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人民法院简介
大田县,别称“岩城”,福建省三明市辖县,位于福建省中部,戴云山脉西侧。东邻德化,西靠永安,南连永春、漳平,北与三明、沙县、尤溪毗连。全县土地面积2294平方公里,辖8镇10乡,265个行政村和8个居委会,人口38余万。大田法院始建于1951年7月,现有内设机构8个、派出法庭1个(建设人民法庭)。截至2019年10月,全院现有在编人员84人。其中员额法官30人,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干警81人(含研究生及在职硕士6人),占总人数的96.42%。 b5=7Cd,+8oC9=2w
其主要职责是: S1!8gv2~6ye68Q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部署,提出法院全局性工作。 d7;2eq2.5qL25r
(二)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各类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K7+3Qe7+6Kf7=7l
(三)受理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审判上级法院依法指令和本院依法提起再审案件。 U7;1hd7+4GX,+8u
(四)审判由三明市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G1.5Dn8-5TA7.6v
(五)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c4;9Vj7:8sN7=8A
(六)指导人民调解工作。 z7;,k09,tS3=2Y
(七)对本县规范性文件等草案提出意见;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P4;7MS8=3sH2.6b
(八)按照权限管理法官、执行员、书记员、司法警察、司法鉴定人员及司法行政人员;协同主管部门管理人民法院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 A,+6Gh6?7FA5+1o
(九)领导人民法院的监察工作。 D8;7Pg49WL95S
(十)管理人民法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 s1?5uS3:3Jt4~9k
(十一)在业务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地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 x5=9mS3.8oV7=4P
(十二)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g7.3qZ2?2VD,!4A
法院历史
1949年9月6日大田解放,9月24日成立大田县地方治安维持会。1950年2月正式成立大田县人民政府,普通刑事案件由县人民政府判处,民事案件由民政科兼理,重大刑事案件和政治案件由中国人民解放军福建省军区第七军分区(永安)军法处判处。9月,设立县人民政府司法科,行使审判职责,科长由县长蒋荣德兼任。1951年7月7日司法科撤销,成立大田县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庭,法院与县人民法庭合署办公,配干部13人,院长蒋荣德(兼)。全县七个区同时成立七个分庭。1953年成立人民接待室。1954年先后在广平、梅山、汤泉三个区建立第一巡回法庭,在桃源、武陵、屏山三个区建立第二巡回法庭。1956年3月成立审判委员会,审判业务设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和秘书室、人民接待室。4月撤销巡回法庭,建立文江人民法庭。1957年6月设立大田县人民法院公证室,1959年停止工作。1960年6月撤销文江人民法庭,建立上京、广平人民法庭。 R28IB4-8gv8+3Z
1966年5月16日,中共中央发出《五.一六》通知后,“文化大革命”运动开始。1967年7月,县公检法机关干警分成“政法公社”和“政法总部”两派组织,各拉山头,机关职能一度处于瘫痪状态。1968年5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对法院实行军管;6月,成立大田县公检法机关革命大联合委员;11月,成立大田县革命委员会人民保卫组,取代审判职能。 J6?3Xo9!4Kr6;1K
1972年12月,恢复大田县人民法院,同时党的核心小组成立。设办公室、刑事庭、民事庭、人民接待室。1975年12月,恢复文江、上京人民法庭,增设吴山人民法庭。1979年,配有正副院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书记员、法警。1981年3月,成立中共大田县人民法院党组,复建审判委员会;4月,设立经济审判庭。1982年4月,增设林业审判庭;10月,增设建设人民法庭。1985年6月,恢复广平人民法庭,建立均溪、前坪两个人民法庭。1987年3月,增设刑事审判第二庭;12月设立行政审判庭。1989年11月,成立政工科;12月,设立综合档案室。1990年8月,成立告诉、申诉庭。1991年1月,将原有6个基层人民法庭(文江、上京、吴山、建设、均溪、前坪)整编为均溪、上京、建设、广平4个合格法庭,各庭配审判员3名、书记员1名。撤销刑事审判第二庭,成立研究室,改变民庭职能为指导庭。1992年6月,增设执行庭;9月,成立司法行政科。1994年7月,成立纪检(监察)组。1995年12月,成立司法警察大队。1997年1月,广平人民法庭改为巡回法庭;4月,内设机构改革拟增设少年审判庭。1999年9月,原有4个基层法庭保留均溪、建设、上京3个人民法庭。2000年4月,撤销告诉、申诉庭,设立立案庭、审判监督庭;8月,撤销均溪人民法庭。2001年3月,成立“中共大田县人民法院总支部委员会”、“中共大田县人民法院建设法庭支部委员会”、“中共大田县人民法院老干部支部委员会”;5月,上京法庭撤并到建设人民法庭。 w8?6hj9?2ZB2+9x
