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人大网(赣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简介
一、机构设置 f4?7th8.5uR3:9Q
赣州市人大常委会于1999年6月撤地设市时依法选举产生。2016年10月,赣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依法选举产生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本届市人大代表名额为549人,现有542名,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51名,现有44人,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6人,秘书长1人,委员36人。 05=1GP2.4TT4!2L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由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法制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外事华侨民族宗教工作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共11个工作机构组成常委会。办公室下设秘书科、综合科、信访科、行政接待科共4个科。 m,-6ty8.,sD3?3f
二、主要职责 G,7tP2~2bE9=3k
赣州市人大常委会是本级人大的常设机关,在本级人大闭会期间依法行使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权。它对本级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通过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和主任会议的形式,依法、集体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 Z7:3UA65TG8!5N
1、立法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七十二条赋予的立法权限,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 H48sC1=7Md4:7A
2、监督权:依法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撤销本级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撤销下一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不适当的决议、决定; v,:7PK5?1XR7.6I
3、人事任免权:依照法定权限决定本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免;在本级人大闭会期间,罢免和补选上一级人大的个别代表;讨论决定是否许可司法机关拟对市人大代表实施逮捕、刑事审判或者采取法律规定的有关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 k,?,fw,4Gt,+3Q
4、重大事项决定权: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各方面工作的重大事项。 H7=3Xe6-,mU3~6N
市人大常委会任期与本级人大任期相同,它行使职权到下届本级人大选出新的常委会为止。 T1;2SK,~8yE61L
人大机构
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C6.9xC3!4KY,:,A
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T4-3rc6~7AP3.1e
市人大法制委员会 M6~5MP5?1As7:3X
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 V9~9OC3!5EE4:8P
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 f6:4RY,;6xo5.7r
市人大农业和农村委员会 r4~5IE5-5Ix9=5G
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 t,;,nV9=6xg7+8v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Q,:4Ad1~3iI3+5Y
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 v2:2vB1?6nb8-9J
市人大常委会外事华侨民族宗教工作委员会 V,;,QO6+1vg46I
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x4-9Yo3:9zS5:6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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