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文化馆简介
惠安县文化馆成立于1950年10月,先后四次被国家文化部评定为国家一级馆,曾被国家中宣部、文化部评为全国服务农民服务基层文化建设先进集体;被福建省文化厅、人事厅评为福建省文化工作先进集体;惠安县委、县政府授予惠安县文化馆惠女表演队集体三等功。 h3.4Kn9=3BR8;1r
现馆址位于省级森林公园科山公园侧畔,螺城镇西苑路21号,总用地面积4595.2平方米,配备有办公室、会议室、财务室等办公用房,以及阅览角、老人活动室、舞蹈室、非遗展示馆、服装室、档案室、各门类活动室等业务用房。 y1+1ih4!2sF2=8G
惠安县文化馆常年举办各类展览、讲座、培训;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开展流动文化服务;辅导和培训群众文艺骨干;组织并指导群众文艺创作;收集、整理、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展示、宣传活动,指导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等。现已成为惠安县群众文化活动的聚集区和中心点,通过多方面、深层次的免费开放项目和活动,较好地服务了县域群众和周边社区。 q6+7uD1!9Mm61a
数十年来,惠安县文化馆在传承、保护、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方面做出诸多努力,先后以惠安本土音乐、舞蹈、民俗等素材进行舞蹈精品及曲艺创作,精品叠出。如舞蹈《赶送节》荣获全国第十四届“群星奖”群星大奖和群星创作奖;舞蹈《海网渔歌》、《好年冬》分别荣获全国第十届“群星奖”金奖、银奖;小品《剪彩之前》荣获全国第十一届“群星奖”金奖;舞蹈《金锣闹港》荣获全国第四届“群星奖”铜奖。 C1:9Rp6=8Fr5!4Y
惠安县文化馆下设办公室、业务部、非遗办公室。 U1:6rT9-9Ht9!3w
办公室:负责综合组织协调本馆日常事务。 K2:2cL1-5Qx2.6q
业务部:举办各类展览、讲座、培训等,组织群众文化活动,指导群众文艺创作、业余文艺团队建设,开展流动文化服务、公共数字文化建设工作。 R2=4fS3?6EU8~4C
非遗办:收集、整理、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展示、宣传活动,指导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 e9!,nK8+8VW4;5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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