8U
第三十五条 经会长或者 1/5 的理事提议,应当召开临时理 r,?5au4!4jI4:2c
事会会议。 Y7!2sd4~8fl4:9C
临时理事会会议由会长主持。会长不主持或因故不能主持的, c3?7Ym4;4CZ,.2U
由提议的理事推举本会 1 名副会长或秘书长主持。 Z4-8uG1;1jO9?4o
10 v9;5yh1:6yp9=1m
第三节 常务理事会 G1?2Ym8.9la3-3u
第三十六条 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从理事中选 v7+1eT7~2us2.5H
举产生,人数不超过理事的 1/3。在理事会闭会期间,常务理事 g,+5SO9;,DY3?8k
会行使第三十条除第(二)、(三)、(五)、(十三)项以外的职权,对 u4-6qs7+2bX52Y
理事会负责。 H8:1TE9=4bQ8?5C
常务理事会与理事会任期相同,与理事会同时换届。 p46FG1-4bh8+4d
第三十七条 常务理事会会议须有 2/3 以上常务理事出席 M6?3VV6:7Pc4?3j
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 2/3 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r5-60P4.,Yl,=7y
常务理事 4 次不出席常务理事会会议,自动丧失常务理事资 X6?7Zp7-8Cs3=9R
格。 h2-7fI9~4PA8!5K
第三十八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每 6 个月召开 1 次会议,情 N1!6FD6+5Jy8!9N
况特殊的,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K4~5Vy2=7cI1;2Z
第三十九条 经会长或 1/3 的常务理事提议,应当召开临时 S8=6mM5,mu6-1F
常务理事会会议。 X3!2iD5?5Bn,?2D
临时常务理事会会议由会长主持。会长不主持或因故不能主 M3!6ta2?6Rb7?7T
持的,由提议的常务理事推举本会 1 名副会长或秘书长主持。 i1+6Yo9:4B05.7Z
第四节 负责人 K3-3TR3~5Wb8;5t
第四十条 本会负责人包括会长 1 名、副会长 5-9 名、秘书 V4.,qz8!7pC7=7E
长 1 名。 w5-8Ho9!8DF,:3N
本会负责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n6!8FF4.7ZY7;3F
(一) 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决 D1~1uA61OL8=9K
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 G3:3ej2-,rs2:8V
(二) 遵纪守法,勤勉尽职,个人社会信用记录良好; t46JA7~9iV,8U
(三) 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经验和能力,熟悉行业情况, g8?1Um4!8or8.7e
11 S7!2kg6+4YC9:4W
在注册会计师行业有重要影响; s4=5oO83EU2+,H
(四) 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责,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年龄 A6-3Je9+7Mo,+60
不超过 70 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q5!5pJ3.6wB7;4u
(五)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Q9-5fS3.,ZM2~5U
(六) 能够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维护本会和会员的合法权 l8;1Ws9-3gv4!8i
益; v4!7aW3:4bg7~6s
(七) 无法律法规、国家政策规定不得担任的其他情形。 T74BH3!,TP4;2H
会长、秘书长不得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会长、秘书长,会长 l,-5bg6+8Ih3!,A
和秘书长不得由同一人兼任。 e6?3cW1?3cF1?8U
本会可以设常务副会长 1 名,常务副会长可以兼任秘书长。 l67cV1?8Mf69x
第四十一条 本会负责人任期与理事会相同,连任不超过 2 p1?9jJ2~6Mm6;3e
届。 z5:5yO8!9rp9!6N
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全国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F8=,vA8:4RN7-2e
报财政部审查同意并经民政部批准后方可任职。 B19LV,;4Ng5?7l
第四十二条 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z46JF9~4ER9-5e
(一) 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 Z2-3Cu6-5lH9!1h
(二) 监督、检查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 I5;1iv47G0,.5b
决议的落实情况; r5~60m4;5do,?,X
(三) 向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报告工作。 k5:5NR9~80e,-1Y
会长应每年向理事会进行述职。不能履行职责时,由其委托 K4-7LZ7=,pl,;9E
或理事会推选本会 1 名副会长代为履行职责。 q39Ak6.7wU,+1g
第四十三条 秘书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 I4:7dN,!3oe3!7b
法定代表人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D,;8fo65qF1?6K
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L72bS5?3GR,~,0
12 o6+5nz1?2kH8-1f
第四十四条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负责人被罢免或卸任后, G2+5IS1~4RW2.6j
不再履行本会法定代表人的职权。由本会在其卸任或被罢免后的 E8:3Sr9?6Oy8.8f
