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盟财政局简介
阿拉善盟财政局机构职能、内设机构 t7.8QG3.4Vm1+8U
一、主要职能 x4=5BA2=,My5~,P
( 一)贯彻落实自治区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 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拟订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拟订盟本级与旗区,盟行署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和办法, 落实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推进全盟财政管理体制改革。 C2.5mN74Uz55Y
( 二) 贯彻落实自治区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并监督执行。 p46sk5;6ny5!1d
( 三) 负责管理盟本级各项财政收支。 编制年度盟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按权限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按法定程序审核批复部门( 单位) 的年度预决算。 受盟行署委托,向盟人大工委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政府投资基金盟本级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 负责盟本级预决算公开。 办理盟本级财政与自治区财政、 旗区财政年终结算事宜。 K,!9ec8=5sY,-,n
( 四) 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 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 管理财政票据。落实彩票资金管理的有关办法, 按规定权限监管彩票市场, 依规管理彩票资金。 A4!1PB6!6DT3~3N
( 五) 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盟国库业务,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工作。 组织落实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U1:1MZ3=6av2+5z
( 六)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政府国内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依法拟订全盟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 负责政府性债务风险管控和限额管理。 负责依规统一管理政府外债相关工作。 L9~,Bb,+7bK2!9U
( 七) 拟定财政与金融协调配合相关政策, 负责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管理工作。 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按规定管理盟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i3=7YI5?3mw4;3v
( 八)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盟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组织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收取盟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 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 M3~6Wh8:1nE5!5X
( 九)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盟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有关资金( 基金) 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c3!6lF9:9JQ5-8W
( 十) 负责办理和监督全盟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中央、自治区和盟本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全盟基本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 落实基本建设财务制度。 r1~8bY8+,dZ42p
( 十一) 负责管理全盟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 十二) 负责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负责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工作。 督导和规范内部控制, 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和建议。 d1?9bE23ZY5;8S
(十三)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 根据盟行署授权, 依法集中统一履行盟本级国有资本出资人职责,监管盟本 Z,?9JA7-1qc82u
级企业的国有资产, 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承担监督所监管的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 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和措施办法,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健全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负责组织出资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拟订全盟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接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对出资企业的国有及国有控股、参股企业的国有资产的产权变更处置等依法进行监督管理。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贯彻落实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管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有关制度,依法对旗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等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R7!,Yk2~7fH2-5E
( 十四) 完成盟委、行署交办的其他任务。 T8!1zr9-3el,;5L
( 十五) 职能转变。 a8!7xa8=,OX9~,o
1. 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 q7-7JT5.6sI,.6G
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p4!3PB18ev,2j
2.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财政 e7.2vy,1wI1!2p
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理顺盟本级和旗区收入划分,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盟本级和旗区财政关系。 依规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优化转移支付分类,规范转移支付项目,增强地方统筹能力。逐步统一预算分配,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深化税收制度改革。 m11Kj4!1Py,+6R
3. 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规范举债融资机制,构建 s9?3TO64LY450
“闭环”管理体系,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着力防控隐性 s9=8SI3=7UR7+7d
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n4!4cN9~9eV6:5B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l6=7uR3:4GN5~6a
非税收入管理职责分工。阿拉善盟财政局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制度,负责非税收入账户、收缴方式、退付退库等管理。 国家税务总局阿拉善盟税务局等部门按照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等有关规定,负责做好由税务局征收的非税收入项目的申报征收、会统核算、缴费检查、欠费追缴和违法处罚等工作。有关非税收入项目征收信息与盟财政局及时共享。 I3:5R094Mr4.5t
二、内设机构 Z7~,Jm5?9rZ4~3h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新闻宣传、安全保密、信访、档案、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等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按权限负责所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对本部门贯彻中央、自治区及我盟财经工作重大决策部署提出具体建议并督促落实。负责起草重大综合性文稿。按照管理权限,承担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的考察工作并提出任免建议,负责所监管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外部董事、股权代表的管理工作。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研究制定加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的有关政策。指导监督所监管企业组织人事、人才、教育培训工作以及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政策法规等工作。 v3~,ZQ,;5YR,!7Z
(二)综合科。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提出中长期财政规划建议。研究经济社会、财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财政支持相关领域改革发展的建议;承担区域发展财政管理相关工作。提出盟本级及所监管国有企业收入分配政策建议和改革方案。依规负责盟本级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和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改革。规范所监管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和职工福利保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出让收支政策。拟订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和改革方案。按权限承担彩票资金管理有关工作。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有关工作。管理全盟财政票据。 B1?,aC,!2rX8!,P
