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龙县人民检察院简介
安龙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接受地方党委和上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向安龙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f9+9bT5-8dt9+4q
一、主要职责 t2=8Od4=8SB,.6y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r2=9yS5+6Nw,:,j
(二)依法向安龙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工作、提出议案。 01;8yS7~8gk9~7z
(三)贯彻落实上级人民检察院工作方针、总体规划,确定本院检察工作任务并组织实施。 o7;6cz7.1gi5=7i
(四)负责对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 K3;1VG4?9Zu56D
(五)负责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d5.3VO7-9Xj6;8o
(六)负责提起公益诉讼、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 w91LI7!2yj7.9v
(七)负责辖区内监狱、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x4;8ia7.7bE1!5G
(八)受理控告申诉,办理刑事申诉、国家赔偿、司法救助案件。 f43zO68UP1?5b
(九)负责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x4.3UW59Ir4=5J
(十)负责检务督查工作。 M5-7En2;7AK7=9r
(十一)负责财务装备、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I4-2nk5+7EK6+2y
(十二)负责其他应当由县级人民检案院承办的事项。 e,=2TF2!6sD26f
二、机构设置 o5=7AY6.6eC3!8s
根据上述职责,安龙县人民检察院设下列内设机构: G,1Zl,;,xZ3:3w
(一)办公室。负责院机关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重大事项的督查工作;负责院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财务管理、信息化、内部刊物等工作;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组织起草文件文稿;负责人大代表联络和特约检察员的联系工作。 C6~9og7.4bE4!4A
(二)第一检察部。负责办理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办理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等工作;办理本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J2!8Gt3?6to53X
(三)第二检察部(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办公室)。负责办理向本院申请监督的民事、行政案件的审查、抗诉;承办对本级人民法院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负责办理本院管辖的公益诉讼案件,派员出席法庭,依照有关规定提出检察建议;办理本院管辖的民事、行政、公益诉诉讼申诉案件;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 G4;3av87Al8:2A
(四)第三检察部(“12309” 检察服务中心、国家赔偿工作办公室)。负责受理向本院的控告和申诉,办理本院管辖的国家赔偿和国家司法教助案件;负责对辖区内监狱、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强制医疗执行、再押和办案期限的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负责案件的统一受理流转、办案流程监控、涉案款物监管、法律文书监管、案件信息公开;负责办案质量评查、业务考评和业务统计分析研判;负责人民监督员工作;负责对本院执行法律、法规和上级检察院规定、决定的情况进行督察;协助上级院抓好与检察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承旦本院检察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H,.9RN33vO2!8q
(五)政治部。负责院机关党建、群团、干部人事、意识形态、思想政治、新闻宣传、舆论引导、检察文化建设等工作。 X2-7JE6.,bo7:2D
(六)法警大队。服从上级院调警,按规定履行司法警察职责;保护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案件的犯罪现场,执行传唤、参与搜查,执行拘传和协助执行其他强制措施及迫捕逃犯;负责提押。看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送达法律文书,参与执行死刑临场监督活动;负责检察机关专门接待群众来访场所的秩序和安会,参与处置突发事件;协助办理公益诉讼案件调查核实相关工作。 K,4NR6.,XK6-6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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