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工会简介
政策法规 v2;4Xa8.8ur1.,W
一、工会的性质 i5:1v03!3nQ8-5e
《工会法》总则第二条明确规定:“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这个规定明确了三个层次的含义:第一,工会的性质是群众组织,而不是政党组织;第二,工会不是一般的群众组织,而是工人阶级的具有阶级性的群众组织;第三,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具有阶级性的群众组织。《中国工会章程》作了更加进一步的明确:“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支柱。是会员和职工利益的代表者。” B86sf8;3lc,.6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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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会的社会地位 n9=3CL6=4Pz5:8X
1、 工会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 L6~9Jo9~3EB9:1e
工会在国家政治关系中的地位。这主要是指工会在国家政治体制中的重要作用。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工会主要是作为一个社会政治团体发挥着作用。只要工人阶级的主人翁地位不变,工会在国家政治体制中的地位也不会变。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党要继续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就必然要充分发挥工会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作用。工人阶级作为国家主人翁的地位仍没有改变,而且这种作用比起计划经济时期显得更为重要,更加不可替代。 h,-1DU2~6ny9!3Q
工会在社会经济关系中的地位。这主要是指工会在社会经济所处的具体地位。在公有制为主体的企业中的职工群众,既是国家和企业的主人,也是企业从事生产经营的劳动者;而在非公有制企业的职工,尽管依然是国家的主人,但在企业中带有被雇用的性质,存在着劳资关系。职工地位的变化,客观上要求工会的地位与作用也要随之变化,即:工会必须在劳动关系中确定职工利益代表者和维护者的身份和地位,并在协调劳动关系的运行中发挥作用。工会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这主要是指工会在现实的广泛的社会生活中的影响力和声望。工会是社会经济矛盾的产物,理应在社会生活中扮演重要的角色,为推动社会的全面进步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随着经济结构的调整,国有企业的战略性改组,公有制实现形式的多样化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同时,我国的经济关系和劳动关系矛盾日益凸现,大量涉及职工劳动就业、劳动报酬、社会保障 和劳动安全卫生等与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需要协调。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推进和发展,也需要落实广大职工行使管理国家、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权利等等。面对这一切新情况新问题,党需要工会组织更好地关心职工疾苦,重视职工利益,反映职工要求,更加密切与职工群众的联系,充分发挥党组织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职工群众需要工会更好地代表和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充分发挥民主渠道和社会调节作用。 l4:,sT64xy35W
2、工会的法律地位 T9=2aU2-7PA4~20
工会的法律地位是通过工会在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体现出来的。这种关系可以分为两大类:一是工会的外部关系,包括工会与国家的关系, 工会与政党的关系,工会与企业的关系以及工会与其他社会,组织之间的关系;二是工会的内部关系,即工会与会员之间的关系。《工会法》规定:工会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依照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工会要代表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协调劳动关系,组织职工参与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会要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协助政府开展工作,维护人民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政权;工会要动员和组织职工积极参加经济建设,努力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工会要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技术业务和科学文化素质;工会会同企事业单位组织职工开展群众性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革新活动,进行业余文化技术学习和职工培训;地方以上总工会、产业工会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基层工会组织具备《民法通则》规定的法人条件的,依法取得法人资格;工会根据政府委托,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劳动模范和先进生产者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国家机关、人民政府在起草或修改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涉及职工切身利益时,应当听取工会意见等等。 l5-3ol8:,wr9?4f
3、工会的法人资格 t7!,dO7-2xQ6-7I
《工会法》第十四条规定:“中华全国总工会、地方总工会、产业工会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基层工会组织具备《民法通则》规定的法人条件的,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工会法人资格的确定,使工会可以独立享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J5+7CX1+,YL3-9T
三、工会活动的基本准则 Z6-1MQ81ZM3+6L
《工会法》第四条规定:“工会必须遵守和维护宪法,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坚持改革开放,依照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工会会员全国代表大会制定或者修改《中国工会章程》,章程不得与宪法和法律相抵触。” O1;6KU4?,dG1+5y
四、工会的基本职责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及两个主要机构 z,+3Ku8!5um,;6t
1、工会的基本职责 0,+,Zh1=1nu,=6S
《工会法》规定:“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其各工会组织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P3?1TP8=8Ko,~7p
2、两个主要机构 C1+5y02:7bs8?7o
工会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权益两个最主要的机构:一是平等协商与集体合同制度;二是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v1~2xA5-4Dm8-1L
五、工会的组织原则 l9?4vL1=5Vg1?2O
《工会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工会各级组织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这一原则体现了中国工会作为工人阶级群众组织的性质,体现了中国工会的根本特征。民主集中制是工会组织和工会生活的基本准则。 P9.,YA5~4nl4?4d
六、工会的权利和义务 I7.1gR41PT4~6a
工会的权利和义务是基于工会组织履行其职能,即工会的维护职能、建设职能、参与职能和教育职能,特别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这一基本职能的需要而规定的。 U3.3oj3+1Ao6;9D
工会的维护职工的劳动权益包含了两个层次:首先是监督、保证法定最低劳动标准条件的实现。其次是帮助和代表职工争取应得的利益,这既包括在宏观上参政议政、参与立法,也包括通过帮助和指导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争取可能的利益,更主要的是通过签订集体合同争取合理的工资、工作时间、劳动条件等。 d6:5gG78cM6+5U
工会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利也包含了两个层次:首先是组织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进行民主监督,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其他民主管理制度;其次是参与民主决策,特别是职工代表进入董事会、监督会的工作。 q3=6CI82OL,!1R
七、工会的经费 C8=9fJ3.,NW4;1P
《工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工会经费的来源:(一)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二)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三)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四)人民政府的补助;(五)其他收入。” I3=,EH6.7Lk5~5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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