20 日内,报财政部审查同意后,向民政部办理变更登记。 A8=3uj4;3vt7-3T
原任法定代表人不予配合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的,本会 H1?5Zm2+6FA9-8Q
可根据理事会同意变更的决议,报财政部审查同意后,向民政部 a5=4Fj4-2NI8.5D
申请变更登记。 M8+8Gg4:4RT5~8j
第四十五条 副会长、秘书长协助会长开展工作。秘书长 q1~3Zb4-9Oj1=1k
行使下列职权: u4.1ee2:9lL3.5F
(一) 协调各机构开展工作; j,;3Ca3~3RM,=1a
(二) 主持秘书处日常工作; B2-9ON6-4jl2+1e
(三) 提出秘书处职能部门设置方案,报财政部批准; b4.,OG9?7OK1.60
(四) 拟订年度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报理事会或常务理事 D3+5AK5;6wa2-5L
会审议; O9!1WT9:8ny3;7L
(五)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报财政部批准; X1!9El9?4LW9!8z
(六) 拟定所属机构设置和人选组成方案,报理事会或常务 K1+7Fc5=6Ri4=3e
理事会审议; s7+4Kg3:5ct2+60
(七) 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K,+2zd,!8vU33P
第四十六条 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应 l1+1Dy3=,CB4=3U
当制作会议纪要。形成决议的,应当制作书面决议。会议纪要、 06?6as1~8HB47y
会议决议应当以适当方式向会员通报或备查,并至少保存 10 年。 o5-1Io6:9vt8!9q
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的选举结果须在 20 日内报财政部 w,+,XQ41AR9+8U
审查,经同意,向民政部备案并向会员通报或备查。 S1~3ks3+1oy8~8R
第五节 监事会 U56vo5+2Ks3?6L
第四十七条 本会设立监事会,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 R58DD1+7FW78e
13 M1.5Lt7-8wX9~4a
期满可以连任。监事会由 5 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监事长 1 名, Z3,fO9~1kz4~,N
副监事长 1 名,由监事会推举产生。 x6=3QJ61eD,:8N
监事长和副监事长年龄不超过 70 周岁,连任不超过 2 届。 v8:3wF6-5ol3.1e
第四十八条 监事的选举和罢免: z2;7sf1.2vM4!2x
(一) 由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G2:1hU2+9TJ5~,q
(二) 财政部、民政部根据工作需要选派; J7-7lN5;6aC2~,y
(三) 监事的罢免依照其产生程序。 D4!7fB5.7zk6.1x
第四十九条 本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常务 Z9~5Tf1?5QI4,0
理事和本会的财务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L9!5aY,?7sZ3;1X
第五十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c9:1kA8;3yp8?4e
(一) 列席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并对决议事项提出质 G7.3WZ1~1Mo5:3f
询或建议; t8-1Vg4.1Ri8=9H
(二) 对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执行本会职务的行为进行 z6~,uk4=2uM9~5y
监督,对严重违反本会章程或者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决议的人员提 X7!4sz2+3Sl8;4C
出罢免建议; V2!7EH1~8QR9.2P
(三) 检查本会的收支报告,向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报告监事 r4~6SX5.8Gf8?8D
会的工作和提出建议; g6;9Oj,?4dz7?7w
(四) 对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本会的财务管理人员损 d6:20h5+5xK5~5l
害本会利益的行为,要求其及时予以纠正; r2~4kA8~5DK6!2Q
(五) 向财政部、民政部以及税务等部门反映本会工作中存 l3.,XO6:8qz1+8v
在的问题; O,?7wh6:6FS63X
(六) 决定其他应由监事会审议的事项。 z8-5Wi6!9uV4+,I
监事会每 6 个月至少召开 1 次会议。监事会会议须有 2/3 以 F3=6zM3~,au4~7h
上监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监事 1/2 以上通过方为有 F1=3Qq2+1Ff9?2H
14 I3?7pQ2;8pU3.5I
效。 P3~7cW8;7Jx3=,R
第五十一条 监事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会章程,忠 J7?2Mi4!4kP2:2A
实、勤勉履行职责,并履行保密义务。 t4.3nm87OR2~7J
第五十二条 监事会可以对本会开展活动情况进行调查; M5;3qr3!4Vu,+2A
必要时,经财政部同意,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 K6~,GG5;7yv6=1a
监事会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本会承担。 e,~4tj7:1ON6;1f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r5~2rU3?4ys2.4q
第五十三条 本会经费来源为: t2:5Qi5~4HY2;8k
(一) 会费; E4-6ZK1.,rU8;,U
(二) 捐赠; n9~,rA3-7aS9=8I
(三) 政府资助; e7+7wq,=8IU2+8h
(四) 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依法开展活动、提供服务的收入; E6!1Og1!2pz,-3Y
