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简介
东营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是在东营市民政局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团组织,协会成立于2002年,协会是行业与政府间沟通的桥梁和纽带。内部置有办公室、信息技术部、培训部、专家委员会、业务部。 X4.2ZU97VS1;5j
东营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主要业务: 01!9mK3;9NY3!,q
1、制定本行业的行规行约,规范会员行为,协调会员关系,建立行业自律机制;维护行业利益和会员(企业)合法权益,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行业和会员(企业)诉求和建议;经政府有关部门授权,配合开展行业企业信用、能力等级评价等工作,促进企业诚信经营,构建行业良好的信用环境; o3+5fB8:6Ja3?6i
2、经政府有关部门授权,组织开展本行业相关调查研究和行业统计,收集、分析和发布行业信息,为政府决策提供支持,为企业经营决策提供服务; M3-1lI5.6ya3+3I
3、促进行业技术创新,开展先进技术推广与示范并组织相关专家评审论证,开展咨询服务活动;对会员单位产品或技术、工程等组织技术评议、论证等服务; A5:1MM8.9Sh3.1b
4、按照国家法规、政策的规定,组织开展相关培训; A6~5Et,+4e08:,K
5、根据会员要求,组织专家对企业的安全环保人员进行培训及相关指导服务。对新改扩建项目,针对项目特点组织相关专家对会员单位提出合理方案并帮助企业办理相关手续。 w5.1fB1?8Kv6=1H
6、组织开展本行业相关的交流、研讨等活动。受政府委托承担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举办东营市环保展览会等国内展览、展示及会议; d5:7Vm2;5Kk3=7E
7、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行业信息服务平台。根据有关规定,出版发行本行业刊物和资料,向企业提供政策、技术、市场、投融资等信息服务; X5=9kS38mh4=1g
8、 受政府部门或其它有关单位委托,承办与本行业相关的工作。 U8~6Pe,:5Uy9!7r
协会章程
东营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章程(2017版) p7.7nN8:5Ui8-3h
第一章 总 则 M2.6PF7!,qi8!,x
第一条 本会名称为:东营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以下简称“本会”)。英文名称为:Dongying city Association of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Industry。 M7;2yl51pE8~8K
第二条 本会是由在东营市民政局登记注册,从事环境保护相关的生产、服务、研发、管理等活动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自愿组成的行业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 Q4-6jJ2;,yt9+9X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贯彻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坚持以生态文明建设为中心,保护生态环境,推动绿色发展,改善环境质量;坚持为企业服务、为行业服务、为政府服务;代表会员利益、反映会员呼声,依法依章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开展行业自律;促进创新和产业技术进步,推动我市环境保护产业的发展。 c,!9tj7=2Ke7?2S
第四条 本会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东营市民政局的监督管理。 a8~,fv7+3ui9=5Z
第五条 本会住所:东营市东三路黄河口文化市场B座 d7;4vN3=6sA,=1V
第二章 宗旨和业务范围 S1:90w8=9CS6:2D
第六条 本会的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k18tF1+7TY9-2T
第七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u7~1tS1-2QZ1.2h
(一)制定本行业的行规行约,规范会员行为,协调会员关系,建立行业自律机制;维护行业利益和会员(企业)合法权益,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行业和会员(企业)诉求和建议;经政府有关部门授权,配合开展行业企业信用、能力等级评价等工作,促进企业诚信经营,构建行业良好的信用环境; R7=4Yh7?4aA9!6I
(二)参与政府相关部门制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发展规划、经济政策、技术政策等; f33tJ8,fV1.7L
(三)经政府有关部门授权,组织开展本行业相关调查研究和行业统计,收集、分析和发布行业信息,为政府决策提供支持,为企业经营决策提供服务; f6;8DS5~2VS3+6d
(四)接受政府委托,承担本行业相关标准、规范的研究、编制工作。制定、发布本行业的团体标准等; v3~1lp8~5nD4.7V
(五)促进行业技术创新,开展先进技术推广与示范,开展咨询服务活动; K8~7kE9?3A05+9e
(六)开展鼓励本会会员创先争优的活动; E44JA,+,Mk1?9j
(七)按照国家法规、政策的规定,组织开展相关培训; J7:9Uy6?7Rn8.3m
(八)组织开展本行业相关的交流、研讨等活动。 q7~5Gf,~6pU2;2d
(九)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行业信息服务平台。根据有关规定,出版发行本行业刊物和资料,向企业提供政策、技术、市场等信息服务; C6;1ZC3+6gx5.8Y
(十)受政府部门或其它有关单位委托,承办与本行业相关的工作。 q1=8mF5;2lf3;5M
第三章 会 员 h1;8by1!5BX4.,A
第八条 本会的会员种类:单位会员 Q,+1Js,:5Jr8+3w
单位会员:从事环境保护产业及相关活动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承认本章程,愿意参加本会活动、交纳会费,提出书面申请,按程序办理入会手续,即可成为本会的单位会员; z2~6wY,!6NY,.4M
《东营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Z3=6ZU3.4zM97x
第九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u2:5Tk27wt7:7N
(一) 依法在东营市内登记注册的环保企事业单位、地方在环境保护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的个人; Q1.1hS4!3WI8~5F
(二)拥护并遵守本会的章程; H,=,tj9=1LU5;6w
(三) 有自愿加入本会的意愿。 O1.10i7=7PU4=5z
第十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I3-2sa6.4cU83c
(一) 提交入会申请书及相关资料; I9!7BB3!2Er3?,Y
(二) 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Y43OM9:7dA5.,R
