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检察院简介
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检察院地处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洪州大道建新街9号,距离改革开放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故居仅5公里。1955年3月,成立广安县人民检察院。“文革”期间被撤销。1978年11月恢复重建,隶属于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南充分院。1993年7月,国务院批准设立广安地区,广安县隶属广安地区,广安县人民检察院隶属于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广安分院。1998年7月,广安撤地建市,广安县人民检察院更名为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检察院,隶属于广安市人民检察院。2013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调整广安区行政区划,析置为广安区、前锋区两个市辖区,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检察院分流部分干警组建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检察院。 O2!6sa8-6Uq,;60
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检察院现有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等五个内设机构。现有政法专项编制46个,工勤编制4个,根据工作需要聘用书记员若干名。 N2+9ii,+3pW7?4g
近年来,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检察院在中共广安市广安区委和广安市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辛勤耕耘、锐意进取,先后荣获第三届全国一级规范化驻所检察室、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全省检察机关“执法为民十佳集体”、《检察日报》宣传先进单位;广安市政法系统先进集体(2017—2020年)、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五四”红旗团支部、广安市贫困县摘帽先进集体、广安市法学研究工作先进集体;广安区四好·五强区级部门领导班子、广安区“五一”劳动奖状等荣誉称号。检调对接工作被四川省人民检察院记二等功、驻镇检察联络工作被四川省人民检察院评定为特色品牌。干警个人荣获平安中国建设先进个人、全国检察机关“万名侦防能手”人才、全国检察机关优秀侦查员、四川省政法系统先进干警、四川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T5;1sP8-9Dc58Y
进入新时代,全体检察干警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最高人民检察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广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部署,按照“一七奋进”的广安区检察工作思路,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加快建成川渝合作示范区提供有力检察保障,为小平家乡人民美好生活贡献检察力量。 x3=,YI,-1ge5.2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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