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委员会简介
机构设置 J6~50K6;2ZI4:8n
· 办公室 q6?9gD3~3Az4~,K
· 提案委员会 X9~2xu5?1dX5:,C
· 经济委员会 z,+7qq4!9QF5!2k
· 教科卫体委员会 n8=6ul9+3gq2.,J
· 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 y8!8SX7!5Kw6,X
· 民族宗教委员会 y9-4Yw5~2wJ8.3Y
· 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 B,=7Ru5.3pj4:7G
· 社会法制港澳台侨外事委员会 J8=8XA4:,FE4+3v
· 委员工作委员会 s,5i0,.6yn9;4s
· 农业和农村委员会 H3?9Qg,:9hY54j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委员会全体会议工作规则 j1=7ZL4-1tC2;3a
(2017年2月21日政协恩施州第八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修订) J3;,Mp,!8Yg3=7j
第一章总则 S8+2zV2-4it,?5u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进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委员会全体会议(以下简称全体会议)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制定本规则。 i5!5AA6?4EX4=3J
第二条 全体会议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委员会(以下简称政协恩施州委员会)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最高形式。 Y7:7cq59iJ,.6v
第三条 全体会议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人民政协的重要论述,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贯彻“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不断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为推动我州绿色崛起,加快与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全国先进自治州,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宏伟目标、谱写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奋斗。 m6:6kG5:,PT3-,w
第四条 全体会议坚持民主、求实、团结、鼓劲的方针,集思广益,广开言路,求同存异,民主协商,鼓励委员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 p3-1he4;6Ml24D
第五条 每届政协恩施州委员会的参加单位、界别设置、委员名额和委员人选,须在每届第一次全体会议举行前,由上届政协恩施州委员会主席会议审议同意后,经上届常务委员会协商决定。 N9?,WZ63cu5:,j
每届政协恩施州委员会任期内,有必要增加或者变更参加单位、界别设置、委员名额和人选时,由本届主席会议审议同意后,经常务委员会协商决定。 P9:,HZ1=9va8;4L
第六条 每届政协恩施州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举行前召开预备会议,全体委员参加。政协恩施州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从该届政协恩施州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预备会议开始。如遇非常情况,需变更任期,由常务委员会以全体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p7?7rN6!6oa9=7b
第七条 全体会议每年举行一次。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临时召集。 z2:,GM64xi7!1n
第八条 全体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T9=9CT5!4QI5+1t
第九条 全体会议的主要任务: v7+3tU7-8Wc5?7A
(一)贯彻实施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 N9.4FJ5:2cf6!1J
(二)选举政协恩施州委员会的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务委员,决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增加或者变更; M6~5ki3~8wA9!3A
(三)协商讨论党和国家大政方针以及恩施州重要决策部署,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v4+9uD6+,VV7=4C
(四) 听取和审议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其他有关报告; y8?6RM7?4aZ9=6t
(五) 讨论本会重要工作方针、任务并作出决议。 p8+1So6;9lc2=,H
第十条 全体会议由常务委员会召集并主持。每届第一次全体会议由预备会议选举产生的主席团主持。 e6:6UC2!4qp3=3U
第二章会议的准备 q9-5Bj1~9dY1;1s
第十一条 全体会议召开前,常务委员会根据主席会议的提议,进行下列准备工作: m,!2ZD2.2Si8.7b
(一) 审议通过全体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 T6;,uj1;8Pk78p
(二)通过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其他报告; X7-5lS1~1QH4:2V
(三)通过全体会议秘书长和副秘书长名单; S8.,Cp4?4Ml8!6q
(四)通过全体会议各组召集人名单; c4.4Bx3+,gJ2:1y
(五)审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增加或者变更的建议名单; R2!8Er37O069a
(六)审议提请全体会议审议的建议案(草案); V5;9rl3:6Pv9!7B
(七)会议的其他准备事项。 t1-9tW6:2kC33V
第十二条 在全体会议举行前,由主席会议向常务委员会提出全体会议的议程(草案)和日程(草案)的建议。 y1!10k57SO8?6p
第十三条 第一次全体会议预备会议由上届常务委员会授权主席会议主持,主要任务为通过第一次全体会议的议程和日程,通过本次会议主席团、主席团会议主持人、秘书长和提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v9.9Cx4+9xs5!9h
主席团会议由主席团会议主持人主持,主要任务是通过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审议提请全体会议通过的决议,决定全体会议的其他事项。主席团常务主席会议由主席团会议主持人主持,主要任务是审议提请主席团会议审议的各项文件。 X3~2pf8?1TY3?7x