(三)在理事会闭会期间,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f5=8ox8?5Pp5!8m
(四) 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办事机构颁发会员证书。 T5;6zQ7.7fD3:2E
第十一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b1-6KH4:5kz91B
(一)出席会员大会,参加本会活动、接受本会提供的服务; f9.5Wo1-30L3=,p
(二)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E9-8HR3=3nG,-,Y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f6=5uA8:8pw6=3C
(四)对本会工作的提议案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r2:,gJ22Kl7=8P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G3-2rt4:8ZQ8:,a
第十二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c2:3Gq7;4Ep,-7K
(一) 遵守本会章程及行规行约,执行本会的决议; o7:4uW85sL25N
(二) 维护本行业、本会合法权益和声誉; O1=7hk9-5qa2:9g
(三) 按规定交纳会费; c6:6gx7~9hq1?6K
(四) 完成本会委托交办的工作; p9;3wF3?9iU7:4S
(五) 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统计调查、信息等有关资料。 t1.3nj,~6XZ8-5j
第十三条 会员交纳会费的标准〖会费标准的额度应当明确,不得具有浮动性〗: h8~1pA9~8Ci2?7J
(一)会长单位每年交纳会费20000元; R4~,sM2.4Ry9!,A
(二)副会长单位每年交纳会费10000元; X98Ev3+4Ej8?8h
(三)理事单位每年交纳会费6000元; p46mK1-4sx9:,t
(六)监事单位每年交纳会费3000元; x,+3fY2=5Ev1+7n
(七)一般会员单位每年交纳会费3000元。 w1;1yo,-1vM8;8G
注:本届协会会员2018年不收取会费 h,;4n06?7UP9+5S
第十四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拒不交回的,由本会公告作废。会员如果两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会员退会经理事会确认并公告。 N9-1op3-8OI8+4d
第十五条 会员如不遵守本会章程,将由本会提出批评、教育;如有严重违反本会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并公告。 B8:5pH8!4pM1~6u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罢免 r5-,Ur8=3MU5;5y
第十六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由全体会员组成,其议事表决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 a5?7hn28NM8:6F
第十七条 会员大会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会章程的规定行使下列职权: A8.6Uy3+5Ih5?5p
(一)决定本会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的业务范围和工作职能; n3+4mm,-9VK3:4P
(二)选举或者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聘任制)、理事、监事; e9?3Z03~7Zu4-7y
(三)审议理事会、监事会(监事)的年度工作报告、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S4;2oL72Km8=7O
(四)制定、修改会费缴纳标准; Y5?1qg,.2aV1!,G
(五)审议理事会对会员除名的提议; R6-8DX7~,PI1~4D
(六)对本会变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z9!6Zh9-,Rv7?,N
(七)改变或者撤销理事会不适当的决定; k8.4bS1+2zI4~9G
(八)制订或修改章程、组织机构的选举办法; L7~4eP2.3Pa3!4k
(九)决定终止事宜; V1~1EY,:1iI9~2a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J,:30F2~8ua8-3X
第十八条 所有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c4.6ci8-6gK4:4k
第十九条 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的时间最长不超过1年。 X91wT8-5ZX7;2t
第二十条 本会设理事会。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组成。理事会为会员大会的常设机构,依照会员大会的决议和本会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理事人数最多不得超过会员数的1/3。 L7.3hJ62VE8~9t
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F3~4Eu4=3Ei5;1E
(一)筹备和召集会员大会; P1:9op6=5Uc3=8J
(二)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并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 o2?2wb,;5Dv2~9S
(三)决定本会具体的工作业务; F4~2KI7?3Lo3~8e
(四)拟定本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变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的方案; B5~1Bb65Wb4=5P
(五)制定本会增加注册资金的方案; g4;,zP6.,FB4?1m
(六)决定本会各内部机构的设置,并领导本会内部各机构开展工作; X8.3aq7=,VR8-5P
(七)决定新申请人的入会和对会员的处分,提议对会员的除名; j6+5bf8-1nE3+1R
(八)聘任或者解聘聘任制秘书长,决定本会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根据秘书长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副秘书长和本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主要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W,+8Pw3+1WZ2~1A
(九)制订本会内部管理制度; t3.7NU79QZ4.2w
(十)本会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s9=7aK3-3Bu7+6D
