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学校工会简介
暨南大学工会是全校教职工的群众性组织,现设有工会办公室、女教职工委员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教职工生活福利委员会、教职工文体工作委员会、青年教职工工作委员会等机构。在上级工会和学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工会全体委员和广大会员的共同努力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履行工会“维护、建设、参与、教育”四项职能,依法治会,坚持“以人为本、人文关怀”的理念,团结和依靠全校广大教职工,在推进学校社会主义民主建设与民主监督、校务公开、维护广大教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在开展文艺、体育活动和丰富校园文化以及关心教职工身体健康等方面为广大教职工办了大量实事。学校各级工会组织的广大干部,端正思想,认清形势,准确定位,围绕学校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在联系群众、关注热点、化解矛盾、协调关系、凝聚人心和维护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j7.8gV74cA4!4d
基层情况
暨南大学工会属下有33个基层工会,分别是: c4?1yT7;3ST3:3m
学校机关工会、文学院工会、外国语学院工会、新闻与传播学院工会、国际学院工会、理工学院工会、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工会、经济学院工会、法学院工会、管理学院工会、生命科学技术学院工会、医学院工会、药学院工会、第一临床医学院工会、华文学院工会、教育学院工会、珠海校区工会、深圳旅游学院工会、信息所工会、总务后勤管理处工会、艺术学院工会、资产经营公司工会、国际关系学院工会、公共管理学院工会、环境学院工会、南校区工会、体育学院工会、力学与建筑工程学院工会、化学与材料学院工会、基础医学院工会、护理学院工会、口腔医学院、中医学院工会 n8=5cJ2!1qm55m
工作职责
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和实施“侨校+名校”的发展战略,根据学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组织的工作部署,制订校工会的工作计划和安排,并负责指导、检查、督促本校各级工会组织的工作,充分发挥工会作为党联系教职工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L3-8gg1~3sv8=8N
二、校工会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工会的维护、建设、参与、教育四项基本职能,依法履行义务和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 06+5nD1=1vp1?3o
三、贯彻落实全心全意依靠广大教职工办学的根本方针,不断探索建立民主管理学校机制和完善协调劳动关系的有效途径。按照《广东省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试行)》组织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积极推进校(院)务公开工作,让广大教职工有更多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重视源头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做好提案落实工作。 a,:4aZ1+1av7;7G
四、加强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建设、职业道德建设工作,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努力提高教职工队伍素质和增强竞争能力,团结动员广大教职工为党的教育事业建功立业。 U8~,fe9~2nh1.8O
五、加强工会宣传工作,大力弘扬民族精神,促进形式“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氛围,重视工会网页建设,做好工会信息工作和宣传报道以及宣传栏出版工作。 r8~9As,=8Ya5-7d
六、积极推进高校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积极开展群众性的文艺和“广场文化”活动以及各类体育活动,办好“教职工之家”,不断丰富教职工的文体活动,努力满足不同层次和不同岗位教职工的文化需求。 j2+4zx,=4Et8;9Z
七、加强工会组织的自身改革和建设。努力提高工会干部的理论水平和服务质量,将勤政廉政纳入工会干部考核内容,坚持以教职工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工会工作质量的标准,建立健全工会组织各种管理制度,使工会工作更加群众化、规范化、现代化,努力把工会建设成教职工信赖的“家”。 w9+7ka6+4Iu1+3X
八、以青年教职工工作委员会为抓手,关心并积极引导青年教职工,为广大青年教职工成长成才、创新创造、建功立业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I3:4mW3?7DK21G
九、重视女教职工委员会的工作,切实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积极开展适合女教职工特点的各种健康向上活动,不断对女教职工进行“自尊、自立、自信、自强”四自教育,充分发挥女教职工在学校建设、改革、发展中的“半边天”作用。 z9+,tT15fl7=9W
十、严格工会经费管理和资产管理。认真做好工会经费的预算、拨缴、结算、管理工作,规范工会财务管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搞好工会的各种物质和固定资产的管理。 h29Wu9-9SB6;2B
十一、坚持为教职工做好事、解难事、办实事。切实做好关心教职工身体健康和生活的各项工作,做好每年对教职工的各种常规慰问和福利工作,认真抓好附属中学、小学、幼儿园管理工作,努力为教职工子女提供优质教育。 r4~4yh6~7kx9-5n
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大道西路601号 | 邮编:510630 d2-9rP,,JH4=7Q
章程
第一条 c7.7nB9;,KU6;6S
暨南大学青年教职工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青工委”)是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教党〔2013 R5?5Cd85ks8~6X
〕12 u2-8up6;1UJ9~4H
号文)文件精神以及《中国工会章程》第五章第三十条的有关规定成立的学校工会下设的加强青年教职工工作的专门机构。 O3.,ke1~6wy2?6I
第二条 p29Gg6+,qI8-4h
青工委的宗旨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团结和联系青年教职工,为学校的发展建功立业。 A3+5ka1~8u06:7Y
第三条 N8.,Kg8=3Ks8~3s