2003年4月,大田县委批准《大田县人民法院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内设办公室、政治处(原政工科)、立案庭、刑事审判庭、少年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原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二庭(原经济庭)、行政审判庭、林业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保留执行庭牌子)、司法行政装备管理科(原司法行政科)12个职能部门和监察室(与纪检组合署办公),以及建设人民法庭(派出)、司法警察大队(直属)等机构。2007年4月,在县交警大队设立交通审判巡回法庭。2009年4月,正式成立交通审判庭(为内设机构)。12月,新增法院专项行政人员编制2名,增编后本院总编制数为76名。2010年5月,设立环境保护合议庭;12月,林业审判庭更名为资源环境审判庭(为内设机构)。2012年7月增设调解速裁庭、审判管理办公室,增加行政编制4名,增编后总编制共80名。2015年2月,资源环境审判庭更名为生态环境审判庭,监察室更名为监察科,少年审判庭更名为少年与家事审判庭。 z8:8JM27tG6?1H
大田县人民法院从建院起,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各个历史时期,为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大田经济发展,提供可靠的司法保障。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敢于拨乱反正,遵照中央部署和党的政策,平反纠正了一大批“大跃进”、“文化大革命”时期错判的冤假错案。实行改革开放后,坚持公正司法、为民司法、爱民司法取得显著成绩。从2000年起,大田县人民法院连续三届被省委、省政府授予文明单位;2005年,建设法庭荣膺“2004中国十佳人民法庭”、“全国优秀人民法庭”称号。 s8~4RA7~8fE4=3l
机构设置
1.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 W7?9Kt8~,vW9-7s
职能职责:负责立案登记、涉诉信访、诉前调解、小额速裁等工作。负责审判由上级人民法院指令本院再审及由三明市人民检察院对本院各类生效裁判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案件;审查处理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认为符合再审的各类案件。 x5:9bL1=2dS2-5x
2. 刑事审判庭 b4~8aC5!5Uo7;1e
职能职责:负责依法审理由本院管辖的各类刑事案件及相关工作。 S8!4Qu5;3vV4+4a
3. 民事审判庭(家事少年审判庭) v1+4Gw4+4ph3~1B
职能职责:负责依法审理由本院管辖的各类民事案件及相关工作。 d1=8PF5:3TI6=8F
4. 生态环境审判庭(综合审判庭) j,.,ZG,!2Yd8-1r
职能职责:负责依法审理由本院管辖的各类涉及林业、环保、矿产、水土资源等生态环境类刑事、民事案件,涉及林业、环保等行政案件和非诉执行审查案件。 Z4+8tM7;2jx9=7I
5. 执行局 q2~8ms5!5UO7+6X
职能职责:负责执行法律规定的由本院执行的已生效且具有支付内容的各种法律文书及其他执行案件;负责本院管辖案件的诉前保全、诉讼保全及司法救助等工作。 C8.6Mx44Lt6!5G
6.审判管理办公室 w9=8Hy1-2fy,.3X
职能职责:负责审判流程、案件质量管理、案件评查、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司法统计、司法调研、司法公开工作;负责审委会会务等工作。 j1+2go2.6bK2+1U
7. 政治部(机关党委) K,!7Yk3~2qY,?3j
职能职责:负责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目标绩效考核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及工青妇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负责教育培训工作。 q2.1Hl7!2xV6.4U
8. 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 y,~1DZ2+3bM4~40
职能职责:负责协助院领导组织、协调处理公务;负责党组会、院务会和院长办公会的组织安排及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综合性材料起草和信息简报的编写工作;负责调研、信息、宣传、文秘、印鉴、督查、保密、机要、档案工作;负责法院文化建设;负责国有资产、物资装备管理和计划财物工作;负责司法辅助技术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后勤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司法警察警务工作;负责警卫、押解、送达工作;配合有关审判、执行事项;负责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n7+2hV9~4rq7?9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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