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龙港区人民检察院简介
葫芦岛市龙港区是“关外第一市”——葫芦岛市的中心城区,地处渤海之滨,背靠辽西走廊,辽宁沿海经济带的重点组成区域,西南距北京410公里,东北距沈阳240公里。京沈高速公路、102国道、京哈铁路、秦沈快速客运专线4条国家级交通干道擦肩而过。龙港区是一个风景秀美的滨海城区,福拥半岛,身临沃土,胸怀沧溟,面积181平方千米,人口23.69万人,辖9街1乡2个经济区。在58公里的蜿蜒海岸线上,镶嵌着望海寺、龙湾海滨、张学良驻港纪念碑、葫芦山庄等人文自然景观,是旅游、休闲、度假的胜地,是辽宁滨海大道观海、观光的必经之路。 x7?9Wh8?4Dq9=4q
葫芦岛市龙港区人民检察院坐落于葫芦岛市龙港区锦葫路中段,区检察院设检察长、副检察长(3人)、政治部主任和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内设机构5个即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办公室、政治部。在编制人数上是本市同类的县(市)区检察院编制人数的一半,但“小院”大作为、大担当,多年来,年均办案数量与同类的县(市)区检察院办案量不相上下。曾被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授予“五好检察院”、“人民满意的检察院”,2008年被辽宁省人民政府档案局授予“辽宁省机关档案工作省特级单位”,2010年至2016年连续8年被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授予“先进基层检察院”,2012年被辽宁省委、省政府评为“2010-2011年文明单位”,2012年被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授予“辽宁检察文化示范院”,2013年3月被辽宁省人民检察院记集体二等功,2016年1月被辽宁省人民检察院记集体三等功,2018年5月获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辽宁省公务员局授予的“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单位”,6月获 “辽宁省2015年—2017年度文明单位”。 F,:5Fu,4ta3?9j
在葫芦岛市人民检察院和龙港区委的领导及龙港区人大的监督下,在各级组织、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关心和支持下,龙港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坚持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自觉将检察工作融于龙港区经济社会稳定和谐发展中来谋划,为保障实现“港口兴区、工业强区、三产富区、生态立区”的发展战略,为保障致力于建设一个“拥有实力、富有活力、彰显魅力、积聚潜力”的和谐新龙港做出积极贡献。 l2?4Hp9,is7,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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