(三)预算科。落实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组织编制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年度盟本级预决算草案和预算调整建议方案。汇总年度全盟财政预算。组织盟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编制、审核等工作。组织盟本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承担财政转移支付和年终结算工作。依规承担军队、武警等方面的预算管理有关工作。 U7?7lQ4-9Xc5;5f
(四)国库科。组织预算执行、监控及分析预测。执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国库管理制度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负责盟本级预算资金收支总会计核算。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负责编制盟本级并汇总全盟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财政总决算及部门决算。承担国库现金管理有关工作。组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 t,:3sB19as1+,A
(五)行政政法科。承担行政、政法及相关部门预算管理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负责管理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专项资金并拟订相关管理制度。负责依规监督涉案财物的管理和处置工作。负责公务支出制度体系建设。拟订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e5;8EW5:2Vc1!5R
(六)教科文科。承担宣传、教育、科技、文化和旅游、体育、高等学校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负责管理盟本级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资金的支出预算。承担未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教育收费支出管理等工作。拟订相关资金管理办法。 y2;3lt8.1Ep7;6o
(七)经济建设科。承担发展改革、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商贸、口岸、粮食和物资储备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落实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负责中央、自治区和盟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的财务管理工作。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财政管理工作。组织落实国家农产品目标价格补贴政策。管理住房改革资金和城镇、农村各类保障性住房资金。 Y4:6TD1~3YX,8y
(八)农牧科。承担农牧业和农村牧区、扶贫、水利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提出有关农村牧区综合改革政策措施建议。承担农业信贷担保、农牧业产业扶贫发展基金等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工作。 09!3XG92WZ6?3j
(九)社会保障科。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会同有关方面落实有关资金(基金)管理办法和财务管理制度。审核并汇总编制全盟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U,:80I7~9qD4-4o
(十)资产管理科。承担工业和信息化、能源、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军民融合、应急管理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拟订全盟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措施,承担盟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国有企业资产监督和改革的财政政策。编报和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依规拟订向国有控股和参股公司派出国有股权代表的方案。依规审核出资企业章程。研究提出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和制度改革的政策建议,组织开展国企国资政策理论问题研究。指导监督旗区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研究提出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政策建议,指导所监管企业布局和结构调整。指导所监管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的制定和实施。负责对所监管企业投资进行监管。研究提出推动所监管企业实施科技创新战略的政策建议,指导所监管企业科技创新和信息化建设。指导协调所监管企业与地方、部门加强合作。承办所监管企业财务预决算工作。综合研究国有经济和所监管企业的运行状况。研究提出所监管企业重大资产损失责任追究的意见和措施。承担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和资产损失核销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风险管控。督促选任总会计师报告企业重要经营事项和重大风险,研究提出处理意见。承担国有资产统计分析、信息发布工作。研究提出完善国有产权管理的意见,落实国有产权管理方面的制度措施和管理办法。承担出资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承担出资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工作。按权限审核所监管企业资本金变动、股权管理及发债方案。监督、规范国有产权交易。研究提出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建议。指导所监管企业加强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建设和董事会建设。依规拟订所监管企业合并、股份制改造、上市、合资、分立等重组和设立方案。指导推进国有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下岗职工安置工作。健全所监管企业对标体系,完善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研究建立国有资本运作制度,组织指导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开展国有资本运营。指导所监管企业对所从事的金融业务加强管理与服务。组织指导有关投资基金的设立和运作。归口管理国资委履行多元投资主体企业股东职责等工作。组织出资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承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和监督执行等工作。 e1;1Pn5?4PM63u
(十一)政府采购科。拟订盟本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按职责分工核准盟本级预算单位编报的采购计划,受理政府采购投诉。对盟本级政府采购活动实施事中、事后监管。指导全盟政府采购工作。 C7.9BX1=6GW9-3u
(十二)会计科。组织实施自治区地方性会计规章。负责会计人才队伍建设,按权限监督指导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行政单位、事业单位、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受自治区财政厅委托依规对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等情况开展检查。 R1?6on35Io9-7P
(十三)绩效管理和监督科。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相关政策制度。对各预算部门支出绩效实施财政重点跟踪监控。组织绩效评价结果的汇总、报告和发布。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预算管理的有关监督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内部控制、审计和监督检查工作。指导旗区开展内部控制工作。 h3.9rw2+2qy1-1C
(十四)条法税政科。承担盟本级非税收入管理。负责全盟政府非税收入项目库管理工作。负责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规定权限负责做好非营利组织等免税工作。负责全盟财政系统法治财政建设工作。配合自治区在权限内提出财税改革和重要财税政策及修改、完善财政政策法规的建议。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工作。承担机关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和法律事务工作。承担财政行政执法监督、法律文书的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组织财政普法工作。承担重大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指导推动所监管企业法制建设和法律顾问工作。 k2-8Lr5-2Yi3-7K
(十五)债务管理科。拟订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承担地方政府性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工作。提出地方政府债务、偿债资金安排的建议。组织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及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地方政府性债务绩效管理工作。按权限承担地方政府债券管理有关工作。依规负责国债资金、外国政府性贷款等债务管理工作。指导旗区债务管理工作。 E,2sb2.5VQ3!4R
(十六)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科。承担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草原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促进资源节约、土地整治、生态保护修复、污染防治、核与辐射安全、国家公园建设等方面的财政政策建议。参与拟订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发展规划、政策等。 n6+6Kj3;7yU4.5y
(十七)金融外经科。承担地方金融监管等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负责地方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工作,承担盟本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相关工作。落实政策性金融、普惠金融、农牧业保险有关政策和管理制度。负责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有关工作。承担全盟双边和多边财金合作有关工作。负责清洁基金贷款项目的组织与申报工作。 q26BI5~1uD58t
机关党建办公室。负责机关(系统党工委、机关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意识形态、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以及统战、群团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的党建工作。 o2-9C03=7EM2:6K
阿拉善盟财政局机关行政编制36名。设局长1名(兼任盟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副局长4名;科级领导职数23名〔18正(含机关党建办公室主任1名)5副〕。 P1?3SF4.2Vh4~8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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