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县人民法院简介
一.基本县情 D8=,dR9~,Av2:8u
甘孜县地处横断山脉东北边缘,是丘原向山原的过渡地带,属青藏高原东南缘的一部分。“甘孜”系藏语,意为洁白、美丽。原为寺庙名,古称“朵甘思”。甘孜县位于四川省西北部,甘孜州北部,长江支流雅砻江上游。东南与炉霍县、新龙县、白玉县交界,西与德格县毗邻,北与石渠县、色达县接壤。全县最高海拔5688米,最低海拔3325米,县城海拔3410米,含氧量相当于内地平原的67%。县城距四川省会成都752公里,距甘孜州府康定385公里,在川藏北路线上具有重要的战略位置,又是北路的商贸中心和商品集散地。全县幅员面积7358平方公里,境内居住藏、汉、回、苗、彝、壮、布依、满、白、土家等11个民族。全县有6万多人口,其中藏族占总人口的95%,全县辖5个片区工委,22个乡、镇,219个行政村(含扶贫新村1个)。 e2-1jA,!9Za9.6G
由于特殊的地理、民族宗教信仰等原因,我县一直处于维护民族团结和反分裂的前沿阵地,是全甘孜州乃至全省“维稳”工作重点县,维护民族团结和反分裂的“维稳”任务十分繁重。 D6.5dH3-3wY,9T
甘孜县属于省定贫困县之一,近几年来,在国家及有关援藏机构的扶持下,在县委、政府的努力下,甘孜的经济虽有所发展,但与四川省其他县份,甚至是甘孜州的其他县相比较还很落后。县财政长年赤字,入不敷出,各项建设事业的发展全靠国家扶持。 K4?,GF6+9Qp5.4U
二、基本院情 q,~2do5;2rd3:4y
甘孜县人民法院地处甘孜县甘孜镇,1951年建院与公安、检察院联合办公,1974年与公安、检察院分离成立单独的人民法院,结束了长达23年的联合体办案模式,依法行使独立的审判权。 n4:2tF2-7Gt3?1R
- 人员基本构成情况 w,.8fz6!8VI6+6r
甘孜县法院核定编制数为51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49人,行政工勤编制4人。截止2014年12月,实有人数51人,其中:政法专项在编数48人,行政工勤在编3人。干警中藏族干警26人、汉族干警25人,男性干警29人、女性干警22人,中共党员干警32人,大学本科学历29人,大学专科学历22人。 S6;4rZ3-9Ll,;7d
- 机构设置情况 W7;3Wr8+,um98h
甘孜县法院内设机构11个。既:立案审判庭、民事审判庭、刑事审判庭、执行工作局、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政治处、司法警察大队、行政办公室、监察室10个取得编制的内设机构和未取得编制的内设机构审判管理办公室。 w1!1uo15xP3~4x
派驻机构1个。既:纪检组 U4+6nb5~4xC8?4B
设立人民法庭2个。既:查龙人民法庭、绒坝岔人民法庭。 p8.6Rm4!4ZO1:3x
三、甘孜县人民法院机构设置基本情况 f3:8Wk8:,JE5~6o
- 甘孜县人民法院主要职责 M9!9ok2-9xi6-3N
甘孜县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在甘孜县县委的领导和甘孜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的指导下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甘孜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C7.5dV48Zc6=7w
(一)审判法律规定由县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V5~5ts21Tn8?1l
(二)审理由县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i5;,wG9=4KH,=7e
(三)依照审监督程序,审理告诉申诉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审理由本院院长按审判监督程序提交审判委员会决定的再审案件。 s7;9Ux12xz4!5G
(四)依法行使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执行法律规定由本院执行的发生法律效力具有给付内容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民事制裁决定书;执行行政机关申请需要强制执行的案件和当事人申请执行的仲裁案件以及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执行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以及协助外地法院案件执行。 G7;9Z03:6CO9.4p
(五)对县人民法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 N7+7kn,;8Eq4-6H
(六)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p3;1yJ3;6Ql1-9J
(七)指导人民调解工作。 V2.9zq,?7CH4;9v
(八)承办其它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D6?7kA1~9kA,?5P
- 内设机构及其主要工作职责 G8!2bR3=2fs4+7Q
