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研究院法制處简介
緣起 R7-1kY5~9fk7+,Q
本院自86年11月1日起,於本院總辦事處(現為院本部)增設公共事務組(現為智財技轉處),早期係負責智慧財產權及科技專利移轉等業務。92年1月22日發布之處務規程第10條第1項第2款條規定:「本處公共事務組掌理下列事項:二、本院法律事務及法規研擬、整編事項。」法律事務的運作始有明文之法令依據。103年1月17日起施行之處務規程,將一般法制業務由公共事務組改隸於秘書處,並增設法制科(今法制處之前身)。另原先屬於智財技轉處之智財法務業務,則於107年3月1日移轉至秘書處法制科。 b2-8kp6~5cL5~,O
近年來社會各界對於本院法制業務屢有關切,為回應社會各界期待,本院於105年4月組成法務人員與法務工作檢討委員會,同年8月該委員會提出「法務人員與法務工作建議書」,認為本院應設置獨立法制單位專門負責法律事務。爰此,不論基於本院行政之法制需求或是回應外界期待,設置法制處確有實需,故本院107年第1次院務會議決議通過增設法制處之處務規程修正案,修正後之處務規程於107年3月2日發布施行。嗣本院於107年8月8日成立法制處,由劉秉鑫先生擔任首任處長。 d6+1hD7;4pr7.4w
主要業務 j7?5ZA9+1eJ8+7B
法制處掌理下列事項: Q9~2fh3:8uA9.8m
一、本院法律事務及法規研擬諮詢、整編及救濟事項。 r,?2AE44gZ8!6B
二、本院智財法務事項。 E8+3Di,=1CC,!1Y
三、本院利益衝突管理事項。 b8=80f,-2BI6!9j
四、本院契約審閱及爭議事項。 l2-3rG8+4WF6!6r
五、院長交辦事項。 L7?8Zo27kN1:50
免责声明
网站收录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致力于为中文网站提供动力。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