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语文研究(全国大学语文研究会)简介
全国大学语文研究会(National College Chinese Research Institute)是由全国高校从事大学语文教学与科研的专业人员组成的学术团体,是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属于国家民政部一级学会。全国大学语文研究会成立于1980年10月,三十多年来,各种学术活动一直在稳定、健康地开展着,已连续召开了十六次学术年会,举办了多次大学语文教师研修班,编辑出版了十一卷大学语文教学与科研成果的论文集,会员遍布全国各类高校。为加强大学生人文素质教育,为大学语文课程的学科发展,为广大教师探讨本学科教学规律、交流科研成果和教学经验,作出了重要贡献。 E2~5xZ5-6Ar23S
全国大学语文研究会是一个群众性的学术团体,主要由从事大学语文教学和研究的专业人员自愿组成,是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本会的宗旨是:团结全国大学语文工作者,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下进行有关大学语文的理论和实际问题的研究,不断地总结和交流经验,为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作出贡献。本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促进开展学术研究工作。 g3?4Qu2=,ZJ3=8S
自学会成立至今,已经走过了三十七年的发展历程。三十多年来,学会各种学术活动一直在稳定、健康地开展着,已连续召开了十六次学术年会,举办了多次大学语文教师研修班,编辑出版了11卷大学语文教学与科研成果的论文集,会员遍布全国各类高校。为加强大学生人文素质教育,为大学语文课程的学科发展,为广大教师探讨本学科教学规律、交流科研成果和教学经验,作出了重要贡献。 J3!8My4;8vk2-8Y
一.学会的发展历程 P9=,hQ3!1EC8,W
全国大学语文研究会于1980年10月在上海成立。当时参加发起的,有清华大学、中国科技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交通大学、南京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等二十个高校的有关同志。全国大学语文研究会属于民政部一级学会,首任会长为徐中玉教授,2000年4月第八届年会进行换届选举,推举徐中玉教授为名誉会长,齐森华教授为会长。现任会长为谭帆教授,于2008年10月继任。名誉会长徐中玉、齐森华教授,学会顾问陈洪、温儒敏、丁帆、陈思和教授。研究会会址设在华东师范大学。 V8-8TO8;,iV6~3n
成立全国大学语文研究会,主要针对“文革”以后高校中正常的文化素质教育与专业教育严重脱节,大学生普遍存在人文知识匮乏、文化素养低下这一现状而提出的。南京大学匡亚明、复旦大学苏步青、华东师大徐中玉等老一辈教育家,以人文科学研究者的敏锐眼光和忧患意识,准确地抓住了当时大学教育中的薄弱环节,联合倡议在全国范围内恢复《大学语文》课程,希望通过大学语文这门课程的开设,营造大学里的文化氛围,培养大学生人文精神和综合素质,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标准与人生观念。在学会成立的同时,还组成了由徐中玉教授任主编的《大学语文》教材编审委员会。与会人员对本会的创办宗旨与目标、大学语文课程的教学目标与要求、大学语文教材的设计与编写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初步制订了教学大纲,拟定了教材篇目,组成了教材编审机构,并积极开展工作。1981年1月,研究会在杭州召开了理事(扩大)会议,参加这次扩大会议的兄弟院校增加到四十二个。在理事会之后,紧接着举行教参定稿会。1981年开始,华东师大和南京大学最先恢复这门课程,此后在全国高校中开设大学语文课程逐年增加,新中国成立后中断三十年的大学语文课程得以重新开设,并逐渐蔚然成风。随后,国家为扩大人才培养的途径,实行了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大学语文课程被列为大学本科及专科各类自学考试必考的公共课程,这也充分体现了这门课程在考察学生文化素质和本国语文学习水平方面的重要性。 c,-3Cz5?3hf4!,b
全国大学语文研究会通过组织年会、舆论宣传等方式,不断提高大学语文的课程地位,扩大大学语文的社会影响,从而使大学语文成为新时期以来中国高等院校人文教育的重要阵地,为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C290Y3=7Vy3=6s
二.历届学术年会情况 X9=1Wy6=8LS44n
全国大学语文研究会始终将为大学语文教学与研究的广大教研人员搭建相互学习与交流的平台为己任,将着力提升大学语文的学科教学与研究水平作为努力的目标。学会成立三十七年来,已成功举办了十六次学术年会,在大学语文的教师队伍建设、课程体系的完善、教学理念的更新、教学水平的提升等方面,都做出了积极贡献: S8!8PT6?,QL3=4I
第一届年会于1982年4月在南京市举行。由南京大学承办,匡亚明校长到会讲话。 J5+1Li4.2OC41x
第二届年会于1984年6月在大连市举行,由辽宁师范大学承办。 K4-8rD8-5qK1+7y
第三届年会于1986年10月在北京市举行,由北方工业大学承办,教育部副部长臧伯平、著名学者吕叔湘、张志公、张毕来、钟敬文、臧克家等到会作专题报告。 O6:5Wp,:3eK3:,k
第四届年会于1990年8月在上海市举行,由华东师范大学承办。上海市高教局长徐匡迪、著名学者许杰、钱谷融教授等到会讲话。 C7~5xj7,VW2:5k
第五届年会于1992年6月在武汉市举行,由华中师范大学承办。 Z5?5gm22SS93j
第六届年会于1995年5月在西安市举行,由陕西师范大学承办,著名学者霍松林教授到会讲话。 F8!5Uz2!2tY4:8f
第七届年会于1997年10月在成都市举行,由西南交通大学承办。 g,?8JT4!8UY44u
第八届年会于2000年4月在福州市举行,由福州大学承办。本届年会进行换届选举,推举徐中玉教授为名誉会长,齐森华教授为会长。 w2~9R02.1D01~6G
第九届年会于2002年在上海市举行,由上海交通大学承办。 03:6Nd7=3zd7!6K
第十届年会于2004年8月在昆明市举行,由云南大学、云南师范大学承办。 E2?5gw8.7vL7!,G
第十一届年会于2006年8月在南京市举行,由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承办。 o2?5km1!9oX6?4S
第十二届年会于2008年10月在南昌市举行,由江西财经大学承办。 E1+6vi3;1fc,3V
第十三届年会于2010年10月在宁波市举行,由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宁波大学承办。 T7+3Fz1~8Bx2.60
第十四届年会于2012年11月在海口市举行,由海南大学承办。著名学者温儒敏、吴承学教授作专题报告。 o2~7tP2-1QH5.1c
