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人民检察院简介
我院始建于1953年10月,原名“邓县人民检察署”,1955年1月更名为邓县人民检察院。1958年,邓县公、检、法三部门合并为邓县政法部,检察院更名为政法部检察科。1959年县政法部撤销,邓县人民检察院恢复。1960年11月26日,又被撤销并入县改委公安机关军事管制小组。1979年4月恢复重建,办公地点位于县招待所西邻小院。1988年11月,随邓县撤县建市更名为邓州市人民检察院。1989年11月迁至邓州市政府对面。2005年10月,迁至邓州市新华路东路336号现址。 q8+7ri6,zP9+5p
我院现有在编干警118人,其中检察行政编制70人,事业编制48人;员额检察官30人,占干警总数的25.4%;班子成员7人(检察长1人、副检察长5人,党组成员1人)。内设办公室、政治部、第一至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机关服务中心、信息管理中心10个部门。现占地37亩,两幢办公楼建筑面积约18000平米,办公、办案、生活、文体等配套设施完备,拥有各类车辆20余台、信息化设备500余台(套)。 r6?2hy5;4BM1:4p
近年来,我院在南阳市人民检察院和邓州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及社会各界的大力关心支持下,发扬积极进取、争创一流的精神,弘扬求实精细、创新高效的作风,全面推行“文明育检”和“文化强检”战略,努力带动整体工作提升,全力推进执法规范化标准化、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管理科学化信息化、保障现代化实用化建设,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连年被评为南阳市先进基层检察院,蝉联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国文明接待室、国家一级规范化驻看所检察室、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全省老干部先进党支部等,被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授予“全省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荣誉称号,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荣誉称号,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N5?4pU32sU8;8G
改革者进,创新者强,改革创新者胜! J6:3UT9;6kT5=3d
面对改革发展的时代洪流,聆听奋进搏击的华彩乐章,邓州检察干警围绕“四个全面”,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尤其是政法思想为指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正在以聚焦主业主责、强化法律监督为主线,以司法改革、“智慧检察”为动力,以增强素质、建设过硬检察队伍为根本,以规范司法、全面从严治检为保障,持续建设基层检察强院,积极履行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光荣使命,努力做公正司法的践行者、廉洁政治的建设者、公平正义的捍卫者、公共利益的维护者,着力为邓州经济社会发展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 F7!,pB2.6Dt5;9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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