第二十二条 理事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理事会须有过半数的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全体理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T5?6jM1-1AQ6.9P
理事会会议,应由理事本人出席。理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理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事项。 A9,Nz,:3OD9?80
理事会应当对决议形成会议纪要,并向全体理事公告。 r9?5bD9-6HB9+7u
第二十三条 理事会会议由会长召集和主持,也可由会长委托副会长或秘书长召集和主持。 x8?1as6:6GI3=7d
1/3以上理事可以提议召开理事会临时会议。 Y2-1kM1:5ca7~2r
第二十四条 本会设监事会,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会章程,接受会员大会领导,切实履行职责。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任期每届3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财会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o,~8dE6.4Ml7,B
监事会设监事长1名,由监事会选举产生。监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每年不少于1次;监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或者不履行职责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1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z1:6Io3;3Wb4=9Y
第二十五条 本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监事长、监事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Z,.9LC3~9LZ6~3O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Z4?5BO5.4my49q
(二)在本行业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V4~,IT79BU5.,W
(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 a55JY240D3+2G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W6;7ob1-7hJ6~2m
(五)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 r5~9XW6?3Tb5.3V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M6+6Yo12bu,!4s
第二十六条 本会设会长一人,副会长若干人。会长为本会的法定代表人,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D7:1fu,;9Ht3!2F
第二十七条 本会的秘书长为专职,采用聘任制,秘书长和会长不能在同一企业中产生。会长不得兼任秘书长。聘任制秘书长无选举权和表决权,列席理事会和监事会。 I4?,Ai,=6hU4;5z
第二十八条 本会会长、副会长、选任制秘书长每届任期3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g3-2VK3-2Wf4+40
第二十九条 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U1=8Ed9.1rn63n
(一)召集和主持召开理事会会议; X2?8qd87VG9!1G
(二)向理事会报告年度工作; N88ss5=2tC9+2w
(三)检查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f4;6lb2-7Kx6=2p
(四)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u6~8ge7!2Hq,2o
第三十条 本会副会长、秘书长在会长领导下开展工作,秘书长对理事会负责。秘书长为专职,行使下列职权: I9?,Ls5-2dv3:2n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q5;3NJ,+9Jo7:9M
(二)组织制定、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决定; o3?7wL86Vq4:,a
(三)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i8=1aX5:6LQ3:,r
(四)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决定; a3:4xX4:6IN29i
(五)提名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或解聘,报会长办公会议批准; G5;4SA1!2nc7~8Q
(六)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t2:3VZ8:4JG6.2I
第三十一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s7~1ja3?9Ls32T
(一)向会员大会报告年度工作; R2+9Kg1.1wb,!9c
(二)监督会员大会和理事会的参会人员资格确认、程序和选举、罢免;监督理事会履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d4.3Vg7!4Nt4+6y
(三)检查本会财务和会计资料,向登记管理机关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z740q74bs8;,B
(四)监事长、监事列席理事会和会长办公会议,确认理事会、会长办公会议决议事项的合法有效性,有权向理事会、会长办公会议提出质询和建议; H,+8Ks6;9DD,=3z
(五)依法依章、公平公正协调处理内部矛盾,有权提出召开理事会协调有关事项表决议案,并维护当事人申辩权利; e5:7Hk1?8lu1:2a
(六)监督理事会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况。当会长、副会长、理事和秘书长等开展业务活动损害本会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政府相关部门报告。 o2?,fJ3=6bW6.5W
监事会(或监事)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会章程,接受会员大会领导,切实履行职责。 H9+8BX,:7ek,-7y
第三十二条 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H,~6Qo3!9za29x
(一)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以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其名称前应冠以东营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对外开展活动应使用全称。 p6!4Ev1=3Az9?5N