第十五届年会于2014年8月在郑州市举行,由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承办。 i,?7qR1,XI3.,c
第十六届年会于2016年10月在天津市举行,由南开大学承办。著名学者陈洪、陈平原教授作专题报告。 c4;,Lr6=,pk9;2W
每届年会,研究会都会精心组织讨论议题,抓住当前大学语文教学、研究中的热点问题和广大教师普遍关心的问题,组织与会者进行讨论。如第15届年会上讨论的议题是:1.大学语文内涵的深化与拓展;2.大学语文与通识教育;3.大学语文与课程群建设;4.大学语文教学中的相关问题;第16届年会的议题是:1.文化全球化背景下的母语高等教育;2.新媒介文化与母语高等教育的转型;3.信息时代的母语阅读与大学语文课程;4.大学语文教师的知识结构和学术方向;5.大学语文课程与母语高等教育学科化;6.大学语文课堂教学实践交流。在每届年会上,学会还会专门安排专家作学术报告,邀请一些著名的学者对与大学语文课程建设相关的学术前沿问题作介绍,以拓展思路,开阔视野。著名学者如吕叔湘、张志公、张毕来、钟敬文、臧克家、霍松林、许杰、钱谷融、陈伯海、温儒敏、吴承学、陈洪、陈平原等,都为年会作了精彩的专题报告。每届年会还组织与会者进行课堂教学的经验交流活动,挑选课堂教学效果优异、深受学生欢迎的老师作示范性的教学展示,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o6=9SY3=6JY6;7f
三.教师培训与青年教师培养 a5~,HD17hG5?3X
三十多年来,本研究会先后在全国各地主办了十六届学会年会,又利用寒暑假的时间,连续在上海、成都、乌鲁木齐、西安、武汉、广州、长春、大连、长沙、绍兴等地举办全国大学语文教师讲习班,组织教师就大学语文教学方法、经验等进行交流,每次培训会都有一二百教师参加,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N3!9Hc,+1PO8.6X
从事大学语文教学的教师,既有术有专长的专家,又有科研与教学双优的骨干,近二十年来,随着大学语文在全国各类学校的广泛开设,越来越多的博士、硕士加入到了大学语文教师的行列之中,成为充满勃勃生机的新生力量。学会十分重视对青年教师的培养,并将之作为学会的长期工作目标。学会不仅及时地将他们吸收为会员,而且积极地为他们创造与同行、前辈交流的机会,并通过安排会议发言、刊发他们教学与研究成果等形式,提高他们的教学能力与水平。学会鼓励并支持青年教师以自己的专业特长,开设与大学生人文素质培养有关的通识课,将大学语文课程延伸,形成以大学语文课程为核心的人文素质教育课群。每次年会都会安排青年教师的“说课”活动,组织老教师评议青年教师课堂教学情况,以促成青年教师尽快熟悉大学语文的教学,不断提高教学与研究水平。 K7;6Jo9~9FB5-2U
四.教材与论文集编写 w2.3uX7-5Va73y
大学语文的教材建设一直是学会关注的重点问题之一。为了适应高等教育事业的迅猛发展,不断提高大学语文课程的教学效果,切合、满足学生的实际需要,本研究会一直倡导大学语文教材编写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多样性,提倡教材郑重编写,各具特色,不断提高质量。近年来,全国出现了纷纷编写和出版大学语文教材的热潮。据不完全统计,教材数目已有一千多种,打破了教材编写中长期存在的单一状况,形成了多元互补、相互竞争的局面,也给各类不同的高校选择更适合自己的教材提供了可能。其中由学会名誉会长徐中玉教授主编的《大学语文》教材,一直受到普遍的欢迎。这本教材着重选择古今中外优秀的文学作品,同时包括一些历史、哲学类作品,作为课堂教学、学生阅读之用。所挑选的作品既能够体现高尚的理想、健全的人格和积极向上的精神,能够深刻反映历史上、生活中为人们所密切关注的问题,又能够表现真挚的思想情感、智慧理性与审美价值。这些作品大都文情优美,既有思想的深刻,又有艺术的魅力,在帮助年轻学子对人性善恶、人情妍媸、品德高低有所辨别的同时,又能让他们领悟到优秀传统文化的魅力。该教材自1981年出版以来,一直被评为普通高等教育国家级规划教材、全日制高校重点教材。经不断修改、完善,至今已发行第十一版,累计发行三千多万册,嘉惠万千学子,产生了极大的社会效益,为国家的人才培养作出了重要贡献。当然,大学语文教材也确实存在良莠不齐的情况,学会正在思考如何进一步改善、提升教材质量的方法与措施,规范与完善教材的编写工作。 M2~,uv8!9FT2~8q
学会还在每次年会召开之前,要求参会的老师围绕会议议题撰写论文。这些论文提交大会讨论、交流。会后,学会再向广大会员征集大学语文教学与科研论文,并由学会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审稿、编辑,交由出版社公开出版。论文集也成了广大会员交流、展示大学语文教学与科研成果的园地。目前,论文集已出版11卷。 W1;2qi6=8xI,4u
全国大学语文研究会成立三十七来,一直利用各种机会和渠道,向教育领导部门呼吁重视大学语文课程的作用,提高大学语文教师的地位。现今大学语文课程在全国各类高校中普遍开设,大学语文的作用得到一定肯定,大学语文的地位也得到了一定的保障,这些成果的取得,与全国大学语文研究会的努力是分不开的。在新的形势下,全国大学语文研究会将紧跟新时代步伐,为传承优秀的传统文化、为国家培养更多的优秀人才而继续努力。 H1.8ec7.4EN7;4Z
本会章程
全国大学语文研究会章程 J4-5hi4?9jS9+6M
第一章 总则 z4=6VR7-9aW9!4l
第一条 本会的名称为全国大学语文研究会(National College Chinese Research Institute, NCCRI)。 t2+9HE84Vi5;9d
第二条 全国大学语文研究会是群众性的学术团体,由从事大学语文教学和研究的专业人员自愿组成,是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 U4;6vk2=3vp6;2r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团结全国大学语文工作者,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下进行有关大学语文的理论和实际问题的研究,不断地总结和交流经验,为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作出贡献。本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促进开展学术研究工作。 H4!9wA3;7mz7=3M
第四条 本会接受教育部的业务指导和国家民政部、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 c,4TK3+3iJ9+1m
第五条 本会会址设在上海市华东师范大学。 a4-3bd5=8sc26A
第二章 业务范围 B1;4fG5.6cD2:9C
第六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f,+5Jn7=9vR9=1x
(一)定期举办学术讨论会,开展大学语文研究,交流大学语文教学经验;年会在各地轮流举行,一般两年举办一次; V45MO,.7IL2=9h
(二)交流研究资料和经验以及国内外有关研究的信息; s3+3bO82Af2+8R
