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人大网(安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简介
安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安顺市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常务委员会对安顺市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在安顺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在设区市的立法权限内,制定和颁布地方性法规。审议决定安顺市政治、经济、科学、教育、文化、卫生、环境与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注和迫切要求解决的重大问题;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在执行过程中所必须作的部分调整方案。监督安顺市人民政府、安顺市监察委员会、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安顺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撤销安顺市人民政府制定的同宪法、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政府规章、决定和命令;撤销下一级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议。根据安顺市人民政府市长的提名,决定安顺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负责人的人选;根据安顺市监察委员会主任的提名,任免安顺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根据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的提请,任免安顺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根据安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请,任免安顺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审议决定常务委员会认为应当依法审议、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e4~8Ie7+8Xm6.9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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