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简介
河池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G8:,IR7.1dn8=5c
第一条 根据《河池市机构改革方案》和河池市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精神,制定本规定。 M7;,x08+,xi3,Q
第二条 河池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O7!8Iu5;9aJ64D
第三条 河池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按照市委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M3.5QT1~,dW1:4o
(一)提出全市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起草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 o5:2MS6-3Ek7=7n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信息化的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发展计划,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调整的意见建议,研究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r9~5YQ1=,kO5=3v
(三)监测、分析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相关产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建立煤、电、油、气等重要物资的运行调控机制并组织实施;指导有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行业应急管理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S7;3Kw8=4jm2=8i
(四)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相关产业投资的组织指导,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及节能项目评估,负责指导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项目投融资工作。 R,?8jX6~7lr,-7G
(五)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相关产业的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循环经济规划和促进政策;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及绿色建材的推广应用。负责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绿色发展工作,开展节能执法监察工作。 x7!2Tx3.5Vy,6R
(六)负责全市中小企业的宏观指导,负责拟订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非公(民营)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拟订全市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农产品加工项目计划,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负责组织协调减轻企业负担工作。 N2:6eS5?9AX,;2O
(七)统筹推进全市工业和信息化融合发展,促进电信、广电网络和计算机网络融合;负责工业行业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f5!4Ta6=9sV5!,K
(八)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行业的管理工作,推进行业体制改革创新,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负责盐行业的管理。 k1!7mm9.8uq4+3v
(九)负责全市国防科技工业的综合协调和管理。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军民融合工作。负责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销的行业管理,承担国家国防科技工业部门和各军工部门需要地方政府办理的业务。 F8.9eA7:2de8:2r
(十)负责全市工业园区管理,拟订全市工业园区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工业园区发展规划及布局;负责统筹推进全市工业园区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u,4BF1-5bX8:,j
(十一)组织指导全市工业和信息产业企业开拓市场,指导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的投资促进、对外合作交流和招商引资工作。指导全市承接产业转移工作。 T,+7U09!8Em9,D
(十二)负责全市茧丝绸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散装水泥的发展和应用工作。 f8:6Jw1+3kp3~,x
(十三)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T2!8cM4;90C5+4D
(十四)联系河池市二轻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 Y,~2xB55GQ9;,p
(十五)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分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全市盐行业管理职能,负责工业生产和使用盐管理,食盐供应、储备的监督监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全市食盐质量安全管理、市场监管与盐政执法职能。 b4-2zh4?6II34c
第四条 河池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G9.,rb6?,ca5,a
(一)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督查、保密、机要、档案、信息、对外联络、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机关节能、信访、综合治理、网络问政等工作。负责重要文件、报告、总结和领导讲话等综合性材料的起草工作。承担宣传、新闻发布工作。牵头负责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工作,组织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牵头负责绩效考评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工作,做好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和机关后勤服务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工作。 c16NL9-9Rm8~3K
(二)政策法规与规划科。拟订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中长期发展规划、重大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区域性工业和信息化规划以及相关产业发展规划。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项目前期研究;起草工业和信息化重大项目布局和结构调整方案。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指导和组织开展本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p7?7mt3.5yu7:1V
(三)投融资与工业园区科(市场开拓科)。负责提出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技术改造规模和方向、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议。承担属于市级权限审批的工业和信息化技术改造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工作。组织协调全市重点工业和信息化项目融资工作。提出工业园区建设和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督促工业园区的建设工作;负责工业园区建设和经济运行情况的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工业和信息化的投资促进、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指导承接工业和信息化的产业转移工作。协调与指导全市工业企业和信息化招商引资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企业开拓市场,支持工业企业扩大市场份额。 A1.,NZ,!6Tk1?3R
(四)经济运行科。负责综合全市工业经济运行和产业发展分析,提出针对性意见和建议;监测分析工业和信息化日常运行,分析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形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承担工业经济运行的综合协调工作,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提出促进工业和信息化平稳运行的政策建议。推进工业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煤炭、电力、石油等经济运行保障要素的供需衔接。负责工业企业物流的综合协调。拟订近期电力运行调控目标并协调实施。承担行业应急管理和重要物资紧急调运的协调工作。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行业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工作。承担企业减负的有关工作。 i6;1GM8;6DW7+5X
(五)中小企业发展科(军民融合科)。承担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方面研究拟订促进中小企业以及民营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推动完善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担保等服务体系建设,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拟订农产品加工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中小企业的发展规划和企业培育工作。负责国防科技工业的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对国家、自治区下达的军品科研、生产和建设等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组织协调和保障服务工作。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军民融合工作。负责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销的行业安全生产及监督管理;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烟花爆竹行业规划。承担自治区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及各军工部门需要地方政府办理的业务。 V5?7gR,?4dM4.2p
(六)原材料与装备科。承担钢铁、有色、黄金、稀土、石化、化工、建材等行业管理工作。承担全市通用机械、汽车、民用船舶等行业管理工作;提出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指导行业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研发和推广应用;承担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绿色建材的发展和应用;负责全市散装水泥的发展和应用工作,依法依规承担散装水泥有关行政确认事项以及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相应行业协会的指导协调,指导相应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J9;,U04:6wq4=3i
(七)轻纺食品与医药科。承担轻工、纺织行业的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茧丝绸生产计划,指导实施茧丝绸全产业链建设。承担食品、医药行业的管理工作。提出行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分析行业运行情况,协调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对生产和使用盐的管理,指导县(区)盐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糖业生产发展、林产品加工等相关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工业经济领域生产服务业发展。负责相应行业协会的指导协调,指导相应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r8?3bF6-,vz4+9i
(八)能源与综合利用科。研究拟订全市电力、煤炭、石油工业行业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电力、煤炭、石油、天然气工业的行业管理。组织实施能源工业法规、行业管理办法。负责电力、煤炭行业行政执法与监督;依法实施电力、煤炭相关行政许可。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能源节约、循环经济、节能环保产业规划及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工业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组织协调工业绿色发展重大示范工程和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依法实施技术改造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负责节能监察执法工作。指导相应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y37Yi11Zi,;2a
(九)科技与电子信息科(信息化和软件科)。拟订工业技术创新及工业科技成果产业化发展政策,组织实施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示范工程。组织实施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和创新能力建设。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企业开展工业质量和工业品牌管理工作。承担电子信息产品制造的行业管理工作;指导软件业发展;促进电子信息技术推广应用。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促进通信网、广播电视网和计算机网络融合发展,发展工业互联网,培育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工业融合发展新业态、新模式。指导协调工业信息安全、工业控制网络安全和工业领域网络安全防护检查、应急处理。负责机关网站、微信平台等新媒体管理。指导相应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l5~3Dq94mE24Y
(十)人事教育科。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出国(境)人员政审等工作;负责全市工程、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材料上报及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拟订全市工业和信息化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规划;指导全市工业和信息化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的培训工作;指导有关企事业单位开展校企合作和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i5,Jb6;3Ps1.1t
第五条 河池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机关行政编制 23 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4名;设总工程师(副处长级)1名;科级领导职数13名。 p8?5eM8:5AJ1~4D
机关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1名,按老办法进行管理,待 现有人员自然减员后予以核销。 m8.1XZ5:6tt5+1h
第六条 河池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p1?8RZ3!4rO5?8O
第七条 本规定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具体解释工作,其调整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L2?1bW7?,EJ2-4T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20年6月30日起施行。 Y6=6PT3!,Rd98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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