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消防协会简介
河北省消防协会成立于1989年3月,是依法登记成立的由消防科学技术工作者、消防专业工作者和消防科研、教学、企业等单位自愿结成的学术性、联合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的地方性社会团体,是发展我省消防科技事业的一支重要社会力量。 t,~2ZX79Ba1=2s
协会的业务主管部门是河北省科学技术协会,同时接受河北省公安厅的领导,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是河北省民政厅。 W4+4zN8=2Rt7:1K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友谊大街355号润兴大厦2705室 B6?3Ks5:7yj8-40
协会章程
河北省消防协会章程 Z8-4nH86no2?1q
第一章 总则 T5.1Vt71BC9+8x
第一条 本协会名称为河北省消防协会。英文名称为HeBei Fire Protection Association,缩写HBFPA。 e2?8hI2?8lr7?8i
第二条 本协会是依法登记成立的由消防科学技术工作者、消防专业工作者和消防科研、教学、企业等单位自愿结成的学术性、联合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的地方性社会团体。 G3:8uX6=7vi7!6b
第三条 本协会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各项工作,遵循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充分发挥“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团结广大消防科学技术工作者、消防专业工作者以及热心消防事业的人士,坚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贯彻实施科教兴国和可持续发展战略,致力于促进我省消防科学技术进步和消防产业发展,促进消防科学技术与经济建设发展相结合,为保护国家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服务,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w3+2Xc9!7Az8:7F
第四条 本协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本协会邀请党组织负责人参加或列席本团体管理层会议。党组织对本协会重要事项决策、重要业务活动、大额经费开支、接收大额捐赠、开展涉外活动等提出意见。 N9+8lX7;7rv6=6a
本协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河北省民政厅。本团体接受河北省社会团体管理机关、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 G6~5qe2!3TR,;9N
各市消防协会,在业务上受本协会指导。 B,~2ux1.30E4?1q
第五条 本协会的住所在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友谊南大街355号润兴大厦2705室。 m8!8Je7:8BU8=,r
第二章 业务范围 D5!4gh1-,Oy3~5z
第六条 本协会的业务范围:专业研究咨询、成果推广、新技术开发、专业宣传教育培训、编辑刊物。具体为: M8.4OR81QE9~5y
(一)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行业培训、技术咨询、信息交流、会展招商以及消防产品推介服务等工作; H9+6LI2-1wa5.,C
(二)推动消防行业自律管理,建立完善消防行业信用评价体系,开展信用等级评价,依法建立信用信息发布机制; d9-2IA1+1WW6.3l
(三)参与有关消防行业发展、行业改革以及与行业利益相关的政府决策论证,提出有关经济产业政策和立法的建议,参加人大、政府举办的有关听证会; Y,?5UU1?,zK9:8p
(四)组织开展消防课题研究,承担消防科研项目评估、消防科技成果鉴定等工作; b2;7uI1+1VO3+3N
(五)代表会员单位参加反倾销、反垄断、反补贴等调查或者应诉活动,或者向政府相关工作部门提出调查申请; O5.7wV4;1FN7;7n
(六)根据社会需求和行业发展实际,制定发布消防行业质量规范、技术规程、服务标准等团体标准; D7!6Sq9.,Gp1;4R
(七)参与地方或者国家消防行业产品和服务标准的制定; m1:8rE21ep3!9S
(八)通过法律、法规的授权,开展行业统计、行业调查、发布行业信息、出具公信证明、价格协调、行业准入资格、资质审核等工作; A3+6Jx3.,IK7.9f
(九)在有关政府部门授权下,表彰、奖励在消防科技进步和业内自律规范发展中取得优秀成绩的会员; V5?8eV4=2ms78j
(十)监督会员单位依法经营,对于违反协会章程和行规行约,达不到质量规范、服务标准、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参与不正当竞争,致使行业集体形象受损的会员,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w9+9re4+9Mm26v
(十一)协调会员与会员,会员与行业内非会员,会员与其它行业经营者、会员与消费者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关系; u2~8yC4~2zJ7+2k
(十二)接受委托或邀请,参与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T31XL2=4sQ1-1y
(十三)发展同各种行业协会、国内外消防组织的友好交往和科技交流合作; t2~4uS6!1nF,=4f
(十四)编辑、出版消防科技书籍、刊物和音像制品,开设消防协会网站及其他媒体传播平台; L1;7sn1?7NI6?1h
(十五)开展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以及有利于消防行业发展的其它活动。 H1~6vp9;6PX8!8g
第七条 本协会的活动原则: A4?9fM1!4Pi3.9u
(一)本协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自觉遵守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自觉维护国家的统一、安全和民族的团结,自觉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它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遵守社会公德和公序良俗,按照核准的章程开展公益性或非营利性活动; I2-4LT3.7bE,~7N
(二)民主办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建立民主决策、民主选举和民主管理制度,领导机构的产生和重大事项的决策,须经集体讨论,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 z2+10e8?3Di47Y
(三)本协会开展活动时,诚实守信,公正公平,不弄虚作假,不损害国家、会员和个人利益; y22qr5-9Uw9~4M
(四)本协会遵循“自主办会”原则,工作自主、人员自聘、经费自筹。 Z27bn,;5tb,?8m
第三章 会员 k7=6gn,;3vR4.,d
第八条 本协会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 J3-4Kg3:9zd,?3C
第九条 申请加入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Y,?9gU1~3eh1,y
(一)拥护本协会的章程; Q9!6Ln,~2cF6.1g
(二)有加入协会的意愿; h,;4Ah6.5Fj4+,x
(三)在本协会的业务(行业、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 B6+3cx5+4EE17N
