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生态环境局简介
主要职责 o7:20p65As8;7Q
(一)组织落实生态环境基本制度。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生态环境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生态环境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组织制定全市各类地方生态环境标准和技术规范。 P9!6of2-2zY6:8S
(二)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全市范围内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各区(园区)政府(管委会)对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市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E5:4LK9~5uE9?3z
(三)负责监督指导国家和省、市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实施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监督管理,确定大气、水等纳污能力,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监督检查各区(园区)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K,;8Ce2.1cf8~4B
(四)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核准全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i1?5iU1:8sZ1?8L
(五)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y9~9zn8!5wb1?,W
(六)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制定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G8=5vy5+3MA1~9A
(七)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对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放射性物质运输的监督管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置,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负责废旧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的管理,组织辐射环境监测。配合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对市内核设施安全、核材料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实施监督管理。 Y,;8aS6;9cG6~7f
(八)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按国家和省、市规定组织审查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或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I6.7tj2!8NR5~6W
(九)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监测制度、规范和标准,建立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执法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按要求做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相关工作。 N5,TA4?2Yd8:1i
(十)统一负责全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承担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工作,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查处重大生态环境违法问题。 02!7gD9.,sp66p
(十一)负责生态环境信息化工作。建设和管理生态环境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市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f3:6Fh8;5HC,:6C
(十二)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生态环境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参与推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工作。 J6=4PE1;7Jk2;5D
(十三)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和生态环境对外合作交流工作。组织实施中央、省、市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的战略、规划和政策。归口管理全市生态环境国际合作和利用外资项目,组织协调市内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 m4?6IS4=1zA7-8c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a9,jj5+4UV2=3v
(十五)职能转变。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督管理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大幅减少进口固体废物种类和数量直至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全市生态安全。 D86ev8.3va7;4Z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O8-5vn9~4KP4+,k
1.与市规划资源局有关职责的分工。市生态环境局承担生态保护红线的相关监管工作。市规划资源局负责生态红线的划定和调整管理,明确各级生态红线规划管理要求。 k9?5FI8;3TV3.7Y
2.与市水务局有关职责的分工。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市水务局负责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和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指导市政雨水排口运行维护管理,负责指导城镇排放生活污水户向公共生活污水管网排放许可,负责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系统规划、建设、监管工作。 f6+2DN1+3nx,!8h
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59号新城大厦E座 d,:6ea68ck2=4h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政务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机关政务协调和督办工作;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等办理工作。 r3-9UA5?3jK7-,D
(二)综合处(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编制全市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和功能区划,协调和审核生态环境专项规划;承担生态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和生态环境形势分析工作;承担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拟订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推进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工作;承担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p6~4VR4~9jk1!3v
(三)生态环境督察联络处。负责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查工作的对接、协调,牵头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清单制订和后续整改的协调推进工作;负责与省生态环境厅第一专员办的对接、协调;承担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的具体工作。 m11uo2?8du2?2b
