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鼓山地区人民检察院简介
福州市鼓山地区人民检察院是福州市人民检察院的派出机构,1988年经福州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批准设立,1995年12月27日正式成立,2000年6月重新核定为副处级单位。负责监督福州地区监狱执行刑事诉讼法、监狱法等法律法规情况,对其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是否合法进行检察。 B3-6dm1.5GI3-4u
主要职责
福州市鼓山地区人民检察院职责 P8-8tV7?20Z9+8t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本院检察人员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P3~8dF,=1WB12T
(二)研究制定福州市鼓山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规划,部署检察工作任务。 V1:7eJ9!9Oz4:70
(三)根据福州市人民检察院授权,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 K8;4IL2:7BP3-2W
(四)对福州地区监狱又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提起公诉。 z4+5VV5.2oX4~4x
(五)负责应由福州市鼓山地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g9.90Q9?4fU9?3g
(六)负责应由福州市鼓山地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公益诉讼工作。 H4.1cB7:,NM9=9o
(七)对同级侦查机关报请核准追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s,1vx6-9Xx2.9O
(八)依照法律规定开展调查核实,依法提出抗诉、纠正意见、检察建议。 Z6~,yS,;7eg6-2K
(九)负责对福州地区监狱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以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提请、审理、裁定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E25TS,-9TK1=4O
(十)受理向福州市鼓山地区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 H3=4ws63rZ1!9p
(十一)组织开展检察理论研究。 m9.2vV2!7im4!3o
(十二)负责全院全面从严治党、检察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依法依权限管理本院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负责办理本院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呈报审核审批工作,制定相关人员管理办法,承办本院检察人员新闻宣传及舆论引导、教育培训、奖励表彰、基层检察院建设具体工作。 e9:1lr7;9QZ6-7a
(十三)负责福州市鼓山地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务督察工作,协助配合上级人民检察院开展巡察工作。 s2=6OC3.9DC8~5i
(十四)负责福州市鼓山地区人民检察院计划财务装备、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D7+5z01=3iG43P
(十五)负责其他应当由福州市鼓山地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f1=8NY,-4nr2?4E
机构设置
福州市鼓山地区人民检察院及内设机构职责 e,=1mm61AZ6=3x
一、福州市鼓山地区人民检察院职责: T1!1gt,;1hn9=2K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本院检察人员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g,3pT2=5yB6.1r
2、根据福州市人民检察院授权,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 X3;4KY2.3bz8:,z
3、对福州地区监狱罪犯又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提起公诉。 o,+8eE,:1Zi9!90
4、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g95mm9!3MY3?5T
5、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C2=2YB1+7TK6!1G
6、对福州地区监狱报请核准追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U9~2Sl3~6eW22G
7、依照法律规定开展调查核实,依法提出抗诉、纠正意见、检察建议。 q9=1IQ4.,Oa6;4G
8、负责对福州地区监狱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以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提请、审理、裁定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N2~7AO2?9NN7:3T
9、受理向本院的控告申诉。 T9~2Hr9!9DR2?,q
10、负责其他应当由本院承办的事项。 G3+4iM2-3sS7=4b
二、福州市鼓山地区人民检察院所属内设机构职责 q1.6ZI,70Y4.7G
1、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督查、信息等工作。组织协调院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实施。起草审核相关文件文稿。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和特约检察员联系工作。负责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建设工作,配合上级人民检察院做好检察技术相关工作。负责本院财务和装备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基础设施建设和后勤服务保障等工作。负责新闻发布和对外新闻宣传工作。 Y8!9CT4.4vV6,d
2、政治部。负责本院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人事工作。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协助院党组依法管理本院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负责本院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考试录用和干部任免、调配、检察官等级评定、年度考核、工资福利及干部人事档案等管理工作。负责本院舆论引导工作。牵头负责意识形态相关工作。组织开展表彰奖励工作。负责开展教育培训工作。负责院机关党群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d8~4EP9;8pP1.8l
3、第一检察部。负责对法律规定由福州市鼓山地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罪犯又犯罪案件、监察委员会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刑事诉讼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负责办理福州地区监狱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以及职务犯罪等三类罪犯减刑案件。办理本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Y1!,Os,-3NX4:8z
4、第二检察部。负责办理福州地区监狱除职务犯罪等三类罪犯以外的减刑案件。办理本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h,=8gg7=9NB1:8x
5、第三检察部。负责对监狱刑罚执行、狱政管理、教育改造执法活动,组织开展常规巡回检察。承担本院巡回检察办公室日常职能。 r9;3jn1~40F8.2f
6、第四检察部。负责对日常监狱检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和常规巡回检察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开展机动巡回检察。对监狱发生罪犯非正常死亡、脱逃或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重大事故,组织开展专门巡回检察。负责对接上级院组织开展的交叉巡回检察工作。根据福州市人民检察院授权,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办理本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m2;6aZ8?8Ac5+1L
7、综合业务部。负责受理向本院的控告和申诉。承办本院管辖的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负责12309检察服务平台具体工作。负责案件的统一受理流转、办案流程监控、涉案财物监管、法律文书监管、案件信息公开。统一组织办案质量评查、业务统计和分析。负责组织开展检察理论研究、专题调研,承担本院检察委员会日常工作、司法体制改革综合协调、检察普法等。负责本院提出的检察建议书、纠正违法通知书的审核把关。负责涉台港澳侨、涉外相关检察事务工作。承担对本院各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上级人民检察院的规定、决定情况进行督察。 n9=7Lz7~8UF59M
8、司法警察大队。作为本院直属机构,负责组织落实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工作条例、规定、办法。负责办案安全保障、警戒保卫等相关工作。 u9+7lN5;10B,?5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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