(四)个人会员:助理工程师和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的消防工程技术人员;热心消防事业、积极支持协会工作并做出一定贡献的社会各界人士; O5-8ni6.5ED6;4r
(五)单位会员:具有一定数量的消防科学技术人员和消防专业工作人员,并愿意参加和支持本协会活动的群众团体以及消防科研、生产、教学、设计、施工等企业、事业单位; U6!2Ej5-,fd7-4D
(六)外籍会员:在消防学术上有较高成就,对我国友好,并愿意与协会联系交往和合作的外籍消防科技工作者。 c2!6RY,;3yc7~9i
第十条 会员入会程序: O3.8Nv7-8Ar8;5U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l,:2xZ7+2tz2?4N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h2~9UR7-6xE8?9T
(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q,?9VG5;2pO3?5W
第十一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r7.5HL7!9mW,+5y
(一)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C25nD4;6wt9:1s
(二)参加本协会的活动; n5:9dk8;1Ue8;7n
(三)获得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Q5-4RX1=5YD1~6X
(四)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y94EF4:,PZ71c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p97yj6+2yR5.2i
第十二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S1+1Ng4;5LN,-6g
(一)遵守本协会的章程,执行本协会的决议; d7-2FJ3-2mE4?8I
(二)维护本协会合法权益; O7.1iR7.2cV4;,J
(三)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 k4=2zU2-8pB4.7T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Q1?8dR7=7bP5!7U
(五)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j6!9uU1.2gp3!9n
(六)遵守共同商定的行规约定。 o7?4r0,.9lE3-4K
第十三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并交回会员证。 e6!,zP9.1kT6~4j
一年内不交纳会费、不参加本协会活动或不履行会员义务的,经提示后,仍不予回应者视为自动退会。 N5;2ah9,x08+5B
第十四条 会员违反刑律或严重违反本章程者,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q3+8GN6!8Sy5?7m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y5!2HC45BI1.6m
第十五条 本协会的最高权利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h77aw6?5WN8!5l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I3=9IC3;4zp,!5u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X5~9zX2:1xc,+8R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H5;,fN4=3Vw1-5A
(四)决定终止事宜; q58fW2~1KV7~,a
(五)决定工作方针和任务; p,?9Om7?4OF7.8K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q4-,sP,:1Nb,?4P
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K1?4JQ4.,mB5?1y
第十七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h2!2hj,.9qQ9;3W
第十八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C1-6kp1:9TT21z
第十九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p1:,eR9=6za3~5p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r3=7Ar3~7tT7=5O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I9.6fQ56DI4~6v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o3,VV7!8ec4-7p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f8-2tb9=5kC,-2i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O4-7iG7;6Ts5!9k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和实体机构; f,?,Ad,.1IU4;7x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办事机构主要负责人的任命; F8;6fA9;7Ec8?7A
(八)决定各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B8;4NL27FW1!6T
(九)领导本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s2.9Oi4,Rw5~,J
(十)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c6=,PH8~6Eq7=5J
(十一)制定工作计划; z7.7CV8=8Qh4?8N
(十二)决定表彰和奖励; b2:,xX3~8IN8.8r
(十三)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Q7:7Of82dM8=6s
第二十条 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F5!1ar,5QO3!7Y
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遇有特殊情况,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v7~4mE3;4ua4?3P
第二十二条 本协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九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十、十二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会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三分之一)。 Z6.8vE,=8Kg2-2g
第二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L7~5iC3?6hr,?7M
第二十四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遇有特殊情况,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I9=5Fd,+10L9~9p
第二十五条 本协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c3+4WD,~8Wt,~,w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y9!1SE88oB9-1O