(四)法规与标准处。组织起草生态环境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处罚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法律顾问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国家赔偿、环境听证等工作;组织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信用评价等制度;配合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承担地方生态环境标准、基准和技术规范的管理工作。 K5+3Fg5+50M1;8y
(五)财务与科技处(对外合作处)。承担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派出机构和直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协作推进环境保护税相关工作;参与拟订全市生态环境科技发展规划与计划;管理生态环境科研项目和成果;组织环境保护新技术的示范与推广;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与生态环境产业发展工作;负责生态环境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组织开展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联系市环境科学学会、市环保产业协会。 Q11Fp6;5Wx4!5b
(六)环境责任督查处(审计处)。配合纪检监察机关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负责协调案源管理、案件审查和移送等工作;负责机关、派出机构和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计划;落实派出机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负责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系统效能和绩效审计。 P66zC,:7cL3-3N
(七)水生态环境处。负责全市地表水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承担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地表水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组织编制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建立并组织实施市对区(园区)水体断面水质考核制度;指导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污染防治工作;负责水污染总量减排和相关许可审查工作。 w7.3xU6;1xQ6!2Y
(八)大气环境处(应对气候变化处)。负责全市大气、噪声、光、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建立并实施市对区(园区)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落实情况考核制度;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组织拟订重污染天气应对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应对气候变化和推进绿色低碳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建立并实施机动车环保监管制度;组织协调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大气污染总量减排和相关许可审查工作。 t8!6zQ3;3PA24p
(九)土壤生态环境处(农业农村处)。负责全市土壤等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参与指导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指导乡镇污水处理设施的污染防治工作;组织起草生态保护规划;开展全市生态状况评估,指导生态示范创建工作;承担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遗传资源保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h3!7fK6;5RT8-6y
(十)工业污染防治处(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组织开展和指导全市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政策、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登记、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等;指导固体废物集中处理基础设施的污染防治工作;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污染防治规划、计划,推行企业环境保护责任制度;组织开展生态园区创建工作;组织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负责相关许可审查工作;承担服务企业的牵头工作。 q6.1cJ6=1eu7~4x
(十一)核与辐射环境管理处。拟订并组织实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放射性物质运输和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制度;负责废旧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的监督管理;负责辐射事故应急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置;配合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对市内核设施安全、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实施监督管理;负责相关许可审查工作。 c7:6bI85eM8;,L
(十二)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行政审批服务处)。负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辐射安全许可证审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危险废物跨市转移许可等行政审批或许可事项的统一管理;承担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任务;承担规划、政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负责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窗口管理工作;指导派出机构行政审批工作;承担全市排污许可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拟订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并组织实施。 d6!7Iu4!4EJ5-6P
(十三)监测与执法处(应急处)。组织开展和指导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管理工作,负责生态环境监测网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开展市对区考核监测工作;承担发布全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有关工作;负责全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监督,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计划;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行政强制措施;组织监督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制度的执行;指导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组织拟订重特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和生态破坏事件的应急预案,指导调查处理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跨流域环境污染纠纷。 L6!1uo1:1TT,=7h
(十四)信访处。负责建立和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信访工作制度;承担中央和省生态环境重要信访件移交与督办的组织协调;负责指导市生态环境保护“12369” 热线平台建设,监督和组织协调生态环境来信、来访、来电的转办与督办;组织落实“大接访”等制度;牵头负责环境信访风险排查、化解及维稳工作。 Y5;4qz59To4=2R
