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人民检察院简介
兴宁市人民检察院是梅州市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八个基层院之一,自1978年7月恢复设置,全院共设置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综合业务部、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政治部(机关党委)、检务保障部等8个部、室及1个正股级事业单位(机关服务中心),2个派驻乡镇检察室。目前全院实有人数73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65人,其中员额检察官17人,检察辅助人员31人(含法警5人),司法行政人员17人,事业编人员8人。领导班子7人:党组书记、检察长彭宙;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赖建华;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罗梅辉;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石思强;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吴志远;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罗文峻;党组成员、第二检察部主任李林凌。 J2?2mh37Fe7+3D
兴宁市人民检察院先后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人民满意检察院”、“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等称号,被评为“广东省文明单位”,被广东省人民检察院评为“‘五好’检察院”、“先进基层检察院”、“荣记集体二等功”等。同时,还涌现出了一批优秀的检察人才,先后有4名干警被评为“广东省检察业务尖子”、2名干警被评为“广东省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能手”。 t1+7af3+4Nm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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