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大学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简介
学校党委成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校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负责组织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省监委驻青岛大学监察专员担任,成员由纪委副书记,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教师工作部、巡察工作办公室、财务处、审计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学校设立巡察工作专项经费,保障巡察工作开展。 X,=1Rm4+9Lt54f
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W1.9N06.8TJ7~3i
(一)审定巡察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m4-3wg88RJ9+9L
(二)审定巡察组组成人员; p6!7yF6~3aR6;6d
(三)听取巡察工作汇报; 06=3Uc9=3pO7-2Y
(四)对巡察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 k9;4rt4:90p3-7V
(五)研究巡察结果运用,提出处置建议; a8!80B31Ln6.4m
(六)向学校党委常委会报告巡察工作情况; i1~5Si4?5nf8.,E
(七)研究处理巡察工作中的其他重要事项。 u4!8Pv7.3ZD4: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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