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兰县人民检察院简介
东兰县人民检察院位于东兰镇新城路180号。“两房”(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工程属“东巴凤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项目之一,占地12亩,总投资814万元。“两房”总建筑面积4800㎡。该工程于2002年3月奠基动工,2004年12月竣工使用。我院现有编制数31人,目前在职在编人员30人,聘用人员3人,其中员额检察官12人、检察官助理10人、法警2人,检察技术人员1人,司法行政人员5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26人。 I,?6ma6;2bL5-2W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主要职责是:对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提起公诉;开展民事、经济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依法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和监管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起抗诉;受理公民控告、申诉和检举; 依法提起公益诉讼等。 e6=8Ji3.8fR9?4S
近年来,在上级检察院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院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不断取得新的突破,先后荣获全国“五好基层检察院”、全区“四化建设达标单位”、全区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 “自治区妇女儿童维权岗”、全区检察机关案件管理示范岗等荣誉称号。 X6;4GM1!1YV62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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