(二)在本协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的影响; O3.4XB3;9Vi8+4Z
(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P4-6kB6=1PA8:2O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工作; a8=6kh7=5jZ3-5Q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S6!8Lr8~8gP6=6T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h85Bb5:3vU,.6n
第二十六条 本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果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o4~,Hv4!5HL4:5M
第二十七条 本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一届。可连选连任,但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按本《章程》第十七条办理。 m1!1vj5?3VP6?4W
第二十八条 本协会会长为本协会法定代表人。本协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X7=4Lv3:5La,?2j
第二十九条 本协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a1-2jf4:2br4;,I
(一)领导本协会的全面工作; b,9Yc4?5ON,-8j
(二)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 z6.4xj2;9CR,:8R
(三)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R5-4En3?4vc8.4k
(四)代表本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A7!6N06;4Ex5?,f
(五)提出其他重要事项的决策意见; c5~9V01?1oD78U
(六)本协会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 s7!4Oz4;4IF1:8Q
第三十条 本协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x5?4fl1.3NJ5~4K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o,!,cS76nl5=2x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x9-6LL4;7wN4=2m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y7:8kq1-3lm4~4i
(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N8=7SK3:5jI,-9S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W5.,hn6!6NM,4d
(六)本协会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工作。 G,!9pH8~8kG1=7k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g4-5Bn9:9SC8=5p
第三十一条 本协会经费来源: c4-1dG,!6ag3!5S
(一)会费; G9.5xw,!3bH5!,o
(二)捐赠; i5-1lD9=3gc7.7b
(三)政府资助; n9.9iX1?5bH7~2t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W,-2NQ3!6XL1+,z
(五)利息; O9+4Wz2;8kk5;3W
(六)其他合法收入。 B72EG4-6na3:1c
第三十二条 本协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a2:8yU1;8GS6-4B
第三十三条 本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t6;7Pc3:7Wr3:,Y
第三十四条 本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w6!6jl1;2WF,1x
第三十五条 本协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N6+8wm5~2Pu8=9j
第三十六条 本协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z4?7Is,;1uT2~9U
第三十七条 本协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财务审计。 v8:,Ix6-1la28i
第三十八条 本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w9-3YO2;2uY4:3G
第三十九条 本协会驻会工作人员和招聘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b37Pp4?8tM1-6r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O,~7wp98Ez9?7m
第四十条 本协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以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O1?6Ru6=1Ya1:3Q
第四十一条 本协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15日内,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O,-2pd6+1ZS9?3e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v6?2ll4;2cC34p
第四十二条 本协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X,+,Uv3=9Qj2:9c
第四十三条 本协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r,:8Id8.9uG3~1r
第四十四条 本协会终止前,须在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d2+9Ln5-,gZ3=1L
第四十五条 本协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04;,Ly77ys1;1E
第四十六条 本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协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o3.6Rd,+6oG4!1C
第八章 附 则 W1~7nh3~2Dc4-3H
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经2021年3月30日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m8=9aH9;7PQ7!3H
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协会的理事会。 H6+1Mx,~3nA5+9f
第四十九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f,?1tZ6;8DJ4?2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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