(三)举办讲习班或进修班,提高大学语文师资水平; Z66Eq7!7sA9-9T
(四)编辑、出版《大学语文研究集刊》(年会论文集); m8?6wv2!,iM,!8d
(五)出版《大学语文》通讯(内部,不定期)。 a9.,Ia8;9Hw,-1t
第三章 会员 t4=2NE6.9ak5?5T
第七条 本会会员可以是单位会员,也可以是个人会员。 Z8~1Yc5-2gK98F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人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Y9~,xt3;5FV4:2X
(一)拥护本会章程; d,=2Nw,~4QL7?2j
(二)自愿加入本会; K6!,ZC88GC43S
(三)在高等院校从事大学语文教学、研究工作三年以上,成绩显著,公开发表有关大学语文教学研究的论文两篇以上。 l,+6uP7.3kY9;2h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u2+3Gy2!,xB6+7n
(一)须有会员两人介绍。 G8-1RR1-,mq6;3G
(二)提交入会申请书。 G9;,ou6!9zN3.2B
(三)经理事会或会长、副会长商讨通过。 T6=8Rs8+4qS85K
(四)由本会公布或发给会员证。 T8=7or85Sb7=1B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H2!2Ft,:9Pq2?5b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m6!1ug7;4Oi5-7T
(二)参加本会的活动; v6=,Le2+8sl2!,o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l1=6MN9+7ET2+5w
(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D9~8ys3.2kX1.1u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D59xr,,tT6?9L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w37Gk63NC9:9w
(一)执行本会的决议;按规定交纳会费; d7=4xc8;1je8-4f
(二)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T1?,JF3-4fm7+4F
(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u7:,yB,=3TD35Z
(四)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a2~5Vj,7wo8;2F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已有的会员证。 q,5ht7~6dR3~,e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会长、副会长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I2?2Ji2.3mm9~2g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T1+7Vq8:1ON8;,i
第十四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P1=6Jm9.8VU2-7c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T,!4gb1?7dh68G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R7:6BX3~8tv4?7t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W7?3vR2=8rC77c
(四)决定终止事宜; Y,;1MV8=4Bk9~20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V68DA2!9Eq4.4T
第十五条 会员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R8!7gF5;2YE1=,r
第十六条 每届理事会任期四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有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u2+6IQ,~7xU2?9I
第十七条 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 k2~3ic,:4Oz1.1t
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y1?8ZK1.2KS5?7q
(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j8;2Mq1?8LX1.1F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S1?,fM7;8nw7=1f
(三)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V5?,wq7:9ar9;5K
(四)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v1!2lm6+4SY3?3b
(五)决定名誉会长、顾问、副秘书长等的聘任 t9;6Nb2;5fo,!1K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e7?3qm6;8iT9!6b
第十九条 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q5.5uv8:4Dw3!9L
第二十条 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在理事中推选产生,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三分之一)。 I7~7sY3~5Wr8.8M
第二十一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 A7+5Tw2:4TX5;6g
须经到会常务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Y6?4SG7;5oY9-7z
第二十二条 本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U8-2Tt,.2qZ2.8V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e9+6Xa9;1Yd2:6l
(二)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m3.8xQ4=4HT6~,T
