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大连南关岭地区人民检察院)简介
大连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原辽宁省大连南关岭地区人民检察院)是伴随着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不断深化而建立起来的,系1984年12月经省六届人大常委会十一次会议批准成立的辽宁省检察院派出检察院,1991年12月经省七届人大常委会二十四次会议批准,变更为市检察院的派出机构,2002年机构改革更名为辽宁省大连地区监狱检察院,2005年机构改革后,根据高检院的同意要求,更名为辽宁省大连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5个,分别为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派驻监狱场所检察室。主要担负着对大连地区3所省属监狱(辽宁省瓦房店监狱、辽宁省大连南关岭监狱和辽宁省辽南新入监犯监狱)和1所市属监狱(大连市监狱)的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任务。依法对在押人犯又犯罪进行立案监督、公诉和审判监督;对监狱司法干警(含聘用人员)所有公诉和审判监督;对监狱呈报和法院裁定减刑及假释案件、监狱呈报和上级监狱管理部门审批的保外就医案件进行审查监督;在监狱派驻检察室,进行犯人收押、释放检察,安全监管、教育改造、生活卫生、犯人合法权益保护、犯人正常或非正常死亡等日常检察,以及办理犯人申诉、控告、举报等案件。负责对监狱进行巡回检察工作。 G3=3DQ7+1c0,=9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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