(一)行政办公室 协助院领导组织、协调、处理有关司法政务,管理有关事务;督办院党组会议、院长办公会议决定事项和领导交办的事项以及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与县人大代表联络工作;负责院党组会议、院长办公会议会务工作以及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文秘、档案管理、保密工作以及司法档案的收集、管理、利用工作;起草综合性文件、报告、简报、情况反映和院领导讲话、工作汇报的材料收集、整理、草拟工作;负责院计算机网络、办公现代化计划和管理工作;负责后勤保障服务、安全保卫工作;管理院各项经费、国有资产和物资装备、工资福利、公费医疗。 s2?5Ym6+6RD,!7R
(二)政治处 负责本院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负责本院各类人员的考录、任免、调配、教育培训、考试考核、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管理人事档案、采集分析人事信息,组织落实各项组织人事制度;负责本院宣传教育和党务工作;负责法官等级评定的管理工作;负责法官等级评定和司法警察警衔的有关晋升工作的人事统计工作。 W6:6QW4=2hy8+8v
(三)立案审判庭 负责本院各类案件的立案和审查不服本院生效裁判的各类申诉和再审申请,复查驳回、再审改判的或未经复查、再审的申诉、再审申请,决定是否立案;审查诉前及立案阶段的财产、证据保全申请并作出裁定,执行财产、证据保全裁定;收转各类诉讼资料,送达相关的法律文书;核算诉讼费,办理诉讼费的缓、减、免手续;负责信访工作和司法救助申请事宜。 06?5IO9!3nl8!3y
(四)刑事审判庭 审理法律规定在本院管辖辖区内,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级人民法院指定审判的其他刑事犯罪案件。 g6?4VI65Mk5~8T
(五)民事审判庭 审理法律规定在本院管辖辖区内,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民商事案件;上级人民法院指定审判的其他民商事件。 R3?5vc,+6sa3;7C
(六)行政审判庭 审理法律规定在本院管辖辖区内,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行政案件、一审行政赔偿案件;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一审行政案件和负责立案后的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审核与通知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的工作。 M8-,dB4?7M05~1j
(七)审判监督庭(审判管理办公室) 依法对本院审理的刑事、民商事、行政案件履行审判监督职能;负责审查、审理我院各类申诉、再审案件;负责审理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刑事、民商事、行政案件;复查院领导交办的各类案件;审理同级人民检察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抗诉的案件。 o1~1J02-2Df,:9j
负责审理、执行案件的流程管理、审限跟踪监督;负责全院司法统计工作;负责审理、执行案件结案的审核、确认等结案管理工作;负责案件质量、效率分析、上报和通报工作;负责案件质量评查;负责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的管理。 W,?7VF,?7st9,t
(八)执行局 执行本院发生法律效力具有给付内容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民事制裁决定书以及刑事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中的财产部分;执行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执行应由本院执行的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机构生效裁决的案件;执行行政机关需要强制执行的案件。 Y8:4Rr8~1sl7?,e
(九)司法警察大队 参与本院执行局和有关审判庭执行有关事项;负责押解人犯、警卫法庭、送达有关法律文书;执行传唤、拘传、拘留、协助执行死刑;负责本院机关的保卫,维护机关秩序;组织落实司法警察工作的条例、规定、办法。 j6!2GD3~1wY1+2z
(十)绒坝岔人民法庭 依法审理绒坝岔区的一审民商事案件;负责本辖区内的法宣工作;负责协调组织本辖区内人民调解员和人民调解组织的法律指导、培训工作;县人民法院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p7?6EP3:9qc4;6W
(十一)查龙人民法庭 依法审理达通玛区的一审民商事案件;负责本辖区内的法宣工作;负责协调组织本辖区内人民调解员和人民调解组织的法律指导、培训工作;县人民法院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H6:7BM5-9yr9=6z
(十二)纪检、监察室 负责接待、处理对干警违法、违纪问题的来信、来访工作;负责查处干警的违法、违纪案件;负责被错案追究的干警的党、政纪处理;负责本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本院审务督察工作;负责上级法院和纪检部门、院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S75Qk5:6HH4+9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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