(二) 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是本会的组成部分,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理事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全部收支纳入本会财务统一核算、管理。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不得另行制订章程,不能发展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会员和收取会费。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不能再下设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R2:5Yp8-4PV9-6T
(三) 本会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设立、变更和注销,应经理事会审议批准。 Y6+8wq51uJ4-,0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Y2:1vK5~9Oz7=3z
第三十三条 本会经费来源: P9?8rv,2eF2-,x
(一)会费; E7~9Ij5:3mz9~5h
(二)捐赠; j9?5gG8?6Ze73d
(三)政府资助; D7!2dK1+9CQ14q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p3=1Sf2.7Om2+5L
(五)利息; H5-3VO3.1fT5=1l
(六) 其他合法收入。 F3;8JW7.3wu7~,e
第三十四条 本会接受捐赠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摊派或变相摊派。 D,+,BO28LU7+1i
捐赠人、资助人或单位、会员、监事有权向本会查询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捐赠人、资助人或单位、会员、监事的查询,本会应及时如实答复。 T,!2Pt3;5gg9:1L
捐赠人、资助人对投入本会的财产不保留或者享有任何财产权利。 j2.9gh57UK9.2n
第三十五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财产以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k,5wJ6+7ub6:2l
第三十六条 本会会长、副会长、理事、监事长、监事、秘书长以及工作人员私分、侵占、挪用本会财产的,应当退还,并在会员大会上进行检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c5;4Iv8.1AH4.4v
第三十七条 本会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e7+8hF3-8LY8=6Q
本会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u2.9do,!2XU8?2r
第三十八条 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P4+8tl7.5Ip7=2t
第三十九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G71TI9=2BC3-2F
第四十条 本会进行年度报告、换届、变更法定代表人以及清算,应当进行财务审计,并将审计报告报送登记管理机关。 I6=8xS,=,kF8.9a
第四十一条 本会每年3月底前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上一年度活动报告、财务报告和本年度的活动安排。 o1!,tJ8=2Es9~3t
第四十二条 本会专职工作人员实行全员聘任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并订立劳动合同。其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q4!5Rd3=7vB7+2x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p4-1bN5!4eX7=6V
第四十三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审议。 P2+5Xo4?7Oo1:2O
第四十四条 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经同意,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N8:2Kt9?7oK4;6n
第七章 党建工作 U83wd1~3PZ52l
第四十五条 本会按照党章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规定,凡有三名以上正式党员的社会组织,都要按照党章规定,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委、总支、支部,并按期进行换届。规模较大、会员单位较多而党员人数不足规定要求的,经县级以上党委批准可以建立党委。社会组织变更、撤并或注销,党组织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并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等相关工作;上级党组织应及时对社会组织党组织变更或撤销作出决定,督促指导所属社会组织党组织按期换届,审批选出的书记、副书记,审核社会组织负责人人选,指导做好党的建设的其他工作。 U2;8Pv4!4kn,!9b
第四十六条 本会党组织是党在社会组织中的战斗堡垒,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基本职责是保证政治方向,团结凝聚群众,推动事业发展,建设先进文化,服务人才成长,加强自身建设。 06?2xX,6ol7;7a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l6+5ya2:6le1:9O
第四十七条 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N3=8zT1-3Vy2;1N
第四十八条 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y2!3DN6-4FM7-3D
第四十九条 本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N9!9Df3;4hA8;,n
第五十条 本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T4!8XR8:4Vp9:8N
第五十一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O1~6qc76YU7+7E
第九章 附 则 n54ha1=3ww1=,o
第五十二条 本章程经2017年12 月22 日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c1!1Md,?90V8~,k
第五十三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的理事会。 D7:8aP5~7Qq4-3l
第五十四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V6?9Xy7+,SG6+,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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