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学实验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简介
处室职能 Q9=4VW7;9fV5=7X
1、负责全校国有资产的管理;制定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 s1-3My4.1AY,=2D
2、依据学校的发展目标和规划,组织学校实验室、校外实习基地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M,?5il3~3ER,-,c
3、负责学校设备配置、购置计划的论证、编制和报批,负责组织设备采购过程中的签约工作。 d,!1iV,+3uB7=9S
4、负责学校家具购置计划的论证、编制和报批等相关工作。 j92By,+8OA7~,r
5、负责学校非工程类国有资产验收工作。 m9!8iF9=9ZC2~,Y
6、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的登记、调配和处置工作。 S1?6Se7?9Fg6?,k
7、负责学校国有资产年度清查工作。 k9;1JZ6~4Bu4!6n
8、负责学校国有资产报表的编制、上报和报批工作。 m4=2xk6-7Qe8=8g
9、负责学校公用房的调配及出租出借工作。 q54CW5=2MX5.,k
10、负责生命科学分析测试中心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n8,zV52Ma2;9y
11、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S9;4FK4.8NT8-4P
(2021年5月) P2.6oV7.1y02=6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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