(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 T1;1Mp2.,je3+4p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F3.6ob9.3uB8-3W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 S6:7Wy51tb4-4g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k7;6DH4;4Y04+8O
第二十三条 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社团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c6?3UP9+5Pv7=9u
第二十四条 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三年。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管理机关批准同意方可任职。 m7:9lz1~1ol2!1I
第二十五条木会会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如因特殊情况需由副会长或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须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担任。 t,-,fn2;4FO4~5M
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L6;6zC7=1wo5=4k
第二十六条 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V6~4iH3-4hj9+8W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 C8:9ub,.9ZT6-9l
(二)检查会员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V4.1XI5!1pr4~9j
(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x,~2aF75FR,?3e
第二十七条 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w5~9PW7.2Ts8.2Y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O7!6MB5~,av1+2H
(二)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办事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w4;7sK9=1tb6-9f
(三)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o3?5jg6!8WV9-6T
第二十八条 如因经费、时间、人力等特殊原因,不可能召开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应报请业务主管单位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对有关问题改用通讯方式征求意见。 w9;3Qi2:,wc5:1m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Y6!7LF9!4et6.1S
第二十九条 本会会费主要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拨款资助,以及单位会员交纳的经费,举办学术年会由主办单位在当地兄弟院校筹集部分经费,年会论文的出版,由负责出版单位或有关出版社补贴一部分。 O,!8iX6+7Xx5.5F
第三十条 本会没有资产,不搞经营,毫无赢利。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接受会员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 x,+,IT6=3MD4.7G
第三十一条 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S9.8oG3;1oG5~2q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S7.3dE6;2zs3-,b
第三十二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审议。 S2.7zT6~4kM2!,E
第三十三条 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J9.8kS5!3G09?7z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f3;9Bn6;9vm1!7x
第三十四条 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J3~9CR6:7PO2!1t
第三十五条 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r4:8wK8?5CD7;8Y
第三十六条 本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挂靠单位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Q4+2CZ4~,LY78d
第三十七条 本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z4+5tC6.7me4:6y
第三十八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团体宗旨相关的事业。 O24QA8:4oJ2.6u
第八章 附则 E38kT3:,fC2=5N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经2000年4月26日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Y8!5Xn9~9lm5=2z
第四十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理事会。 W8?7Ft9=4nL8?9y
第四十一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D1?,Du3=8yJ6~9y
(2000.6 ) y9!9Hi2.1iS4?7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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