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简介
根据《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蚌政办〔2015〕24号),规定成立蚌埠市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是市政府直属机构,为正县级。 O9-7cY,6ou8!,E
一、主要职能: L2=9dE4~,qP66V
1、贯彻执行有关公共资源交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L7+6XX,~9Vg4;2z
2、对本行政区域内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实行监督管理;指导和监督县(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机构的工作。 C4:8mI7.6ph8+4F
3、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目录、工作流程、服务标准和管理规定;建立开评标活动全程监控、联动执法等工作制度。 r9?8rX,!3De4~2m
4、审核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项目、交易方式;对公共资源交易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查备案;对交易活动的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P33yc2=7xO6?8G
5、受理公共资源交易的投诉,依法查处公共资源交易中的违法行为。 P2;8Oj8:4nG1~8q
6、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当事人的投标(竞买)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缴存情况实行监督。 G37ji3?9bz59c
7、建立和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审专家库;建立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管理和披露制度。 F6?6EL5-1m05?7q
8、依法监督管理中介代理机构招标采购代理行为;建立国有投资项目中介代理机构备选库。 g8-5Zc7+5cG4;,G
9、对交易合同的订立及变更进行备案审查。 z8:3ts1.2CZ5.6V
10、建设管理全市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作为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交易平台和监督监察平台,实行信息化管理。 e5:7Mb5+6Pu,:3f
11、对重大项目交易结果的履约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检查,协调行业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转包、违法分包、擅自变更工程量和工程价款行为进行调查和联动执法。 d74oJ9;4sn8:9u
12、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N6:6Sa8;4NW1+8o
二、内设机构 C6+4Zf1!2Vd8=6a
内设5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备案科、业务科、市场管理(政策法规)科、监督科 w5;,rt3?8Ry4.6G
(一)办公室 C1=8tl1=,WC7;5H
负责机关文秘、会议、机要、财务、宣传、后勤接待、行政档案管理、应急事务处理、提案议案办理;负责综合协调、督办和联络工作;负责机关及下属单位人员考核工作;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G45ar2?3Dw1=9Z
(二)业务科 h7;4lo1+5Yx8.,w
负责审核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项目、交易方式;负责指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服务平台、交易平台、行政监督平台的建设;负责业务培训工作;负责专家库建设管理;负责指导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文件的编制工作;负责指导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公共资源交易业务。 u7-8Zw7-7Pa7:8b
(三)备案科 a8.2tm4?9TW1.4D
负责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有关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查、公示、备案;负责对交易合同的订立及变更进行审查、公示、备案;负责对履约保证金缴存情况进行监督。 O7+3BN3;5Vh5:,B
(四)监督科 E2:5pj1.,mD3+,g
负责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项目的现场监督;负责交易纠纷的协调和投诉的受理、调查和督办;负责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当事人的投标(竞买)保证金缴退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政监督平台的管理和使用;负责政府投资重大项目的中标约谈工作;负责交易活动主体诚信档案的建立和公告工作。 o7.1Ke8-6rS6~1j
(五)市场管理科(政策法规科) J7!,Tx1-1fy,=2M
负责对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的管理;负责对公共资源交易的履约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检查,协调行业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及擅自变更工程、工程价款行为进行调查和联动执法;负责市场主体不良行为的认定、记录和披露;负责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履约阶段情况反馈管理和信用考核;负责各类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制度的拟订;负责市场交易规则和流程的审查;负责各项交易管理实施办法的审查;负责对公共资源交易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工作;协助监督科对投诉的受理和调查处理。 k7?,Xc1+4tL,=9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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