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人民检察院简介
新中国人民检察机关发轫于革命根据地瑞金,薪火相传于抗日敌后根据地和解放区,建立于新中国成立伊始,撤销于“文化大革命”中,恢复重建于1978年,发展壮大于改革开放以来。 07;8vS8+3PP8;7s
阳春市人民检察院始建于1955年3月。1958年12月,阳春、阳江两县合并为两阳县,公、检、法调整为“两阳县公安政法部”,检察院改为检察科。1960年上半年,成立两阳县人民检察院。1961年3月25日,两阳分县,恢复阳春县人民检察院。1967年4月,被实行军事管制,无法正常工作,同年10月,被彻底砸烂撤销。 z2=1Ga4-5aq3:1J
1978年3月,新修订的宪法规定设立人民检察院,8月,阳春县人民检察院紧跟时代步伐,加入到重建的滚滚大潮中。 k6?2Gl9.6Id3+2w
1982年12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宪法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1988年,阳江市成立,阳春县人民检察院改由阳江市人民检察院管辖。1994年5月5日,阳春撤县设市,阳春县人民检察院改称阳春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1月11日,17名检察干警转隶到阳春市监察委;同年1月13日,“阳春市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阳春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两块牌匾拆下,至此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职务犯罪预防科正式退出阳春检察舞台。 A2;9os4?5eJ,=8W
2020年1月,根据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市、县级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设置意见的通知》(粤检发办字〔2020〕1号)的精神,阳春市人民检察院改革后设置8个内设机构:政治部、办公室(加挂司法警察大队牌子)、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另设派驻春城街道检察室。 (查看内设机构主要职责) F1~4GH1~1VV7;4q
现有在职干警63人,职工6人,其中本科以上63人,占91.3%,政法类专业53人,占76.81。 P4.9pO1+5Te8?3J
在新的历史征程上,春检人将精诚团结,真抓实干,认真履行职责,更好地加强法律监督,维护公共正义。 g8;6Su7?8yT1~7X
(2020年2月21日) m,.4yE4=6eg2.7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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