主席团和主席团会议主持人、主席团常务主席、秘书长工作至会议选举产生本届政协恩施州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常务委员为止,提案审查委员会工作至本次会议结束为止。 X5?5XB,-,wX8?8z
第十四条 全体会议设立会议秘书处,秘书处由会议秘书长和副秘书长组成,办理常务委员会或主席团、主席会议或主席团常务主席会议交付的事项,处理会议日常事务。 o5:2zH8:4jw9;4B
第三章会议的举行 S4~9Az77GS4?4g
第十五条 全体会议各次大会的执行主席、主持人由主席会议协商决定。每届第一次全体会议的执行主席、主持人由主席团会议协商决定。 s7=5xJ,8Sd,;2T
第十六条 全体会议采取大会和小组会、联组会、专题座谈会等形式进行。 J3~2oJ3~7Zt2=8r
第十七条 全体会议开幕会的任务: X2=8Kt71Oz3-1m
(一)通过会议的议程; f4!1uh,=9fN8=5U
(二)听取政协恩施州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H,.3LD8+4OU,~9n
(三)听取政协恩施州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o3=8xp9:,QY7:6P
(四)听取其他报告或说明。 y6.1Eq1!6iS,.3q
第十八条 全体会议闭幕会的任务: j4:5pL6=4Yn6-3C
(一)通过会议的各项决议和报告; E3:5Xr2~5dE3+7T
(二)决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增加或者变更; m8~6uG,=7On16t
(三)通过政协恩施州委员会的建议案; y8!3Dn1:7Jt3=4j
(四)其他事项。 T1?9zA9?2om8~1K
第十九条 全体会议听取并协商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t,+1XL3?4ER3:8p
第二十条 全体会议安排大会发言。各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界别、专门委员会、委员个人或联名均可提交发言材料,申请大会发言。大会发言人选由会议秘书处根据所提交的发言材料质量和内容确定。委员大会发言会议邀请有关州领导、州直有关部门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 Q7?1AI1,Lc7?7r
第二十一条 委员小组按界别组织,人数少的界别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界别组成。小组会由委员小组召集人主持。 Z66zs6:7Yw6=7E
第二十二条 联组会可由同一界别的委员小组合并而成,也可由不同界别的委员小组联合而成。联组会讨论的主要内容由委员小组会提出,并推荐发言人,报大会秘书处综合后报请主席会议或主席团会议审定。联组会由主席、副主席或主席团成员主持。 c8+7as3;6LM5~5c
专题协商座谈会的议题由州政协专门委员会协商提出,报请主席会议审定。专题协商座谈会的主持人由副主席或主席团成员或负责该专题的专门委员会主任担任。每届第一次全体会议专题协商座谈会的议题由上届专门委员会提出,报上届主席会议审定,主持人由主席团成员或担任本届委员的上届相关专门委员会负责人担任。 Z9?5Jn6!5bR,.6A
联组会和专题协商座谈会邀请有关州领导、州直有关部门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 C,?4da3-3oH1+6T
第二十三条 全体会议邀请中共恩施州委、恩施州人大常委会、恩施州人民政府领导及恩施州军分区、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恩施州人民检察院主要领导同志出席,邀请州政协历届离任主席和上届离任副主席及湖北民院、恩施职院、州经济开发区主要领导同志出席。邀请在恩施州的全国政协委员、湖北省政协委员及中共恩施州委有关部门、恩施州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有关人民团体主要负责同志列席,邀请中央、省属驻恩施州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列席。也可以根据情况邀请其他人士列席。 V42Pg76Wy87A
第二十四条 经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全体会议可邀请有关方面人士旁听。 w,+1Sf2;9OF8=9c
第二十五条 全体会议可邀请新闻媒体采访。 F7!1DM2=7kC2;9D
第二十六条 全体会议期间,委员应按照会议日程和有关规定参加全体会议的相关会议和活动,因病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出席会议和参加活动时,应书面向会议秘书处办理请假手续,经有关领导同意后,方可请假,并向小组召集人通报。会议秘书处以适当方式通报委员到会情况。 j5~9rb9=8KM1:2O
第四章会议的提案和建议案 t1=2ze,-8hb97b
第二十七条 全体会议期间,参加州政协的各党派、团体、界别、州政协专门委员会和委员个人均可提出提案。提案的审查立案工作由提案委员会或提案审查委员会负责。 a4=5nk6~4Al5~,s
第二十八条 全体会议可就涉及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向中共恩施州委、州人民政府提出建议案。 i2~5RD9:4ix6?60
第二十九条 全体会议期间,参加政协的党派、团体或占总数四分之一以上的委员联名,可提出建议案(草案)。建议案(草案)经主席会议或主席团常务主席会议审议通过后,由常务委员会或主席团会议决定是否提请全体会议审议。 Q8:50L6+8Iu33E
第五章选举和表决 o5.7HZ9.1XZ7:4l
第三十条 每届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本届政协恩施州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务委员,组成常务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从本届委员中选举产生。选举工作由会议主席团领导。 R8.1A01-2Ff,;4t
第三十一条 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务委员的建议人选由主席团审议后提交各委员小组充分酝酿讨论。主席团根据委员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提交大会选举。 l4:2tl4~6BM5;5h
第三十二条 全体会议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时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全体委员的半数方可当选。 m,.,lP35xK3~70
第三十三条 每届第一次全体会议的选举办法,由主席团会议审议后提交大会审议通过。其他各次全体会议的选举参照第一次全体会议的选举办法执行。 s5-7se,!9CG2?8h
第三十四条 全体会议的决议和建议案,应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m8?7cJ6?,Mt8+4K
第六章附则 L1+,KR9.4My6:4H
第三十五条 本规则自州政协常务委员会通过之日起施行,其解释权和修订权属州政协常务委员会。 r,+,pN,3KP8=8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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