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人民法院简介
一、简介 g7;2Pm2=9dW86S
东方市人民法院成立于1959年12月,现址位于东方市八所镇北九龙路9号。2019年全省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后,设有内设机构8个,分别为2个行政部门,1个审判综合部门,5个审判业务部门;另有1个法警大队(与办公室合署办公),3个派出法庭。 s4+3Xk5!,AV,-9s
二、主要职责 N3;,kb9+4fz2~8Z
市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行使审判权,对东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E4=,jN1;8VH9;5G
(一)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本院管辖和上级人民法院指令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第一审案件。 L73ZW7~6Sb8;4j
(二)受理不服本院已生效判决、裁定的各类申诉。 J8~3Ez39EN61z
(三)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n1-6oo7;3gt,~2Y
(四)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 t7-4CZ5;7Zx,-9y
(五)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组织本院的调研工作。 b8.4Uh7;6MF5?1c
(六)负责本院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书记员、司法警察、行政人员和工勤人员。 H3=4Jp3~3IL5.4d
(七)负责本院的司法行政工作,管理本院的有关经费、物资装备和国有资产。 X4-1r09+3yO7+6M
(八)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 f7~,xT81lu87e
(九)负责本院监察工作。 D6:5MZ6~8bU5+9u
(十)承办其他应当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r1=8Yd8+9Mu9+5w
免责声明
网站收录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致力于为中文网站提供动力。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