青工委的服务对象是我校45周岁(含45周岁)以下的青年教职工(包括党员、团员、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等)。 D7:1jh8!6xE5~9I
第四条 c1-6co9?4ih9.6x
青工委的基本职责是反映和维护青年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青年教职工的思想政治、业务水平、文化涵养等综合素质,调动青年教职工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青年教职工在学校建设与发展中的作用。 O5-9XH6=90q1-4I
第五条 L4.,sV5:6kr67a
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和基层学院要为青工委工作的开展创造条件,共同推进学校青年教职工工作。 G76Ch2:9jA9:,e
第二章 D2?,DI8:,uT3-2o
工作职责 n8+4PA7+4zl7:2A
第六条 y5!2WH3:,Bl7;1R
按照学校事业发展的总体要求,结合青年教职工的特点,参与研究制定学校青年教职工工作计划,并协助有关部门和基层院系组织动员青年教职工积极投身于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之中,参与学校的各项改革。 A29fG4=,Cz8;7H
第七条 L8-4et4!2Ma3:7a
积极开展适合青年教职工特点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对青年教职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帮助青年教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提高青年教职工自身的素质,引导其健康成长。 x,-,Zd9~6Pi2.4N
第八条 a2+8wj5~8uz,-3d
参与青年教职工职业道德教育工作,大力宣传优秀教师先进事迹,营造优良校风教风学风,激励青年教师爱岗敬业。 D7=1st89Sd8=8h
第九条 06=6KJ8.7sc45g
根据青年教职工的特点和需求,会同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组织针对青年教师的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的培训讲座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等活动,促进青年教职工在业务上的成长。 D42UO3.4Qx5?4m
第十条 W,1ZU7~9BB4?3o
推动学校、各机关部处及学院的领导干部联系青年教师工作机制的建立健全;关心青年教职工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调查、了解青年教职工对学校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和建议,为青年教职工排忧解难,维护青年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N4;8nQ9:2xE,~8s
第十一条 o1=1Wt2;1tz8!3i
积极为青年教师开展社会实践搭建平台,鼓励青年教师参与产学研结合项目,深入基层参加生产劳动,组织青年教职工深入基层、一线企业,进一步了解国情、民情、社情;让青年教职工正确认识国家前途命运和自身社会责任,激励青年教职工为国家建设贡献青春。 04+2wO2!1y02:2e
第十二条 s7:,JR4.1XJ7:7e
会同学校相关部门推荐和表彰做出突出贡献的青年教职工集体和个人,为宣传学校和吸引优秀人才做出积极贡献。 y3;4iA6=1nH2;5D
第十三条 o4=4pF37fk9=8x
加强学校青年教职工与资深的专家学者之间的沟通和联系,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学习他们的优良传统和经验。 Y5.2fe6~5Pa2;5q
第十四条 v3:,OE8~60d5:6l
广泛联系和结识社会各界优秀青年,总结和推广我校青年教职工中的先进典型及先进事迹。 m,?9xP9+8AG1:9A
第十五条 t4-6Hb8;3Mh8~9F
完成学校工会交办的工作任务,并定期向学校工会委员会汇报工作。 j,3iW8!5FT1~7p
第三章 Y,-1bi2;2XU61S
组织制度 x,2vd3-2pg3+5Q
第十六条 K7;9aK6+1Bg2=8t
青工委的工作机构设在学校工会。 G8.9Pa,~9Ir7+7J
第十七条 K4.4qW3!2CW1;2F
青工委设主任一人,副主任八人,常务委员若干,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一人,秘书长、副秘书长由学校工会专职工会干部担任。 h8.9ma3?6EB6=6P
第十八条 q5?8dh6=8UC7.2W
青工委的常务委员、委员由学校工会、相关职能部门及各二级工会推荐,经工会委员会研究,并报学校党政联席会议审批。 p1:6KE14pY28J
第十九条 g,~6RA9!5Sw6.3b
针对不同学科、岗位的青年教职工,为更好地开展工作,学校青工委下设理科、工科、经法、管理教育、文史哲、医药、艺术体育、管理服务八个分委会,分别设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及委员若干,各分委会聘请学校富有教学科研经验的专家学者担任专家顾问。 B21HE4+3aY,;7f
第二十条 H7=5tg1.7sE2.5d
学校青工委委员的构成 e5+5LP8-5zS1?1M
1、各二级工会推荐的教师代表,要求年龄不超过45 Z4:2Un8+5RU,=,N
岁,教学科研成绩突出,工作表现良好,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强,热爱青年工作,热心为教职工服务; r8;2ta88xu96x
2、学校党政办公室、组织部、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处、教务处、研究生院、科学技术研究处、社会科学研究处等相关职能部门领导。 Q2-3vX18Xk9~,M
第二十一条 M7+6oe6+7rC,-,t
学校青工委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委员会议,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请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研究部署具体工作任务。根据工作需要,青工委常委会、各分委会不定期召开会议。 J9!7xm3!5kO7-5H
第二十二条 u8!7EN9!,ao6!3w
学校青工委委员每届任期五年。 V73Ni5+3Ja2~3S
第四章 T9.9BY1+,VI5;8C
其 r1?,Za7-8uA3=4j
它 w8?2jD,+1bE33K
第二十三条 D5!7W09-9aM3:6T
学校工会为青年教职工工作委员会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经费等条件支持。 N9.4Dh,!7wN53t
第二十四条 r1~6CN3~4pp3!6Y
本章程的制定和修改经工会常委会或青年教工工作委员会讨论、审议通过,并报学校党政联席会议同意后执行。 p3+1Gb7!6Ix5!2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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