(十五)信息化处(宣教处) 。组织开展和指导全市生态环境信息和数据的集中统一管理;承担生态环境信息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和信息化技术指导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生态环境信息化工作发展规划计划;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局新闻审核和发布;负责指导生态环境舆情收集、研判、应对工作;负责全市环境社会组织的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引导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a9.1Fn7~1Na7+4k
(十六)人事处。承担机关、派出机构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工作;指导全市生态环境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承担全市生态环境系统领导干部双重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全市生态环境行政体制改革的有关工作。 p3~,lI4!5Ob9+7s
(十七)机关党委。负责加强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党的建设;负责机关、派出机构和直属单位党群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组织落实作风建设工作。 a97Jc4;2Ww,=3v
(十八)离退休干部处。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派出机构、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M1-7Bj8!5of,~8g
直属单位
南京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 M2:4wo3;,Ut7:6l
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以市生态环境局的名义,依法统一行使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主要职责是:(一)根据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全市生态环境重点任务,组织实施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二)负责组织实施大气、水、土壤、固废、噪声、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的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实施建设项目“事中、事后” 的监督检查。(三)负责组织实施全市自然保护区、生态示范区、集中式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等自然生态环境保护情况的监督检查。(四)负责组织实施全市核技术、射线装置利用等电离辐射单位的监督检查。 (五)负责组织实施全市环境执法监测工作。(六)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各类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七)负责组织实施全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工作。配合主管部门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开展行政处罚复议和应诉、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等工作。 (八)负责跨区域、跨流域和重大环境问题的调查处理及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参与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现场应急处置。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t,?7Do7?1NN6~4h
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59号新城大厦E座16层 U8!6BH8:7Ly2!6T
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科研院 a4;7pH4.2Gx9.6H
承担政府部门下达的城市环境整治规划、管理、区域开发环境保护规划;承担政府政策性环境影响评价;承担政府部门环境管理和环境决策研究任务;承担政府部门下达的各类纵向课题研究;承担建设单位委托的新建、技改、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及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承担可持续发展,绿色GDP,循环经济、清洁生产审计等课题研究,为政府提供国内外先进的环境管理经验。依据国家生态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和规划,承担区域生态承载力研究;开展自然生态、生态风险、生态毒性环境与生态承载力研究;开展自然生态、生态风险、生态毒性、环境与健康、环境生物技术开发研究等;承担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为区县开展生态示范区建设提供技术指导。负责国内外相关科技发展动态与信息的收集、发布、交流工作;为政府环境管理部门提供世界环境建设前沿的最新动态和最新成果,为政府的环境管理和环境决策提供新思路、新理念。开展固体废弃物处置的专题研究,包括收集了解国内外固废处理手段、方法,探索新的固废处理技术的多种有效途径。开展废水治理技术实验研究,为全市废水处理工程招标提供小试服务,为企业废水处理提供实验服务,为相关大学提供实习服务。 Y8=9nZ4:5qg4:4q
地址:南京市虎踞路175号 j3?8T045fc,6d
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a77YC5.6SD7.6I
积极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普及环境科学知识,提高公众环境意识,引导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推进环境区域合作与交流,为环境保护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主要任务是:建立和完善环保宣传教育及公众参与机制,积极策划、组织环保公益活动,指导环保民间组织和志愿者参与各类环保活动,推动社会及大、中、小学的环境教育,开展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等绿色创建活动;通过环保网和各类新闻媒介,加强环境保护理念、信息、知识的传播,增强对公众的舆论引导,发挥政府与公众交流、沟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收集国内外有关环保信息,策划、编辑环保科普读物和环保宣传教育手册及资料;根据我市环境治理的需要,为市政府、市环保局提供和编辑制作资料片、内参片、专题片等影视作品。 i1.7LY16pR8:6A
地址:南京市虎踞路175号2号楼 c8.1CV,+1Rl9?7U
江北新区分局、各派出生态环境局通信: d8:8eu3.4cV8~8z
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生态环境和水务局(南京市生态环境局江北新区分局) k2-7HN4;1Xe9.5v
地址:江北新区凤滁路48号9楼 X6?5BJ4:9MZ5?1Q
南京市玄武生态环境局 X8!6HX93jX3.4n
地址:玄武区太平北路39-2号 q9~,tw6;4yl,:6b
南京市秦淮生态环境局 J,+8qd3=9FU7=,Y
地址:秦淮区秦虹路1号 k,.8In6!9ch8?8X
南京市建邺生态环境局 l1;4HG7?5zA1;2G
地址:嵩山路20号 M1:8lQ75FV,+1M
南京市鼓楼生态环境局 w8:60Y7-8iQ9+9C
地址:中山北路540号 09-4GA,:2gR8:3U
南京市栖霞生态环境局 L6:2BS4.2fi6!9R
地址:栖霞区尧化门街189号 D3?9EX4!6PM9!2q
南京市雨花台生态环境局 J4+2le5:6tR8?,K
地址:普德村路120号 V1+5tR9=9An7~6N
南京市江宁生态环境局 A5+3Zi4-2bM3~4u
地址:江宁区秦淮路58号天恒大厦4-8楼 H2-90v2:8Jn51D
南京市浦口生态环境局 z4~4cU6;7lB4?6f
地址:江浦街道雨合路20号芯浦科创中心1栋14-16楼 n1:4D06~2Ik9?3B
南京市六合生态环境局 S2.,Pj7+,bb2+6S
地址:六合区方州路809号 H3+3hh,.7Po2?8c
南京市溧水生态环境局 d2.1Hl6+7So,;5f
地址:溧水区永阳街道中山西路28号 j8-7zQ79yP,8H
南京市高淳生态环境局 P43zH8+6cr8=3r
地址:高淳区淳溪镇胥河北路5号 j7+6XO,=8TH55O
办公时间 B,!2ko8-4bG3!4f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参照国家规定调整; U6-5qT4:9AB7;9b
上午9:00—12:00; h2!1gL9?4oO8:3e
下午2:00—6:00(夏季工作时间参照市政府规定调整)。 N2+7Pp1!7FU9~6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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