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检察院简介
金城江区是河池市政治、经济、文化和商贸中心,是西南出海大通道必经之路和商品流通集散地。全区总面积2340平方公里,辖7镇4乡1个街道办事处,有壮、汉、苗、瑶等22个民族共33.65万人。1983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撤县建市(县级),2002年10月撤市设区。 J,-6Xe3!3po5;5v
金城江还是革命老区,是邓小平、韦拔群、张云逸等老一辈革命家及红七、红八军生活和战斗过的地方。坐落在河池镇的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广西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红军标语楼,至今保存着全国较为完整、集中的红军标语50多条,是弥足珍贵的革命史迹。 B9?2Dx9~6Vi4;3C
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检察院座落于河池市新建东路11号,始建于1954年12月,当时称河池县人民检察院。文化大革命期间检察机关陷于瘫痪,1978年12月河池县人民检察院恢复办公。1983年10月河池县改市,河池县人民检察院更名为河池市人民检察院。2002年10月撤地设市,原河池市更名为金城江区,原河池市人民检察院更名为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检察院。现内设机构有:办公室、政工科、侦查监督科、公诉科、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职务犯罪预防局、民事行政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检察技术科、法警大队、案件管理办公室、派驻金城江街道检察室,院机关政法专项编制49人,现有在编人员46人,党员36人,男干警35人,女干警11人,本科学历38人,大专学历8人,检察官31人,占全院总人数的67.4%。 B5;,Fw,-7jW,+,Q
30多年来,该院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不断加强检察业务建设、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在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查办职务犯罪以及法律监督等方面均取得了突出成绩,为构建和谐社会、维护本地区发展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近十年来,该院先后2次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4次荣获全区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有3名干警入选自治区检察院人才库,有多名干警被授予全区检察机关优秀侦查能手、优秀接待员称号,9个科室和27人次获省级以上表彰,荣获7次集体三等功、19次个人三等功。先后荣获自治区检察院授予“五好基层检察院”、广西基层检察院“四化建设达标单位”、“先进检察院”等荣誉称号。 m3;7Sa2.4oy6:4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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