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卫生健康人才人事网简介
江西省卫生厅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是经江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的江西省卫生厅直属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为全省卫生行业人力资源提供社会化服务。 L8=1Iu4!,Ml4;4i
“中心”遵循“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原则,通过政策导向和法律法规指导下的市场机制运作方式,面向省内外开展人力资源开发、人才交流、人才测评、人事代理、人才培训以及有关人才项目的开发与合作工作,为全省卫生行业各单位和个人提供社会化服务。 i5~6xy2:7GC54M
地址:南昌市省政府大院西二路6号省卫生厅大院内 a6.7Pe6:7GM6=9t
主要职责
江西省卫生厅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 K2.4Us3,kv7+4Z
一、建立信息交流网络和卫生行业的人才供求信息库,定期发布人才交流服务信息。 n1=7hI4?5gq4?8g
二、开办卫生行业高等院校、中等学校毕业生“双向选择”的就业市场;开办卫生行业人才市场,为求职人员与用人单位的双向选择提供服务,协助办理人员的调配手续。 A5;7lM3;4dE,=9r
三、承办卫生行业单位及个人的人事代理,开展人力资源开发、人事测评、人事咨询等业务;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与考试、执业医师资格认定、卫生管理干部的考试、考核工作。 06!80m,=4rw1?2m
四、组织人才智力流动,开展省内外人才、劳务、技术的交流与合作;为急需专门人才的重点科研单位、重点科研项目服务。 L7.5Oz4=8QE1?3W
五、开展多层次、全方位、形式多样的卫生行业人才培训工作。 f7:,Tm4-4ro8:5i
六、提供社会化人才评价服务,承办政府委托的人才考评事务性工作。 Y3~5Sg,;1YQ7;6B
七、开拓其它社会性人事服务工作。 g,~1IX3,bK,6f
中心章程
江西省卫生厅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章程 u6.3xg1-8GF3.7M
第一章 总则 h,-5kQ4?4vR9~6o
第一条 江西省卫生厅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江西省卫生厅领导的直属事业单位,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企业化管理。 B82bJ7~3AV7:5I
第二条 中心的宗旨是遵循“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原则,通过政策导向、法律、法规指导下的市场机制运作方式,面向全省卫生行业积极开展人才交流与人才资源开发、人事代理等方面的工作,为卫生各单位、为各类各级专业技术人员、党政管理人员、企业经营 y4:6Vg6-1jm9?6o
人员及工勤服务人员等提供社会化服务。 Y84MR6!4QY9?9L
第三条 中心实行科学化管理,坚持公平的原则,重信用、讲效益、高效率。 g1+7om3:6rB67E
第二章 业务范围 k9-9EO42Hu76H
第四条 广泛收集人才信息,建立省内外信息交流网络;建立卫生行业的人才供求信息库,定期发布人才交流服务信息;为有关单位和各类人才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B,=2iP8!4ST,=8l
第五条 进行流动人员的求职登记,开办卫生高等院校、中等学校毕业生“双向选择”的就业市场;创办卫生人才市场,为求职人员与用人单位相互选择提供服务,协助办理人员交流的流动手续;管理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 C5~5ux84qT1.40
第六条 承办卫生行业单位及个人的人事代理工作。 f5~9sp4+3va2+2p
第七条 组织人才智力流动,开展省内外人才、劳务、技术交流与合作:为急需专门人才的重点科研单位、重点项目服务。 g3?6lA,:6Yb2+4c
第八条 开展多层次、多方面的人才培训工作;为下岗人员的再就业提供技能培训。 m6!5Nt3~8QW5:1r
第九条 提供社会化人才评价服务,承办政府委托的人才考评事务性工作。 o8~,ZN88hs4!4a
第十条承 担卫生厅人事处及有关职能部门委托交办的其它工作。 U9.,dO2+5mQ3-2f
第十一条 开拓其他社会性人事服务工作。 Z2.3lo,!5aO,-1r
第三章 组织和活动 I7?1ri9-1gC3?9v
第十二条 中心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主任负责中心的全面工作,副主任协助主任主持中心的工作。 E5:7eC3?7JG,-7k
第十三条 中心设有专家咨询委员会,聘请有关方面的专家和知名人士担任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顾问、名誉顾问,根据需要可召开专家咨询委员会会议或分别向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征求开展业务和改进工作的意见。 z9~,KX1;1ZV3:1z
第十四条 中心建立独立财务制度,自收自支,独立核算。 J2;3ve6?9yx16J
第十五条 中心工作人员采用聘任制,量才录用,实行按劳分配的分配原则。 06?1BO4+4DX59e
第四章 附则 Z3!8tz3=3vx8!1j
第十六条 本章程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施行。 N2;5Qg5~8FV9-1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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