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县文化馆简介
大荔县文化馆始建于1927年,时称大荔县通俗图书馆;1949年3月,更名为陕甘宁边区大荔人民教育馆;1950年8月更名为大荔县人民教育馆;1959年大荔、朝邑两县合并,更名为大荔县中心文化馆;1972年更名为大荔县文化馆;1994年更名为大荔县文化管理服务中心;2003年更名为大荔县文化馆至今。 f6-4EY8?6tU7.9N
文化馆现有土地使用面积3698.7㎡,建筑面积2351.11㎡,室外活动场地使用面积800㎡。下设文艺组、创作组、群文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和综合办公室等5个组室。馆内现有各类展厅、培训室、排练厅等9个免费开放厅室。现有编制21人,大专以上学历15人,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14人,其中高级职称1人,中级职称6人,初级职称7人。 V6?3nY,=5hw6-1q
1990年10月,大荔县文化馆被文化部评为“全国先进文化馆”;1991年被文化部、人事部授予“全国文化工作先进集体”;1993年被文化部命名为“全国标准文化馆”;2008年被文化部命名为“国家三级文化馆”;2010年被陕西省文化厅评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先进县”;2011年被省艺术馆命名为“陕西省群众文化活动示范基地”;2012年11月被陕西省艺术馆、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陕西省群众艺术文化学会评为“2012年度公共文化服务及非文化遗产保护优秀单位”;2015年荣获陕西省群众文化学会“公共文化服务创新奖”;2016年被文化部命名为“国家二级文化馆”;2018年被省艺术馆、省非遗中心评为“2018年度全省文化助力扶贫工作先进集体”;2019年被渭南市文化和旅游局评为“年度公共文化服务先进单位”。 R,!3WL2=7In2-7z
免责声明
网站收录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致力于为中文网站提供动力。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