(五) 利息; a37PG4+7Hf,;4N
(六) 其他收入。 f,8Md9:,bA51K
第五十四条 本会依照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符合国家 X8.6MQ6:8IB81j
有关规定的会费管理办法收取会员会费。 n7+7MS5.,Qx4.9s
第五十五条 本会的收入除用于与本会有关的、合理的支 W3;4Pc7.6lS9.4Y
出外,全部用于本章程规定的职责和非营利事业。 d4;2Bd8?3Ah3?4p
第五十六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 b,:5UF8!,Tk2.,w
理制度,接受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 p1=2Bx7=7Xp62x
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 V7:1yb2?9Vo6-6Z
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F5~6cA5!1JG9.6R
第五十七条 本会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建立 d5!1qr6.8Yl9;8c
15 F5.5hM1=2lL39R
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P6?2oK2:3MD7?5Y
第五十八条 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 a29na4:7qb8-5w
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 b9,ZH5~3US7+1s
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h2.8Fg69Wz9+8z
第五十九条 本会换届或者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进行 j8:3fm4:3aa4!2n
财务审计。 z1.3Cv9+9nV7,j
第六十条 本会的全部资产及其增值为本会所有,任何单位、 b4:7BX6+1Qs6!3U
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F,=9MV16aH1.9V
第六十一条 本会建立健全证书、印章、档案、文件等内 J4?7xW7;6ZI4+3b
部管理制度,并将以上物品和资料妥善保管于本会场所,任何单 v6,vk4:9DU3+5e
位、个人不得非法侵占。管理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时,必须与 Q9+7bt69Vh1:7J
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q1?9zP1?,BB5;1s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D55WF2~6ZA,=6k
第六十二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提 v9=3fH2:4nr5+7x
交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m5-,OA7?9NZ3=7h
第六十三条 本会修改的章程,经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到会 A9:1qX4:9Hb8?2R
会员代表 2/3 以上表决通过后,报财政部审查,经同意,在 30 s24Vc4~1QT2~1T
日内报民政部核准。 f4?9Ky71OX1+5Y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D2:4Kq1~7bv3.9Q
第六十四条 本会终止动议由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提出, s,?,Ut1~3gJ6?5U
报全国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i5+4Kt,4im8:3h
16 Q4=8tU88Vk1:1M
第六十五条 本会终止前,须在财政部及有关机关指导下 r2.3oe,:4wf2~9o
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 F9=2Ks5:3Ml7~7h
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M3;9nO8+3NK27c
第六十六条 本会经民政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s2.7dS6.2vp2;1U
第六十七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财政部和民政部 Y2+1Xh6=2xQ6~5o
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X14OW62jC6.7R
或者捐赠给宗旨相近的社会组织。 d9=3rl35ai3+1a
第八章 附 则 E1?5gX3=2gR2:1b
第六十八条 本章程经 2018 年 6 月 26 日第六次全国会员 P9~8dC4.1FN1.9X
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q4=2QN4=6TI,-9b
第六十九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的理事会。 G6-6TL9=2gX62E
第七十条 本章程自民政部核准之日起生效。 J9=3ZT8~8TL,=2k
(注:按照《关于加强和改进财政部党的建设的实施方法》(财 n6;2Ti,:,Qi,,B
党〔2019〕107 号)和《民政部关于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中 09.8sZ3-3oS7=1o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有关要求的 f3=8hx9?,gn2!3A
通知》(民函〔2019〕54 号),本章程第一章第三条内容于 2019 x,;8mg4~6DF,+5h
年 10 月 18 日修订并先行载入。) A1;4zz7~1Io,-7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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