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检察院简介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检察院地处广州市海珠岛上,始建于1955年1月,时称广州市河南区人民检察院。1966年起职能中断,1978年7月恢复重建,更名为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检察院。2006年位于海珠区宝岗大道的新办公楼落成,建筑面积为10252平方米。全院现有11个部门,共178人,其中干部 105人、事编人员9人,博士研究生(含在读)1人,硕士研究生19人。 v6!9At3=4px7-5U
海珠区人民检察院先后四次获得“全国文明单位”、两次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和“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五次获得“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七次获得“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四次获得“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等荣誉称号,被授予“全国检察机关人民满意的检察院”、“首届全国十佳检察院”、“全国基层检察院队伍建设示范院”、“全国科技强检示范院”、“全国检察机关文化建设示范单位”、“首届全国检察机关检察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全国检察机关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等荣誉称号,被中宣部确定为“全国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典型”。同时,还涌现出了一批优秀的检察人才,先后有干警被授予“全国十大杰出检察官”、“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检察业务专家”、“全国百名优秀侦查员”、“全国优秀公诉人”、“全国监所检察业务标兵”、“全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素能比武优胜标兵”、“首批全国检察机关调研骨干人才”、“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广东省首批检察业务专家”、“广东省十佳公诉人”、“广东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系统十佳检察官”、“广东省十佳侦查员”、“广东省首届刑事执行检察业务选拔竞赛一等奖”、“广东省检察机关反渎业务竞赛标兵”、“广东省检察机关优秀反贪侦查员”、“广东省检察机关优秀反渎侦查员”、“广东省刑事执行检察业务标兵”等荣誉称号。 l4!4cD2~7Pv4!,g
免责声明
网站收录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致力于为中文网站提供动力。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